对于明这个朝代,他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开国国君叫朱元璋,是农民出生,通过农民起义发迹,最后一步步登上皇位。他儿子朱棣也是个有作为的皇帝,干了不少大事。但这仅限于历史课本上的知识,真实的明朝是什么样,估计没有人能说清,况且现在到底是哪个皇帝登基也都不得而知。
不过说心里话,他真的不大喜欢明朝,尽管朱元璋和朱棣勉强算是合格的君主,但是他们的后代却是太不争气了,一个比一个愚蠢懒惰。总的说来有明一代,皇帝大多怠政,国家昏暗不堪。
他最心仪的是唐朝,大唐的豪迈从容,雍容典雅着实让其神往,那是文人个性张扬,发挥到极致的时代。作为读书人来说,能够活在大唐那可真是毕生的梦想。
唉!为什么偏偏是明朝呢?实在不行能够到宋朝也行。宋朝尽管军事稍弱,但是非常重视文化,那些婉转明丽的词作大多出于宋人之手。读书人以诗词会友,附庸风雅,就连烟花柳巷之中也沾染了文化气,歌妓亦能吟诗作词。
可是人生从这一刻开始就没得选择,对于刚刚确认自己身份的张群来说,一个最重要,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是:怎么在这么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朝代生活下去?
到城里找工作去?别逗了,这可是明朝,那个时候没有厂矿企业,没有超市银行,想干保安都没机会。此时的房地产还不火爆,当个装修工人也别指望了。物流极不发达,寄个东西几个月才到,所以要干个送快递的非得饿死。
去农村种地,自己连种子也没有,做生意又没本钱,想当技术人员却没有手艺。他设想了好几个方案,没有一个能行得通,终于意识到了现代人就是再聪明,回到古代也是睁眼瞎。
所学那些东西现在根本用不上,至少目前是用不上,因为眼下最需要解决的是吃饭和睡觉的问题。
这可是个棘手的问题,本来还准备想观赏一下这个县城的古韵风貌,此刻也没有了闲情逸致,因为肚子正在不断打鼓,提醒吃饭的时间到了。
身无分文到哪里吃饭?他真是一筹莫展,只得沿着县城这条主路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盘算着干点什么。
这条大路两侧店铺倒也不少,都是酒馆茶楼和钱庄当铺之类,门口悬挂着醒目的匾额,进出的人一看都是衣着华彩,身份尊贵之人,不是普通百姓能去的地方。还有些布行和米行之类的营生,门面虽是小了一些,却也用竹竿挑了一面旗子出来,上面写着本店的名号。当然两边大部分是无名的做小买卖的商贩:有卖烧饼糕点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馄饨水饺的,还有他生平第一次看到了有人挑着两担柴火在吆喝着卖。
他看到了很多流浪的乞丐,有老人也有小孩,一个个灰头土脸,衣服破烂不堪,估计都是流落四处的灾民。他们有的独自而坐,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看见有人经过,就伸出满是污泥的手乞讨,吓得小姐贵妇们急忙躲开,生怕弄脏了她们的衣服。
不行,无论如何也得试着去干点什么,再这么耗下去,早晚连路都走不动。经过激烈的地思想斗争,他撞着胆子走进了一家当铺,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孙记当铺”
里面的空间不小,一字排开的柜台后面坐着一个清瘦的中年人,约莫四十来岁,正在摆弄着算盘计算账目,应该是掌柜的。看见有人来,忙起身相迎。
“客官,有何物件需典当吗?”
“不是”张群咳嗽了一声问:“你是本店的掌柜?”
“在下正是,不知客官到此有何事?”
