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
?“冯竣爱你。”这是许凌帆最后一次跟我说话,声音仍然甜美得让人沉醉。而我却只能看着那张漂亮的面孔流下晶莹的泪珠,转身而去。
初恋是一剂毒药,只能品尝,不能咀嚼,否则毒性会穿透五脏六腑,身体溃烂而死。
我把这剂毒药吃了,带着千疮百孔的身体走回来时的路。
1.
我和冯竣在初中的美术兴趣班认识,认识了5年,在一起的时间却不足一年,他先我一年考到北方的一所大学,没有留下详细地址,没有联系电话,没有他的讯息,只记得他说的那句话:“如果有缘,我们会在同一个学校里相遇”。
我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那座城市,那座校园。虽然不是理想的学校,但只要有他在,处处都是天堂。
是不是很傻?其实父母也这样说,但我没有顾及父母的阻碍,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北去的火车,身边是空位。我要去寻求这个我想念的人,这个我认为是我一生一世的恋人,从始至终,没有间隙。
到了新的城市,茫然地下了火车,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不知所措,一切都要重新塑造。没有人接站,没有人引导,只是一个人胡乱地闯着,看着汽车站牌坐了一辆又一辆的公车,肚子抗议性地叫着,我很无奈,下了车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再说。
胡乱地进了一家店铺,要了一份鸡汁米饭,真是香啊!人饿了的时候,什么都是香的。我又叫老伴娘给我加了一大碗,反正这里的米饭不花钱,随便吃。有点异样的感觉让我侧头看了一眼旁边桌的人,那是一个蛮帅的男子,正在用怪异的眼光盯着我。
?我慌忙地查看着自己,没有什么不对呀,我又不是从原始森林跑出来的。忽然间,我明白了他眼神中的寓意,一个女的哪有像我这样如此狼狈地吃饭。别说淑女风范没了,就连女汉子最基本应该注意的“吃饭嘴边不沾饭粒”的规则也都抛到脑后了。
我“扑哧”地笑了,不好意思地抹了抹嘴,给老板娘结账,一溜烟地跑了。真是糗大了,幸亏是个陌生人,不会再碰到而感到尴尬了。后来才知道吃饭的地方其实离他住的地方很近,我的庆幸是无知的。
我跌跌撞撞地来到那座梦寐以求的校园,像个逃荒的冒失鬼。那时已经午后了,找到系里老师报道,安排好一切,准备第二天要上课。这学校的作风还挺雷厉风行的!
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我独自在硕大的校园里溜达着,逛了好长时间,想要在如此大的校园里找到一个人,是困难的。
校门口是一排陶吧与酒吧,我走进一间叫做“一往情深”的陶吧,想感受一下陶土这件浪漫的东西,可我笨得脑袋都冒青烟,连续几次都是失败的。看着仅剩的一块泥巴,皱了皱眉,踌躇着是否还要拾起它。
“把它放在上面,两手轻轻的扶着,像这样。”
嘿,还有这么好心的人指点我。我可以感觉到这个人还挺高大的,在我身后就像老鹰护雏一般。我没敢去看他,怕引起什么麻烦或者被吓到,但我感到有种好熟悉的感觉,好像是......是那种异样的感觉。
手中的泥渐渐成型了,我终于成功了。
“成了,成了!”我兴奋地叫着,回身看这个助我一臂之力的人。
怎么?是他?这个世界也太小了点吧,在饭馆里看见的那个男生,怎么在这里又出现了呢?真有点神出鬼没的感觉。
我仔细地审查了他一遍,很高,大约一米八五左右,阳光的大男孩。少了一点男人的味道。
??“怎么又是你?”我仰着头看他,这种姿势好难受。他轻扯了一下嘴角,没有说话,便踏出了“一往情深。”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的人都挺怪,做好事从来不留名,也好,省得还去感谢什么的。不过我还是挺感谢他的,他帮我做成了这个陶品,像半个核桃的碗,碗沿拉的很高,可以看出来他应该是个制陶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