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一直不太明白,都说修仙者一定要清心寡欲,可他每天难免要流一两回鼻血,但修炼速度似乎并未受到什么影响,难不成那些说法都是骗人的?
修仙理论方面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情就翻阅古籍,这是陈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乐忠于做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有一段时间没看书了,很多内容真有些忘却,陈轩不是天才,背本“字典”还要保证时间久了不会忘记,对他来说,还真是有些难度。
果不其然,神书就是神书,真是包罗万象。
书中三言两语,就将此事解释清楚,“修仙者,勿尤花殢雪,留有童男童女之身,对修炼有大促进作用。除非双方都为修仙者,无碍,亦或者,有滋阴补阳的仙药进行调理,能挽回七八成。”
陈轩撇了撇嘴,冲着书抱怨道:“按你这么说,身为修仙者,泡妞最好也得找个修仙者,不然就得拿仙药往上怼,我哪给你找那么多仙药去啊?听上去就跟肾虚一样,简直弱爆了!我去,万一我这辈子要是运气背点,找不到女性修仙者,或者说就算找到,但因为本人太丑,实力太差,没有仙女愿意和我结婚,怎么办?如果在凡间一株仙药也找不到,又怎么办?要是想不影响修炼,那我就得一辈子孑然一身?不会吧……这和练葵花宝典有个什么区别。修仙修仙,修到最后把自己修成一个太监,次奥!”
“算了,不想了,俗话说的好,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先念两遍,先保证自己能在这动荡江湖中存活下来再说吧。说到刚才自己的疑惑,想来,虽然经常与陆双双这样的绝世美人亲密接触,自己时不时会心猿意马,动了情愫。但因为自己本就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当然最主要也是没有人愿意,即使是陆双双,也从没有那个意思。因此不论是穿越之前,还是现在,一直洁身自好,保留童子之身,所以自己修炼不受阻碍也属正常,不时胡思乱想看来并无大碍。”
“就连佛家金刚经中都有说,‘众善男子,善女人’而且佛国中也有比丘众,可见佛的眼中乃是众生平等,况且这生存和繁衍乃是生物的本性。”
“佛法是劝人不近女色,不是不碰女色。”
陈轩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误解,但也不无道理。
曾经自己的母亲信佛,他也多多少少也翻阅过一些晦涩难懂的佛书。
“仙法源自道家炼丹学,佛道两家的很多理念应该说如出一辙,此理也就说得通了。”
……
在凝气功顺利突破第二层之后,那么接下来,就是找一些新的攻击或者防御法术,因为考虑到两个月后会遭遇到另一位修仙者,对方已经有“飞剑术”、“火球术”和“缠绕术”。
陈轩需要作出针对性的修炼。
最后他海选出三个易于修炼的低阶法术,其中包括:可以破掉飞剑术的“龙爪功”,可以防御火球术的“气盾术”,以及可以逃脱“缠绕术”的“替身术”。
“龙爪功”,书中有云,源于江湖门派的“金刚龙爪手”,后来修仙者加以改进,以真气凝成一只巨大龙爪可以抓取横行异物,练至最顶层,还有极强破坏力,可以将一块钢铁瞬间捏成铁渣。
修炼此功,需要用到凝气功二层,以及一瓶金鳞血,施法时用毛笔画符图于手心。
金鳞血听上去很霸气,其实就是鲤鱼血,还记得那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吗?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金鳞常被称作神龙的前身。
话不多说,这血肯定不难弄,王御风轻轻松松能从鱼贩那,搞来几十桶,陈轩自然不用操心。
“气盾术”,顾名思义,用真气形成一个护身盾,材料最为简单,只需要一张写着“盾”字复文的符箓在手,而且凝气功只需要第一层,没有难度。
最后一个叫做“替身术”,陈轩对于这个法术很感兴趣,因为穿越前他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火影迷,不过此“替身术”与火影中的还不太一样,似乎比那个还要邪乎些。
按书中所讲,“替身术”需要施法者提前将一灵器放在十丈内任意位置,然后使用画有此物的符箓施法,施法者与灵器可以瞬间转换空间。
材料就是符箓和伪灵器,至于什么是伪灵器,就是以文中的附灵口诀,创建一个直径不过一米的小法阵,让后在法阵中放入凡界任意物体,再与自己身体一起在法阵中打坐七七四十九天,经从法阵穿梭而过的天地灵气镀炼。
陈轩认为,这么搞,时间久了,此物会不会成精?
至于选什么物体,锅碗瓢盆都可以啦,只要别找个自己背不动的东西就好。最后再把物体画在符篆上,根据书中所述,写上繁杂的籀文,便可以施法。
除了以上三种法术,“火球术”作为自己最主要的攻击手段,继续突破第二层甚至第三层也是非常必要的。还好二、三层所需的材料没有变化,凝气功也只需二层,想来应该不难修炼。
……
时间一晃,半个月过去,就跟打了个盹似的。
陈轩的“闭关修炼”成果喜人。
“气盾术”因为最为简单,很快就练成,至于“龙爪功”总是没掌握出手要领还需多加练习,而“替身术”因为材料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成精”,所以被放到最后。
最让陈轩兴奋的还是火球术的进度,他只用了十天便轻松突破到第二层,施放的火球速度更快,威力更猛,而第三层也突破在即,成功后,便可以一次性释放出两个火球。
每天中午和傍晚,陆双双都会按时给陈轩按摩身体,她的手法确实很好,而且精通身上各处穴道,力量适中,一天的打坐难免腰酸背痛,但经她那两只柔弱无骨的手这么一按,总能让陈轩四体通泰,妙不可言。
这些日子以来,陈轩与陆双双关系越发亲密,两人无话不说,看上去陈轩更像个男闺蜜,而不是“丈夫”。
甚至用陆双双的话说,两个人这些时日说的话,比她和王御风成亲半年来说的还多。
话说的多了,难免就会暴露自己,即便陆双双总是各种掩饰,但她身上一些改不了的习惯还是骗不了人的。
从陆双双的言谈举止,总会暴露她知书达理,秀外慧中的一面,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风尘女子,除了时不时装出搔首弄姿的样子,诱惑诱惑他,而且经常自己身还未动,她就戛然而止,生怕自己吃了她一样,哪里像个豁的出去的放荡女人,明显就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
而她对于陈轩所提到的名利权势,也从来打不起兴趣,甚至于送给她一些上好的布缎珠宝,她也就挑个一些,不再多要,分明不是那种‘另可坐在马车里哭,也不愿蹲在驴车上笑’的拜金女,反倒更像出生名门的金枝玉叶。
可是她后来义无反顾的嫁给那个满脸皱纹的知县以及从没把她放在心上的渣男大叔的王御风,不是为了钱那又是为了什么?”
“别告诉我,为了情怀!”
“难不成她有什么难言之隐?”陈轩自问。
“被逼迫得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或许吧,但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想这么多干嘛?还真把她当自己妻子了?我和他成亲,不过就是......嘘!”
陈轩冷笑一声,不知不觉耳边竟然响起那首熟悉的旋律,“女孩的心思你不要猜,你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
打住!好了,自己还是少些胡思乱想,继续修炼吧,再这样想下去,我怕是要走火入魔啊!
“对了,说句实话,陆双双的身材确实挺诱人人,如果不是一想到她和那个满嘴黄牙的知县以及矮冬瓜王御风做过夫妻,也许我真的会考虑把她收了……”
我倒!陈轩,你大爷!说了不提!还哔哔,你个大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