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夙这个人,除去一个月时的惊鸿一瞥,她再没见过。
但她却听说过许多关于容夙的故事,听说,容夙十二岁的时候,一字并肩王把将位让给了他。
半年后,蛮国来犯,面对精通箭术骑术的蛮国百万雄兵,容夙硬是带着父亲给他留下的狼煞军不到一万人,杀了对手一个回马枪,漂亮的战胜了蛮国。
听说,容夙上战场的时候不喜欢穿盔甲,十二岁的他,一袭白衣浸染红梅,精致的眉眼在艳阳下勾起一抹醉人的弧度,道,尔与我争天下,不过是一场戏剧,可笑至极。
又听说,他曾喜欢一个人整整七年,如今却只能在金銮殿上,面对一层薄纱,淡淡的唤她一声,皇嫂。
但她知道,容夙既然能在十二岁时就血手刃敌,如今手握百万兵权的他,如果想,绝对不会就这样任喜欢的女人成为自己的嫂子。
就如同她知道——今日容夙一定就在周围一样。
想通的一瞬间,她感觉心里豁然开朗,纵然有些不甘心,但是两人的身份摆在那儿,她知道,如果真要在一起,遇到的困难一定不少。
她是不怕艰险,但是容夙呢?他甘愿为一个平凡的她冒险吗?
答案大概是不会吧。
“容夙,老实跟你说。”白璃环顾四周,见基本都是寻常的百姓人家,唯独一座茶楼,犹如一支蜂鸟一般屹立在面前,她的视线瞬间凝固在了这里,“我知道你在这儿,下面的话,你且仔细给我听着。
我白璃只是一寻常人家,没有深厚的根基,没有强大的背景,我不是皇亲国戚,也不是江湖侠士。
我没有权利叫你留下来,我也没有理由叫你留下来,但是我的心很小,十年前,你既然夺了我的东西,又送我十里桃树,我便已经认定了你。
现在,你既然要娶郡城,我拦不住,这是长安山十里桃树的票契。”说着,她拿出了一张薄薄的、写满小楷字体的纸张,“那里如今开满了桃花,很美,我把票契还给你,将来你还能带着你的妻儿去看看。至于锁魂珠……”
她顿了顿,忽然闭上了眼,容夙一见那满目的星光骤然消失,心不由自主的咯噔了一声。
白璃抿了抿嘴,眼角忽然落下一滴泪,还不待容夙有所反应,猛的拔出小腿上的匕首……
一朵艳丽的血花刺红了他的眼,也惊了所有人的心。
“等等。”容歌拉住他,清亮的眸子也染上了惊愕,片刻过后,勾唇一笑,这样的嫂子,单不说身世,就是那性格,绝对配得上哥哥,“你看她怎么做,先不用心急,都是带兵五六年的人了,这点将计都不懂,出门也莫说你是我哥哥了。”
但见她拿着染血的锁魂珠,看了眼即便沾着血水也流光溢彩的珠子,又抬头环顾一圈依旧静谧的大街,眼里的星辰暗了三分。
“叮……咕噜咕噜……”
锁魂珠一圈圈的滚远了,白璃一张小脸一片惨白,回头看着愣住的白家众人,扯起一抹不算好看的笑,“我们……走吧。”
走的越远越好,至少……不要再让她见到他了。
然而毕竟是只有十岁的孩子,即便她的内里是一抹来自异世的强魂,走了没几步,身子便软软的倒了下去。
“璃儿!”“快把璃儿抱回家,景桓你去找大夫!”
