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是画室的主角,贴满墙壁的画稿各自拥抱着属于自己的一份阳光,它们被阳光强调的明快线条,给油画增添了某种更快乐更生动的形式。这间画室曾经是倪海给沈稠上课的学堂,曾经是沈稠和贾西贝一起奋斗的战场,曾经让我萌生了多少斑斓的想象——从画室的落地窗看出去,花园在鸽子阿姨的精心料理下仍旧生机盎然,四季飘香。
我想,画室里的画作如果被赋予了生命,那他们一定惬意得令人羡慕。他们的日子就这样在无风无浪中一天接着一天,带走夏天的蔷薇,带走冬天的腊梅,催开梅花淡淡的清香在月色昏黄里浮动。
那朵绿梅……思念它鞭长莫及。宁浅绿给我的那张粉色名片一直静静地躺在我贴身的钱包里,这样似乎能够感觉她就在我的身边,鼻尖似乎也总能闻到甜甜的梅香。
除了想念宁浅绿,我只有在画室里打发时间。由于画室的废稿堆积成山,我帮倪海收拾了整整一个下午。沈稠还在学画的时候,倪海会把他觉得满意的画稿镶上画框,可见老先生对他的器重。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看沈稠画画。他惯用浓厚明快的色彩,不断炫耀着焕然一新的风景,连简单的三叶草经他之手也能变成朴素的花冠。画如其人,沈稠从小就是一个内心温柔的孩子。
我就像一个慈爱的母亲满腹柔情地注视着那些旧画。镜框上面落满了灰尘,闲得无聊我就索性拿了块抹布擦起画框。有些画框又重又锈,我搬动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一幅。
“不好意思。”毕竟是镶了画框的大作断不可鲁莽对待,我立马向它道歉。正要蹲下来将那幅画摆正,却被它吓了一跳,身子没蹲稳,一坐坐在地上,愕然地望着它。
我对它再熟悉不过了——如果不是在这里重逢,我早已将它遗忘。
我就是它的主人。
它就是我的第一幅“大作”:那个女鬼。
在那么多上乘的作品中间,这幅异常拙劣的原稿显得如此扎眼,但却被镶上了画框。左上角还贴着一张小纸条:
倪浓的第一幅画。
那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笔迹。好像回忆的幕布忽然被拉开一角……
“看不出来吗?我画的是女鬼。还是以你为原型的。看,都双眼皮长睫毛,都樱桃小嘴,哦,还有头发,就像你刚睡醒那会儿,一头乱毛。”
“倪浓,你绝对有老师的基因——能把这幅画送给我吗?”
就在沈稠的病房里,遗忘的岁月卷土重来——记得当初他向我要去了那个女鬼,没想到他竟然为它镶上了镜框。
就像对待一件珍宝!
在震惊的当下,我心里仿佛也接受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碰撞,觉得悲伤,却又感到深沉的安慰,应了一句很酸的话:很久很久以前它就在那里。
是的,它一直都在。我在这间画室进进出出,直到现在才发现它的存在。我终于知道自己十六年的暗恋不是毫无意义的。人只会被喜欢的人反复伤害,但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不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知道这些,晚了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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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交际圈太小的缘故,假期里只有贾西贝会偶尔打个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再快递几张脱了封壳的文艺动作片过来。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没人敢给我打电话的呢?我可是一个很幽默的倾听者。
很快有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算是回应了我的空虚寂寞冷。我惊喜万分地接起来一听——唔,还是个故人……
“妮浓,我和玫红要结婚了。定在2月14号,你也来吧?”
比起风靡一时的绰号“鬼新娘”,我更喜欢“妮浓”这个昵称。妮妮的妮,浓浓的浓,多可爱。活了二十四年,只有两个人叫我“妮浓”。一个是宝蓝,因为“妮浓”是我的网名;另一个就是古鲁帅。
新娘是梅玫红么?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她的生日party上古鲁帅还当众被我拒绝来着。那时候,他还是个初尝恋爱滋味的少年,只知道“交换口水”,想想就好笑。哎呦喂,还2月14号嘞……真是一个俗气的日子。
婚礼那天,我庆幸地发现梅玫红没有穿玫红色的婚纱,而是梦幻非常的白纱裙。礼堂的窗户镶嵌着各种颜色的玻璃,把女主角衬托得更加梦幻。她步履轻快地走过玫瑰色的窗子,变成了玫瑰色;走过蓝色的窗子,她变成了蓝色;走过金黄色的窗,她都燃烧起来了。
梦里我无数次地穿着这种白婚纱,然后云里雾里地走向沈稠。可现在我的梦中情人完全无视我的存在,他作为男傧相站在我旁边,看上去像被浆熨烫过一样四平八稳,宛如他身上的白西装。
果然,他在吃醋。而且这飞来横醋的源头还是个池塘水妖。嗳——江州司马青衫湿,宣城太守知不知?你们JQ就JQ吧,再拖一个寿终正寝的琵琶女下水为哪般?沈稠不理我是因为他喜欢妖孽妖孽喜欢的是我,但他怎么不用脚趾头想想我喜欢的谁呢?这么一推我也没有理他。再说我还没功夫理他,当梅玫红的女傧相已经够我受的了。一圈酒挡下来,“千杯不醉”杨千嬅女士都要滚床单去了更何况我。醉意朦胧的我口不择言,攥着美娇娘和新郎官的手高呼“醒时同**,儿女忽成行”,如此形象生动的祝酒词瞬间引起善男善女的共鸣——那帮人,就喜欢把冷面倪浓灌醉,然后看她出洋相找乐子。估计那时的我实在惨不忍睹,迷迷瞪瞪地瞥到一个白色的影子愤然离席。好家伙,他也忒不给面子了!
