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entador外,夜静得似一潭水,似乎所有生灵都已经睡了,一切显得那么安谧……
而车内。
时浅笙与沈卿屿,也只能在这份陌生的寂静中,悄悄地聆听,彼此的呼吸与心跳声。
沈卿屿掌握着方向盘,时浅笙掀开眼帘,注视着他,发现……
他的左手食指与无名指都戴上了银灰的戒指。
手指白皙,且骨节分明,完美的就像雕刻出来的一样。也怪不得,沈卿屿会嫌弃时浅笙手粗糙。
一般人戴戒指,都是为了让手更有吸引力。
然而,沈卿屿恰好相反。
他的手戴上戒指,反而予人画蛇添足之感。
因为十指已是精妙绝伦,才会显得戒指,像是多余的累赘。
沈卿屿的嘴角此刻正在,肆无忌惮的上扬,勾画出的愉悦,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这份雀跃,绝不是因为和时浅笙在一起。
而是因为,他又光明正大的逃了一个晚自习!
“出发!怎么走?”沈卿屿在心里已经做好了打算,把时浅笙送到目的地,就立刻出逃!
“安定医院。”时浅笙默默吐出四个字,然而,这四个字,却让沈卿屿僵住了一下。
明明上一秒,他还开心的像个孩子,时浅笙短短的四个字,就让沈卿屿轻易变了脸。
他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峰眉紧蹙,这一刻,他成熟的不像他。
“如果想说些同情我,或是可怜我的话,我劝你还是闭嘴得好。”
沈卿屿:“……”
时浅笙的身世,沈卿屿心知肚明,但是,当身临其境时,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安定医院。
因为沈卿屿不认路,又拐错了好几条弯道,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
不过,好在饭菜还是热的。
“你走吧。”时浅笙下了车,丝毫没有让沈卿屿留下的意思,仿佛他就是一个不要钱的司机!
沈卿屿一怔,本以为时浅笙,会留他吃口饭什么的……毕竟,他没吃饱。
而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哼!走就走!
走之前,还不忘问一句:“喂?我什么时候来接你啊?”
“不用了,我们在小区门口汇合吧。”时浅笙说的没有一丝犹豫,一听就是早想好了的。
沈卿屿傲娇的冷哼了一声,扬长而去,车尾灯一眨眼就不再见,时浅笙也转身进了医院。
两人都特别有默契,没有回头。
Aventador在柏油马路上,飞驰。正当沈卿屿发愁,不知该去哪浪的时候,单柏言的电话,就像给了他目的地。
LIMBO——地狱边境。
沈卿屿第一次踏进这样的地方……
嘈杂喧闹的空气中,布满了尼古丁的味道,音量开到最大,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
绚烂灯光映照着,盛满拉菲的高脚杯,觥筹交错间,暧昧的色调侵蚀着麻醉了的人们的心。
偏偏是这样,纸醉金迷的地方,吸引了一个又一个,饥渴又急需要安慰的心灵。而单柏言就是其中之一。
沈卿屿赶到的时候。
单柏言已经微醺了,他的身边两瓶威士忌,四瓶伏特加,还有不计其数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