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静站一会,盛妈妈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声,然后笑着对叶微玲说:“玲玲,你帮阿姨把这些钱捡起来吧。既然它是那人陪给我们,我们为什么不收下?待会,你就拿这钱帮阿姨替小轩挑一套衣服吧。那孩子已经有两年没给自己买过衣服了。”
叶微玲怔了一下,然后听话的弯下腰将那些洒落在地的钱一张一张的捡拾起来,收好。
看着手中那叠红票,叶微玲不禁冷笑,那个女孩还是真出手阔绰啊,随手一甩就是七百元,有钱人啊!
“阿姨,一共七百,走吧,我们现在就去给盛轩哥挑一套好点的衣服,阿姨,你知道盛轩哥穿多少码的,喜欢什么颜色……”忍下心底的不满,叶微玲重新露出甜甜的笑,一边推着盛妈妈往前走,一边试图分散盛妈妈的注意力,不希望因这件事影响到逛街的心情。
这个时候的邹明烃刚刚年满二十,从洛杉矶转学回国。多年的国外教育和从小母爱的缺失,让她一时间无法重新适应国内的人情世故。
国外与国内的教育方式不同,习惯了开放式教育的她对国内古板枯燥的学习氛围产生了抵触心理,外加父亲邹董事总是人忙事多,无暇管束她,所表现出来的关心也只是甩下大笔钞票让她随意支配。
于是,她想,既然连父女之间的亲情都能用金钱来打发,那么这个世间还会有什么事或物是无法用钱解决的?
所以刚才在听到那个陌生的女孩说自己提包划伤了那名老太太脸上,她首先想到的便是甩钱。她想一条浅浅的划痕换来七百元,换谁都不会觉得亏!
当然,她现在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探究那年轻女孩与老太太的心思。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她要去‘偶遇’!
严格的来说,不能算是偶遇。自从那天知道那位小警察名叫盛轩后,她就缠着秘书正则叔帮她查了他的资料。
H市人,品学兼优,年少丧父,家贫,只读了大一便退学应聘了干警,目前还处于实习阶段。
算起来,他只比她大了四岁,却在她的心里比二哥邹瑜还要沉稳有安全感!
A市地处南方,夏天来得比较早。还不到六月,就已经热得让人有些抓狂。
盛轩顶着烈日跟在队长及两名同事在街上巡逻,从背后看去,他的警服早就被汗湿了,紧紧的贴在背上。
看着他几次伸舌头轻舔嘴唇的小动作,邹明烃觉得心跳加速一倍,她擦干净口水,深吸一口气,提着从对面商场里习来的加冰丝袜奶茶状似无意地走了过去。
伸手轻轻的碰了碰他,赶在他开口之前抢先道:“盛轩哥哥,好巧啊。”
看到她,听到她的话,盛轩硬是愣了一下才开口:“你家的公司不是在南边吗?”这里离邹氏集团足足有半小时的车程,再怎么巧也不该遇得见啊。
邹明烃笑着将手往前一指:“可是我的学校就在前面啊。”
盛轩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语气中有些无奈:“那你也不可以逃学啊。”
邹明烃眨眨眼不说话,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爱死了他对她无可奈何的模样,她就这样一直盯着他看,直到盛轩被迫别开脸时才笑着将手中的奶茶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我请你喝茶!”
一起的队长及同事都好奇地看着他们,盛轩的脸一点一点的涨红,终于他伸手接过了奶茶,然后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一把拉过邹明烃将她塞了进去:“快点儿回学校,是个学生就要好好读书!师傅,前面左拐企业管理学院,谢谢了。”
邹明烃嘴角暗抽,却假装乖巧的表现听话。
等车开出一个路口后,她开口让司机停下,丢下一张红票后她下了车,然后偷偷地跑回去,隔着一条街的宽度静静的看着他。
他那么好看,以至于总会有路过的行人回头看他。
看到这,她的心底竟不由的滋升出一些醋意,她不想跟别人分享这份赏心悦目,他的好看如果只能由她一个人独享就好了。
想到这,她翻出手机把他的个人资料又看了一遍。
——
“妈,我下楼去给你买点苹果吧。”想不出答案的他,想到了逃避。
“不用了,下午阿玲陪我出去逛街的时候帮我买过了。就寄放在她家的冰箱里呢。”盛妈妈出声唤住准备出门的盛轩。
盛轩脚步一顿,然后转过身,面色微讶:“逛街?”难道妈妈脸上的那条浅痕就是在出门后被划到的?
盛妈妈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今天天气好。我就让阿玲陪我出去逛逛。因为坐的是轮椅,在电梯里被个女孩的提包给不小心蹭了一下,根本就没什么事的。我已经有快半年没出去走走了,都有点怕生了。”
知子莫若母,盛妈妈最后一句话轻而易举的就让盛轩低下头了。
一开始想到叶微玲自作主张的带着有腿疾的妈妈出门,他的心里是有气的。但听到妈妈的最后一句话,这种气便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是他这个做儿子的没出息,太粗心。
见盛轩的眼眶微红,盛妈妈急忙见好就收。
她向盛轩招了招手,待他坐到了自己的床边时,才弯腰将床底下储放物品的厚纸箱拉出来,从里面取出一套衣服和一双鞋。笑着说:“这是今天阿玲陪我逛街时特意为你买的。你快换上让妈看下合不合身。”
她这句特意不说清楚是她还是叶微玲买的话,让盛轩和叶微玲两个年轻人同时红了脸。一个是羞窘的,一个是尴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