“妮浓,去和你哥说说话吧。他看起来闷得慌。”新郎官丢给我一包爱喜,好心地劝我道。这么多年了,古鲁帅那厮还是老样子,兜兜里总替我备着爱喜,自己抽的却永远是最劣质的香烟。我想自己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必须赶紧戒烟然后再教他把这瘾戒掉。
沈稠一个人坐在大厅外面的长椅上,阴沉着脸。我像没事人一样地坐了过去,缄口不言地点了一根爱喜,只是夹在指间顾自欣赏它旖旎燃烧的样子,缭绕着袅袅的青烟。他连看也没看我一眼。直到我长长的一截烟灰掉下,他却起身要走。
“沈稠!你什么意思?”我忍不住朝他喝道。想起来就气,当初怎么就喜欢上他了怎么就觉得他温柔了?!我不善拐弯抹角,直接把话向他挑明:“你和池潭出了问题你们自己解决,拜托不要迁怒于别人!”
沈稠停下脚步,转身问我道:“那个‘别人’又是谁呢?”他唇边含着一丝苦笑,眼里却毫无笑意。
我“啪”地一声把烟蒂踩在脚下,不耐烦道:“沈稠你装什么逼啊!”
“妮浓,你真是越来越冲动了。”古鲁帅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慢条斯理地坐到了我的旁边,手里还削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我酒醒了大半,懵懵地盯着他看,突然觉得今天的新郎官特别帅气。只见他抬眼直视着沈稠,削苹果的双手却没有停下:
“沈稠,你是妮浓的哥哥,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她一直全心全意地关心着你——那你有真正关心过她吗?她为你挡架受伤,她15岁纹身,甚至她被粉圆冰冻到牙齿的时候,她有多疼你知道吗?妮浓为什么学抽烟,为什么剪掉头发你知道吗?你和池潭的事情让她有多伤心你知道吗?你只知道池潭,在学校里制造着各种有关沈爱妃的风言风语,你有想过妮浓的感受吗……”
“古鲁帅,被说了。”我当即打断了他,这又唱的是哪一出好戏?我死撑着太阳穴站起身来,感觉自己就像一张底片,在沈稠面前被曝光得一干二净。古鲁帅的那一席话把我小心铸造的暗恋轰炸得连渣子都不剩。我习惯性地眯起眼睛,毫不躲避沈稠惊异的目光。不需要明察秋毫的第三者来拆穿,池潭也好,古鲁帅也好——我要亲自告诉他:
“沈稠,我喜欢了你十六年。”
上邪,那时候沈稠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我试想过许多次他被我告白后的反应,可能他会羞答答地腹黑一下说“你这玩笑好过分”,可能他会正气凛然地拒绝我说“你这叫不伦恋”,可能他会惊慌失措地捂住我的嘴说“别别别,让池潭听到了他又要误会了”——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表情会是那样……
那样冷。沈稠是倔强清冷惯了的,但即便如此我也能从他身上感觉到熟悉的温暖。可现在,他平时的温暖都到哪里去了?他琥珀色的眼睛里充溢着怀疑的寒流,让我整个人都觉得冷,想找个角落缩起来,恨不得学青蛙冬眠。
“喜欢到底算什么东西?”他冷冷地问我道,“我和池潭交往到现在,现在他却突然说喜欢的其实不是我——不喜欢也可以交往那么久吗?倪浓,你的喜欢又是什么?该不会是同情吧?”
现实和想象的相差太远了。我仿佛一连向后猛跌了十来米远,人有些晕眩。太阳穴那边的血管不停地跳动,我捂住了自己的鼻子,第一次开始害怕死亡——怎么能这样就死了?沈稠个大笨蛋,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的喜欢怎么会是同情?!我随随便便画的女鬼你都能爱惜如金,那为什么我最宝贵的感情你却要嗤之以鼻?我死不甘心……
好像有一个光溜溜的苹果被塞进了我的手里,握着又冰又滑让人不寒而栗。
“妮浓,还记得吗?小时候你说,沈稠的妈妈每天给你削一个苹果,所以你要保护他——好吧,现在我也给你削一个苹果。”
苹果从手中掉落,重重砸在地上的声音我没有听到,耳畔只有古鲁帅恍惚的声音……
“是不是就可以杀了他!”
他突然持刀向毫无防备的沈稠刺去,我快步冲上前本能地伸手挡住了那把水果刀。
“妮浓!你为什么要护着他!”古鲁帅,这个问题你问过我无数遍,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本能。
本能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保护沈稠,是我十六年来的第一本能。哪怕他践踏了我十六年的暗恋,哪怕对于一个画师来说手如同生命——我还是本能地用手握住了锋利的刀尖。
我的右手,就毁在那一天。血溅婚礼可不是什么吉兆,委屈了那么美的新娘子唉。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四溢,可能右手的筋脉被割断了,也可能是血脉喷张鼻血涌了出来。沈稠和古鲁帅惊恐地叫着我的名字,而在钻心剜骨的剧痛中我只记得一个名字,并且用残留的虚弱意识呼唤着它:
“宁浅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