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缘灭,缘浓缘淡。都是命中注定。虽然我学的是遗传医学,但最喜欢的人却死于遗传病。虽然我最喜欢的人对喜欢我的人一往情深,而我也对命运束手无策。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漫长,临近四月依然寒风料峭。琉璃丝般的细雨落在手心里,有轻啄般的细痒。天色渐渐向晚,远处朦朦胧胧地腾起团团蛋白的雨雾,将小小柴郡里的数百参差人家,连同这座公墓里的往生者,全都笼进无边无际的水雾雨意里。
内热暴躁的鬼新娘害怕冬天,也害怕下雨,葬礼那天却突降三月里最强的一股冷空气。真是天意弄人。不过,湿冷的天气并没有影响到鬼新娘的排场。尽管她生前动辄易怒佯装轻狂,但追随者也不少。她突如其来的死讯,成了轰动柴郡的特大事件。鸽子阿姨和倪海老师不忍亲眼目睹女儿火化的样子,而宁浅绿大病一场,也没有出席鬼新娘的葬礼。我想如果让那些追随者看到了她,一定会以为是活生生的倩女幽魂。
很多我不认识的同学,素履白花地来哀歌挽联地去。其中有一个女孩子,细细巧巧的眉眼分外熟悉。哦——当初得知鬼新娘要去巴黎的消息时,这个小姑娘还误闯过我们的小型聚会。拂晓——鬼新娘这样叫她。而现在,自己喜欢的人再也不能开口叫自己的名字,小拂晓哭得歇斯底里,完全失态。
比她更悲痛的人,可能就是沈稠了。
我一路搀扶着他,鬼新娘被送去火化炉之前我们又看了她最后一眼。她走的时候,全身血管爆破,脸颊却保有红润颜彩,依稀是熟睡的模样。仿佛睡醒过后,还会习惯性地点上一支爱喜,用她又冷又沉的声音叫我的名字:
池潭。
可是转眼,他们送出来的已经是森森白骨。工作人员拣小块的骨头装进了一个精致的檀木盒子里,又用机器将较大的碾碎成了骨灰。整个场景真是不堪入目,叙述起来也实在骇人。朝为红颜,暮为枯骨,大抵就是如此。
“这不是她……”沈稠本来已经克制住了激动,但说完这句话,他又无法自控,不得不用双手捂住了眼睛。我留心观察着他,每秒钟都在担心他明显克制的感情会将他压垮。至于我呢,我只能说,悔不该到这里来。
难道真的就是最后一面了吗?
可是,我和鬼新娘的第一次见面还历历在目。那时候的我们,青春年少神清若水,一切的事,都像剔透玲珑的石子一般,浸在水里,历历可数。
当穿着蓝校服的她出现在高一(1)班门口时,那天的日光有点太过晃眼了。周围的窃窃私语像火苗一样咝咝漫延:
“看,她就是倪浓!”
她是一个明媚阳光的女孩子。高高束起的马尾辫长及腰际,挺拔的鼻翼和耳垂由于皮肤过于白皙而显得透明。细而弯的眉,浓密的睫毛罩上了那双黑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像一对黑色燕尾蝶。我顿时明白了她名字的含义——
浓,无与伦比的浓丽。
但是她抬眼充满敌意地将我望着,我知道她,但还是问沈稠道:
“沈稠,她是谁?”
“她,她是我妹妹。”
她瞪大了眼睛,紧紧地盯着沈稠,他不敢看她,低着头脸红得可以染布。贾西贝开玩笑地说:“沈爱妃,你的妹妹好像不太高兴。”
她冷笑着走开了:“妹妹?你听见我有叫过他‘哥哥’吗?”
第一次见面,真说不上是一次愉快的经历。
鬼新娘,你还记得那年圣诞夜的喷泉广场吗?你手里一边画着一件手绘T恤,一边问我道:“池潭,你和沈稠最初是在那一届篮球队纳新上认识的吧?”
