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终于清静了,干干净净地,什么都不剩了。
李氏摸了摸小儿子的脑袋瓜,站起身来,对着已经没有镜子的空墙,用手指梳起头来。
纵然脸上的泪痕擦不净,她依然是那个知书达理、娇艳玲珑的李氏。
她拉过大儿子的手,看着这个气鼓鼓的,还没长大的小男子汉,仔细端详着。她知道,他想问,为什么爹会变成这样,爹去哪了?为什么他们把我家搬空了?为什么他们打娘,娘都不反抗?可是他紧闭着嘴,一句也没问出口。满肚子的气,都变成了额头上暴起的青筋,还有紧攥的小拳头,像条鼓着肚子的小河豚。
李氏伸手把两个孩子搂在怀里,一句一句轻声说着自己的过往,从读书,到出嫁……渐渐把两个小家伙都哄睡了,抬眼看了看,四壁空空,连孩子的小被都没有了,只能扯过大儿子仅剩的几件旧衣服,给他们搭在身上保暖。
她站起身来,弯腰在两个孩子的额头上各印了一个吻,然后一用力,顺着裙摆撕扯下几个布条,揉成一股,拧紧了往梁上一抛……
其实大儿子并没有睡着。
他隐约知道,与其这么含羞忍辱下去,不如让母亲脱离苦海。只是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照顾弟弟。
他暗下决心,天亮之后一定要带弟弟离开,去一个没有寒冷、能吃得饱饭的地方,好好活着。听人说,锦都是最大的城了,那里有皇帝,有车马,有烟花……就去那里吧。
枕边传来弟弟轻轻的鼾声,头上是母亲的尸首。他蹑手蹑脚爬起来,把母亲放下,让她能躺在床上,安心闭眼。回头看看没吵醒弟弟,也躺了下来,脑子里想了很多,比一生想得还要多。
郑启山在一夜之间,从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家之主。
天微微亮,他就叫醒了熟睡的弟弟,看着他睡眼朦胧的样子,一阵心疼。他用袖子擦了擦弟弟的小脸,牵着他的手出了门。郑绍远虽然小,但也好像预感到了什么一样,没吭声,跟着哥哥一步一步出了门。他想回头看母亲一眼,结果哥哥掰着他的头,不许他回头。他看着哥哥红红的眼圈,继续顺从地往前走。
没人知道,两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家伙,是怎么挨过几千里地的。郑启山带着弟弟出现在淐河边的时候,眼神中的稚嫩已经尽数退去,换上了无尽的坚毅。
渔民们渐渐注意到了两个孩子。有人问他们来处,他们就缄口不言。大家倒也没怀疑,只道是被家人抛弃的可怜孩子,纷纷叹息,这大好年月,竟然还有这样的惨事。
以后渔家每次过来,撒网前先分个自家烙的饼子给他们。如此被家家户户接济着,原本枯瘦的两个孩子,皮肤渐渐有了光泽。见他们对打渔兴趣十足,不忙的时候便把他们叫过来,教他们辨鱼识虾,尤其是年幼的郑绍远,在这方面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
一同接济他们的,还有位老翁。巧了,这老翁也姓郑,叫郑合。
郑合一辈子靠打渔活着。妻子徐氏平日里洗衣做饭,偶尔做些针线活贴补家用。小日子过得平淡如水。毕竟老百姓嘛,生活无非就是柴米油盐。只可惜,两人从娘子官人变成了老伴,还是没能要上个一儿半女。郑合看着一起玩到大的街坊,如今一个个含饴弄孙,颐养天年,而自己连个传香火的都没有。可又不能全怪老伴的肚子,两人试了不少偏方秘药,都没有动静。每每想来,免不得哀叹一番。
郑合第一次看见两个小家伙的时候,眼睛就亮了。看到他们是无家可归,流浪四方的时候,真是又心痛又欣喜。痛的是孩子们衣衫褴褛,凄惨如此。喜的是老天爷开眼,给自己掉下来这么两个好儿子。无论什么日子,郑合都要给孩子们送些吃的,接济一番。又叫老伴缝了几件衣服赠他们。街坊们知道老郑的难处,纷纷劝说两个孩子,干脆认了老郑做干爹,总好过一辈子在外漂泊。
都说日久见人心。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郑老对自己什么样,郑启山心里一清二楚。看看年幼的弟弟,正是该长身体该读书的时候。自己可以忍饥挨饿,但不能苦了弟弟。郑启山便在众亲友的见证下,领着弟弟正式拜了郑合做父亲。郑合特地摆了好几桌酒宴,把街坊四邻全请来吃酒。一张老脸笑得满是皱纹,笑着笑着便老泪纵横。
看得出来,他是真喜欢这两个孩子。
郑合给郑绍远请了先生,叫他安心学习功课。郑启山大了,已经可以帮父亲干活了,便跟着众人早起打渔。后来郑合慢慢放下了活计,把一切都交给大儿子,安心在家享福了。
