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还是决定要走?”
“嗯。”
陈秦笑了一声,点了点头,“那你就走吧。”
对方有些惊讶的抬起头,看着陈秦的笑脸自己的嘴角也向上歪了歪,她理解陈秦的做法,像极了她在辉国已故的母亲:那时她才十五,和陈秦现在一般的年龄,却要提出去边境打仗,在别人眼里她是顽皮的将军女儿,顽皮好战,但方宵只在意一个人的想法——她母亲。
方老将军拿茶盖拨了拨杯子里的茶叶,听闻此话抬头看着下方跪着的方宵,几乎没有表情。
底下的背着一后背的汗水,勇敢的直视着方将军锐利的眼神,半响,给出了一个答案:那你就去吧。
方宵眼里的惊喜几乎要闪瞎了在场的所有人的眼,方宵的父亲也“惊喜”的晕了过去,并且一个月没在让方老将军进房门。
真相似啊……
“谢谢你小秦……大姐没什么能给你的。”方宵苦笑着,她一身的衣服还是陈秦带她去买的。
陈秦摇摇头,去房间的某处翻了翻,拿出来一些钱递给方宵:“带着,这个世界离了钱不行。”
方宵有些犹豫,可还是接了过来,攥着钱的手有些发烫:“就当是大姐借你的……”
看着方宵的样子陈秦再次笑了出来,“这个时代联系很方便,我们没有一分别就永远不见了的意思。”
方宵尴尬的红了脸,在她那里……不,在辉国确实这个意思,一分别就代表着难以相见,毕竟辉国没有电动车这么便捷的车,速度竟然堪比她的轻功。
一个双肩背包递了过来,里面被陈秦装上了她的衣服,方宵接过背上,看着还有一个手提包。
“你的盔甲,我给你装在了里面,一起带着吧。”陈秦说。
“嗯。”方宵接了过去,一手摸上了陈秦的头,“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在家要锁上门,没有我看家的话,窃贼估计还回来;泡面虽然好吃,但是我听那些孩子说,吃多了会变笨,你还在长身体……”
交代了十多分钟,方宵才满意的说完,拎着包走出了她住了一个月的地方。
陈秦看着她的身影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直到拐了弯再也看不见了,她才回了屋子里,从床底下掏出她平常一直带着的箱子。
打开一看,里面有张纸条,上面的字体和刚学写字的差不多:相信我,我一定会回来——方宵留字。
陈秦把纸条放回了箱子里合上后,拎着出了房门,没有回头看那间房一眼,她怕她会舍不得离开。
因为一个从河里捞出的“尸体”,她把原本属于她的计划,延后了一个多月,再实施,已经错过了那个机会。
陈秦把那翘着的嘴角拉直,恢复了她的面瘫脸,往金建国的那个方向走去,她也需要告个别了。
………….
方宵一直没停下来脚步,路过商店的时候买了一个馒头(面包)吃了后继续赶路,她去了离本市“黑市”最近了一家酒馆(酒吧)里,然后被人赶了出来……
方宵:“……”
不过还好附近有遮掩物,此时已经晚上,方宵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后脚一登施展轻功飞到了五米高的树杈上坐着,等着酒吧的老板过来。
一个小时前。
方宵扯住了路过的一个看起来不像是好人的人(混混),问了一下:这个地方掌权的认识谁?
混混没挣开方宵扯着她的手,眼前这个接近一米九的男人给他的压迫力很大,可能他今天的保护费也收不成了,没了钱就摸不了小玫瑰的屁股……回去还要被老大骂……还有……
方宵:“怎么不说话?”
小混混的思路从脑补中飘了回来,被方宵身上的气势吓唬住了,有些犯怵:“你问这个干什么?!我看你一个普通人,别没事找事!”声音有些发抖,但气势上却更甚一筹,没错我就是——
方宵皱了下眉,却放开了小混混,“我只是想找个工作……”
混混:“……”找工作有你这么凶的吗。。。
“看见那个黑色的酒吧了没有,”混混脑子一转,嘿嘿笑了两声,“那个地方我听说招人,要身体强壮的,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
方宵顺着混混的指向看了过去,一个黑色的建筑物立在那里,跟周围的其他建筑格格不入,“那是个酒馆?”
混混有些没懂方宵的意思:“啊,是,是那个,你可以去试试,不过他们老板只有晚上才来,他们老板来了以后你上前过去打个招呼,就可以在那工作了。”
方宵看了他一眼,小混混闪躲着眼神,嘻嘻的笑着,直到手上多了一块钱。
“一两银子赏你的,多谢指路。”
“……”呵,有病,我是不是该说句谢谢大人赏赐了?
小混混看了方宵的后背一眼,然后骂了句神经病,把一块钱塞进了口袋里。
不过这神经病要真去他指的的那个地方,不死也得褪层皮,嘿嘿。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