我听后神色一顿,沉思一番:“之前,我就听说他了。”
鬼新娘,我当时没有对你说实话。我先认识的,是你。
早在鬼新娘认识我的时候,我就认识她了。不过也对,像她那样抛头露面的风云人物,想不认识也难。当时我还是高中二年级,而她刚刚升到柴郡中学念初一。
那天她如同一只骄傲自负的野猫,盛气凌人地闯入篮球场。因为学校初中和高中部的篮球队是在一起训练的,所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整个过程。初中部的队长正好推着铁筐车进来,却被她挡在了外面。一向威风凛凛的队长吓得魂不附体,鬼新娘笑盈盈的面庞却没有一丝表情,眼角像流过泪一样通红。只见她扬手掀翻了那铁筐子,真不知道她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铁筐没有锁上,里面一车的篮球嗵嗵嗵全部滚了出来,跑满一地。
“以后离沈稠远一点。”她留下一句清冷的警告,绕过那个懵得只会发愣的队长径直走了。
我从未见过那样轻狂的狠角色——这就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酷似一个充满怨恨的女鬼。
“她是谁?”我问旁边的一个队友打听道。
“你不知道她?!”他不能置信地看向我,一句一句解释说,“她是初中部舞蹈队最有名的领舞,倪浓——端倪的倪,浓稠的浓。沈稠是她的哥哥,不过他们是重组家庭——可能因为长得太像女孩子了,那个沈稠经常被人欺负,多亏有个太妹一样的倪浓护着他。”
端倪的倪,浓稠的浓。倪浓。我记住了她的名字。
后来我高三如愿被选为篮球队队长,并在纳新上见到了沈稠。高一时的他,眼神纯净却略显局促,琥珀色的眸子里也不像现在有那么多内容。很清秀的一个孩子,也很简单,简单到鬼新娘看他时那一览无疑的专注他也无从觉察。甚至他还对我说:
“当你搂着她的时候会觉得那么安全,闻到的气味又是那么香甜。可是池潭,只有你能给我仓皇失措的慌乱。我应该再好好想想,我对你是什么感觉……”
鬼新娘,因为“霸占”沈稠我被你记恨,可我不后悔这么多年一直守护在他身边,
包括赶走对沈稠心怀不轨的贾西贝。我清楚沈稠的感情,也明白你喜欢的是沈稠,于是我把喜欢你的心情默默收起,静静地守候在沈稠身边。你15岁那年的圣诞节,我写给你的明信片上印着一个旋转的芭蕾小人,昂着高贵的前额,那么倔强的轮廓。底下还配着一行小字:舞者,是贯穿生命的一种命运与步伐。结果,圣诞节过后不久,“鬼新娘”却成了你的最后一支舞。
那是我第一次看她跳舞。
我以为像她那样火爆冲动的角色,持有的曲调必是金戈铁马般铿锵肃杀,可汩汩流出的配乐却凄楚幽怨得撕心裂肺:
“明月吐光,阴风吹柳巷。
是女鬼觅爱郎。
谁人愿爱凄厉鬼新娘,
陪伴女鬼,深宵偷拜月光……”
如此声声血泪的调子,不知舞者千疮百孔到何种程度。舞台上,她朱红色的纱罗长可及地,风丝丝缕缕地挤入,那轻纱便有了神采,有了类似飞翔的美感……
一曲舞毕,鬼新娘剪掉了标志性的马尾辫。
一晃十年摇摇将至,期间不必赘述。
四月十七,是鬼新娘二十五岁的生日。也许,还会是她和宁浅绿两人一起过的第一个生日。可她等不到那天了。这个急性子,即使化上浓妆,抹着重彩的深紫色眼影,打扮得美艳靡丽,你依然能感受到她的剔透、敏感而真诚的内心。真是个奇迹。
但奇迹没有再次上演,连鬼新娘自己都不相信手术能妙手回春,遑论齐橙。
手术失败也是情理之中,但生生拆散一对弃婴那就无法原谅了。虽然导师一直在为当年的行径忏悔,虽然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也不可能认识鬼新娘。我和沈稠都选择了退学,这就是我们唯一能做的。接下来的惩罚,就交给命运之神罢。他犯下的罪过鲜为人知,但命运一定看得到。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无论以哪种形式,都将生不如死。
听说,爱斯基摩人给雪取了三十个不同的名字。我想他们一定很喜欢雪,才会不厌其烦地取那么多名字。就像我一定是很喜欢倪浓,才会这样不厌其烦地叫她“鬼新娘”。鬼新娘……鬼新娘……鬼新娘……你真的有那么喜欢沈稠吗?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
“池潭,你如果做了什么对不起沈稠的事,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此生,我没有听过比这更凄厉的诘问。鬼新娘,我喜欢你一定不比你喜欢沈稠来的少。你能为了沈稠去杀人,我也能为了你守护沈稠一辈子。
凋敝的时光都在外纷纷变换容颜,但我的世界依然停留在最初篮球场上见到你的那一天。被你掀倒的铁筐咣当一声摔翻在地,偌大一个篮球场噤若寒蝉,只剩下篮球嗵嗵嗵的弹跳声,一如我那时的心跳。
搬空寝室的时候,我整出了一件手绘T恤。纯白的面料,散发着清新如昨的气息,仿佛曾在花篮里放了很久很久。领口左下角绘着一朵绿色的蔷薇花,绿得那样浓烈。指尖抚过,却感受到一股又冷又艳的寒气。重叠的双层花瓣随时准备破裂成碎片。宛如她本人。
鬼新娘,那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