日子温馨,岁月慢慢模糊了对过往的记忆。
直到郑绍远也娶了娇柔的妻子,生了个掌上明珠,日日捧在手心,生怕跌了撞了。
郑启山为了照顾家人,终生未娶。
一日,郑启山正在准备着吃的,把一盘盘菜端上桌。郑合在床上躺着,徐氏跟儿子儿媳妇一起,逗着小孙女开心。
本是平平无奇的一个夜晚。
有人用肩膀撞开了门,是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郑良。
郑启山紧盯着他缠着白布的左手。
郑良依旧不改一身酒气。怀里插着把菜刀,右手上掂着一条粗重的铁链,直直冲了过来,抬手便要伤人。
郑启山随手抄起个空盘子就扔了过去。郑绍远叫家人围在一起别害怕,自己也抓了渔刀,扑上去同他厮打起来。郑合年迈,想帮忙却使不上力气,急得直咳嗽。
两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竟然也不是他的对手。没过片刻,全都倒在了血泊中。郑启山死不瞑目,眼神复杂,有恨,有不甘,有不解……
郑良看着儿子们的尸体,笑得前仰后合。随即走到床边,撸起袖子左右开弓,把郑合和徐氏打得昏死过去。然后奸笑着脱了裤子,玷污了自己的儿媳妇。完事之后一把剪刀插在她胸口,又掳走了刚刚牙牙学语的郑昆娥,出门去了。
郑昆娥就这样,在无边的恐惧中一天天长大。十四五岁初次月事,还没干净,就被这个畜生狠狠压在身下。往后日复一日,再也没有人样的生活。
诞下小婴儿后,郑昆娥其实已经没有逃跑的念头了。她认命了。几代人的生活都毁在他手里,自己一个弱女子,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她想不通,到底是几世的仇恨,才能造出这样的恶人。
谁知后来,一向繁荣喧嚣的锦都城,变得妖气纵横。郑良更是如鱼得水,日日与妖物混在一起,变得愈发暴躁,邪气逼人。不过郑昆娥隐约感觉到,他的外表虽变得强壮骇人,实际上体力和灵魂都愈加单薄。她终于下定决心,抱着孩子逃离这魔窟。
这个故事太长,长到郑昆娥怀里的小婴儿,已经不安分地扭动起来,挥舞着小拳头表达他的不满。郑昆娥低着头,“哦哦哦”地发出声音哄着。眼神里已经没有了愤怒,只剩下无尽的悲哀。
这个故事也挺短的,短到盛不下两个男人的唏嘘,就戛然而止了。
房间再次变得安静起来,连狗都放轻了呼吸,似乎在和人们一起,守护一个共同的秘密。
一个丢了师父的小道士,一个自称来自外地、逛街抓药却比谁都熟稔的神秘人,一个无家可归的妙龄妇人,一个襁褓中的小婴儿,还有一只失血过多却生命顽强的小土狗。此时四人一狗的组合显得格外神奇且诡异。
所有人一起,悄声等待“时辰”的到来。
或许是觉得,这样的沉默太过让人紧张,老雪主动开口,小声给宋知行解释着:刚刚在外面攻击郑昆娥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铁锁仙”。其实他们连妖物都算不上。凡人遇见鬼怪,不是躲就是跑,偶有修行之人,致力于降妖除魔,使天下太平,那都很少见。一般人提起鬼怪,还是恐惧和厌恶的情绪居多。
而这“铁锁仙”却不走寻常路。他们本是一群力大身悍的壮汉,有天生的力气,却不用在正道上,多做的是拦路偷抢一类的恶事,受众人唾弃。他们觉得,鬼怪托生于天地之间,与人的交流更频繁,理应比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神仙受更多的香火。况且鬼怪生来带着一股邪气,应该是作恶的始祖,更是符合他们这种游戏人间、为害人间的邪恶思想,干脆凑在一起,弄了个不伦不类的牌位,磕头认了所有鬼怪做祖师爷爷。
一群“好汉”聚在一起,总要有个名号不是。他们想起来,传说地府收人,都是拿着铁锁链拘走魂魄。他们便也有样学样,人手一条加粗加重的铁锁链。还自封“铁锁仙”,自称是替天行道,替阎王爷收人,从此更加嚣张跋扈,人人见而唾之。
谁知道他们恶事做尽,不但没遭天谴,反而愈加强壮,无人能敌。铁锁链也与以往不同了,上方隐隐有黑气蒸腾,成了趁手的“法器”。
果真是世事无常。
至于郑良为什么会成为“铁锁仙”的一员,原因可能已经不重要了。他自认造孽太多,神佛都不敢收他,一直横行街头,成了活的鬼魂。直到今日被老雪一盆狗血泼走。
一盆狗血当然拦不住他,也许他还会回来,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