匆忙的脚步渐渐远去,容夙绝没想到,今儿的事会是以这样的结尾结束。
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执起莹白的珠子,微微垂眸,“………”
容歌略微拘谨的站在他身侧,“哥,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
她是真不知道,这个小嫂子的性格会如此刚烈,毕竟哥的身份摆在这儿,她以为,白璃会在取出锁魂珠后,以柔代刚,拿锁魂珠来要挟哥哥,却不曾想……
“我以为,我这一生,除了流萤,不会再有感觉了。”容夙低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师傅说的没错,白璃,约莫是我这一生度不过的劫了。”
“那流萤……”
容夙忽的一笑,执手而立,“回去吧。”
既已嫁人,又何必痴痴念想,左右不过是一场笑话。
就像………不属于自己的人,哪怕强取豪夺,也终究不属于自己。
这厢,白璃被白景玉火急火燎的抱回白家,彼时正在前厅为女儿绣嫁衣的云馨,乍一看见小女儿衣上渲染的血花,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白家大院顿时乱了个底朝天。
第三天,白璃才勉勉强强的从昏迷中醒过来,云馨坐在一旁拉着她的手,一双眸子红了一片。
“娘的璃儿……”云馨哽咽一声,泪如雨下,“我要知道你那天会这般回来,绝对会拦着你不让你出去,你爹爹远在帝都本家,若是知道你出了事,被那群天杀的人钻了空子怎么办啊……”
话音刚落,一只毛发柔亮的信鸽飞了进来,小脑袋亲密的贴着她蹭了蹭。
白璃笑笑,伸手取下信鸽脚边的纸张,甫一展开,晶亮的眸子便暗了下来。
帝都城内,父危,速来。
她收起东西,抬手拍了拍信鸽,见小东西飞离,抬头道,“娘,过几日我想去城外看看。”
白璃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件事,云馨闻言点点头,缓缓起身,“等你身子好了,想去便去吧,娘现在去后厨给你炖点汤水,刚起来,还不能吃油腻的。”
见云馨离去,白璃垂眸,素手轻轻抚上小腹,锁魂珠虽然取了出来,但毕竟在她体内待了十年,一部分的魂力,早就被她融合了。
以她现在的状态,再过三天,应该能够恢复个十之八九,剩下的一两成,在路上慢慢补回来就好。
思及此,她伸手取过床头的笔墨,一笔一顿写下:
七日内,必到,舍命相互,多谢。
三日后,身上的伤口果然如她所想好了七七八八,不顾云馨的一再反对,她带着叶沐舟和白静柠,毅然决然的上了马车。
叶沐舟这个名字或许不是很让人耳熟,但换一个名字,或许可谓是是家喻户晓——药尘。
在还没有被大姐拐回家的时候,他是药王谷可“活死人、肉白骨”的药尘,一手医术出神入化。
大姐和她关系好,早就看出了她的不对劲,一番敲打,她还是一五一十的和大姐说了。
于是本来算好的一人独往,硬生生的变成了三人。
“释叔,再快点。”
白璃心里估算着,若是以这个速度下去,除去路途当中的休息和清除障碍,三天可以到帝都。
加上今天,一共是四天了,萧十一哪儿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她微一松气,萧十一是道上有名的第一杀手,自从两年前被自己救了以后,就一直留在父亲身边暗中保护着。
他的能力,她很放心,但最近心中一直有点冥冥不安,她总觉得,这一次去了帝都,想再回白帝城,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你别急,身上的伤还没好透,若是再快一点,只怕伤口要被扯裂了。”白静柠轻握她的手,“照你说的,父亲虽然把释叔留在了我们身边,可你同样也把那什么萧十一留在了父亲身边,白家再不喜欢我们,到底也不会在天子眼皮子底下动手,毕竟他们还是要点颜面的。”
“我就是怕。”白璃垂眸,纤长的睫毛遮住了那一湾星辰,“我倒不怕白家会对父亲怎么样,我只是怕遇见他,听说,他昨儿个已经启程回京都了,虽说比我们早一天走,但释叔的马车快,我怕走官道会遇见他们。”
释在卷帘外赶着马车,听到她的话,略一思索,“小小姐,要不我们走小道?”
“不,不用了。”她掀起侧边的窗帘,眼眸幽深,“左右不过是遇见,反正我早已和他没了关系,锁魂珠也还了,票契也给了,我才十岁,释叔难不成还怕我嫁不出去?”
释的脸猛然一红,“小小姐,你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
白璃却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小手一下一下摸索着下巴,眨了眨眼眸,“释叔今年也有二十四了吧?”
“过完年便有二十四了。”他一鞭子抽在马匹上。
白璃微一叹气,“也是该给释叔找一个伴了……”
“小小姐!”释一双眸子瞪了起来,小麦色的皮肤红了又红,一张俊脸变化了无数种表情,最终定格在无奈,“小小姐,释这一生,除了你三岁生辰时的惊鸿一瞥,怕是再不可能遇上对心的人了。”
“………”
她把目光移向车窗外,心里叹了口气。
他们白家出来的人,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却也都秉持着同一种性格——钟一。
爹爹为了娶娘,断了和白家本家的关系,自此从一个千人捧的少主变成了一无所有的普通人,索性的是,爹爹和娘一同创立了如今名满天下的“盛世白桦”。
大哥为了嫂子,至此落下了病根,每到寒冬季节,被接上的膝盖骨总会受不了冻,常常连下地都是一种煎熬。
二哥自然不用说,追了同书苑的一名女子三年,依旧没有放弃过。
还有大姐,当初为了姐夫,身上留下了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而释叔……约莫是他们这一群人里面最不幸的一个人。
六岁被爹爹收养,给当时只有两岁的大哥做暗卫,每天要做的,就是训练、训练、还是训练。
二十一岁,在她的生辰宴,释叔作为爹爹的养子出面,却对一个只露了一面的女子倾心。
而后的一年,爹爹不断的为释叔寻觅良人,却被释叔一再的拒绝,一年后,爹爹只能放弃。
可笑的是,那女子虽说是白家宴请的宾客,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姓甚名谁……
至于释叔明明是爹爹的养子,他们为什么要以长辈的称呼对待他,约莫是对他的尊重及愧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