“晚生是沛县人氏,因寻觅亲戚路过这长安县城,不想身上盘缠尽数花光,无处容身,想……想在你这店中找个营生,权且度日。”为了顾及体面,读书人撒谎也得注意方式。
“客官有所不知,我这店生意微薄,只顾了一个伙计做些粗活,连记账的活都是我一人兼顾,所以哪里还雇得起别人,还请客官谅解。”
掌柜的说话很客气,虽然被决绝了,但是张群心里还是可以接受,他本猜想会被掌柜一番挖苦奚落后下不了台,现在看来明朝的人起码是懂得一些礼数的。
“打扰,打扰。”张群只好返身退出当铺。
第一次就业失败,他其实已经想到了结果,所以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但出来时脸上还是红通通,滚烫烫的。
羞死人了,为了混口饭吃,居然违反读书人的准则去编瞎话,哄骗人。唉!陶渊明那种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精神看来是一去不返了。不过也不必伤感,哪有万事不求人的?自己刚毕业找工作那会儿,不也是托关系,找门路,花钱求人给办事吗?这么一想心里倒是有点平衡了,看来读书人有时也需要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
既然已经第一次厚着脸皮启齿求人了,这第二次还得继续。这次去的是一家酒馆,很阔气的一个饭店,位置极佳。两层阁楼:一楼是大堂,二楼是精致的包间,中间有木制的雕刻花纹图案的楼梯通上去。此时正是午饭时间,大堂内座无虚席,食客推杯换盏,人声鼎沸。他刚进门,小二就笑脸相迎。
“客官,里面请,二楼包间还有桌子。”
他没上楼,只是站在原地问:“小二哥,请问掌柜在否?”
小二愣了一下,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人,然后把他领到柜台前面。
“刘掌柜!这位公子找你。”
那个刘掌柜此时正忙着招呼客人,听小二这么一说,连忙从门口回到柜台前。
“公子找我何事?”他急切问道。
他把刚才在孙记当铺那段话又编了一回,然后又添加了一些诸如自己如何会理财,懂文墨,手脚勤等优点,这是吸取了第一次就业失败的教训,直接把自己的才艺给展示了出来,增加成功的几率。
刘掌柜耐着性子等他把话说完,脸色却显得相当难看。
“我说公子,没事别到我这瞎捣乱,没见忙得很吗,刚才听小二说你找我有事,原以为是要定酒席商量价钱,没想到你是来找活干的。跟你说实话,我这一个人也不缺,你贵为公子,还在乎这点小钱吗?”话说得有点难听了。
“晚生一时窘迫,还望掌柜成全则个。”这话已经接近哀求的地步了。
“抓紧走,别在这儿耽误我做生意,不看你穿着这身狗皮,我早打发手下把你轰出去了。”凶狠的獠牙终于露出来了。
他狼狈地逃了出来,与第一次出门不同,刚才只是面红耳赤,这一次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奇耻大辱!读书人的脸面都让自己给糟践光了,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真想拿根绳子吊死算了。世态炎凉,人心不古,都是掌柜的,做人的差距为何如此之大?刚才对明朝人那点好感现在早已荡然无存。
他已经没有第三次尝试的勇气了,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已经低三下四两次了,怎能再让身心受辱。真是造化弄人,原先的生活虽不如小资那般滋润,倒也不愁吃穿,现在回到这破明朝,混得越来越惨,居然连温饱都解决不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什么家国天下事,全是狗屁,饭都吃不饱,你再谈那些之乎者也有嘛屁用。这才是真实的世界,所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在残酷现实面前都立刻被击得粉碎,要活命还是要尊严,这两个选项中到底应该选择哪一个?
他当然选择要活命了,因为刚从鬼门关回来一天,还能再去吗?他真的挺恨那个卖唱老人,既然让他回到了阎浮世界,为何还要这般捉弄自己。不过想来,有些东西并非人力可以干预,只在天意安排。
他步履蹒跚地走着,当年孔子被人形容为丧家狗就是如此模样,周围的人仿佛都在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着他,有人甚至在用手指着他,嘲笑他。
他连头也不敢抬了,仅仅凭着直觉往前走,此时腹中已经空空如也,身上也越发显得无力,脚底软绵绵的,腿一软就可能摔倒。
正自伤神之时,突然觉得对面有个人正大踏步向他走来,影子一晃已经到了近前,张群急忙躲避,岂料那人却并不闪躲,径直又往其身上蹭来。
张群不禁恼怒,自己明明已经让过去了,为何还要纠缠,这厮真是无理。刚想抬头看清楚是何人,那人却又对着他撞了过来,慌忙间又要闪躲,可是这次动作慢了点,那个人还是撞倒了身上。
张群一个踉跄,被撞倒在地,几乎同时就听到“砰”地一声,有东西摔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声响。
“你瞎了狗眼,胆敢把老子的瓶子碰碎!”
一个粗鲁而浓重的声音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