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寻找你的影子,每一个人都像你,每一个人却都不是你。
……
沈慕为捧着苏缓歌的脸,温柔地吻着。她原本止住的泪水,此刻因为他的吻越加止不住地流。他一点点地吻掉她脸上的泪水,宠溺又无奈地说:“小缓,我该拿你怎么办?”他疼惜地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靠在他的肩上。他听不见任何声音,所以苏缓歌这样无声地泪流不止,每一滴眼泪,都像是往他心里扎上一针。可是他必须要强迫自己保持理智,如果他和她想要走下去,有些话不得不对她说。
“小缓,我必须跟你说明白。”
苏缓歌有些愣住了,她一直觉得自己对沈慕为的心思掩饰得很好,难道他是发现了她对他的非分之想,所以要告诉她让她不要痴心妄想了?她有些哽咽让他不要说了,他要说的她都明白。
“小缓,你听我说完。”她逃避的眼神,让他忽然记起她一直对他的误会,他握着她的手,不让她逃避,满眼真诚地望着她,“尽管可能看不太出来,但是我的确听不见,你……你必须清楚这一点。”
“我知道。”她眼神闪烁,不敢直视他。
“我这一辈子都会听不见,”他柔声继续,“像上次你摔倒,我如果不是碰巧上去找你,我在楼下根本就听不到,你可能会因为这个吃很多苦。”他每次想到就觉得后怕。那天还好她只是轻微摔伤,如果她还发生了别的更糟糕的事情需要他,而他却听不见,那该有多可怕。如果他们在一起,以后或许会遇到更多这样的事情,那他们该怎么面对?
苏缓歌红着眼,看着沈慕为的眼睛,他说得那样认真,让她心里蓦然一酸。他其实一直都知道她喜欢他吧?她的手被他握在手里,她低着头说,她知道,可是她不在意,她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不给他添麻烦。
“小缓,你抬头看着我,”沈慕为特别无奈,“你这低着头,我看你说话特别吃力。”
苏缓歌听到这个才又抬起头,可是他的脸离她那么近,又那么专注地看着她,让她有一瞬间的失神。他又无奈地跟她强调说你看吧,我如果看不到你的脸,我连你说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在乎。”她说着眼泪又要流出来了,“你听不见,我可以做你的耳朵。你没看清我说的话,我可以再重复。我知道我不够好,但我也可以照顾好我自己,不给你添任何麻烦。”
“有的人,能看能说能听,可即便在一起一辈子,也永远听不到对方在说什么,也看不到对方想什么。你又何必跟我强调你听不见呢?”她说完这些,眼泪终于又落了下来。
“小缓……”他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叹息。
苏缓歌仿佛又走进了她之前一直想要跳出来的怪圈,这让她感到惶恐。原本给自己做好的心理建树,在那个夜晚,因为沈慕为的拥抱和亲吻荡然无存。他或许只是因为自己哭了,想要安慰自己。当时她对于他的行为是这样宽慰自己的,他对自己并没有特殊的感情。他告诉她他听不见,他告诉她她需要认真考虑清楚,他告诉她他怕如果她一旦站在他身边,他便再也不愿意放她走。他将她搂在怀里,轻轻地安抚,那样温柔,那样珍惜,以至于苏缓歌有一瞬间的迷惑:他是不是也是喜欢她的?
她在自己的座位上,疲惫地抓着头发,黑长的头发被她抓得乱蓬蓬的。面前的电脑早就黑屏了,她打起精神,重新输入电脑登陆密码,把答辩之前所有需要准备的材料再浏览一遍。
最近她的情绪不是很高,和她背对而坐的罗凯华以为是那天她和陈晓月的纠葛导致的。他总会有意无意地给她讲笑话讲段子,希望她能开心一些。
“师姐?你需不需要第一校草陪你吃午饭?”罗凯华把椅子滑到苏缓歌身边。
“什么草?在哪里?”苏缓歌抬起头,两眼无神地看着罗凯华。
罗凯华指着自己,说校草,在你面前。
苏缓歌摇摇头,假装到处寻找:“夏草?我没有看见,我只看见了冬虫。”
罗凯华被“冬虫”两个字噎到无话可说,问她要不要去吃酸辣粉。她想了想问他地点。是一家在她回家必经之路的小店里。大学附近总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店,其貌不扬,但却内功高深,通常会隐藏着来自五湖四海的美味。对于苏缓歌这样嗜辣的人来说,酸辣粉的诱惑无法拒绝。她立刻收拾东西对罗凯华说出发,吃完她还要回去喂小Max。
“师姐你请客?”
“没问题,酸辣粉我还是请得起。”
小Max又被它空中飞人一般的主人托付给苏缓歌。苏缓歌不知道小Max的主人是故意为之,还是真的有事,在说他要给她一点时间考虑之后就立马出差了,连小Max都是她去宠物医院抱回来的。小Max之前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一直拉肚子,沈慕为就把它送去看医生了。苏缓歌从那天晚上之后就一直没有见过沈慕为,他晚上很晚了发消息告诉她他要出差,麻烦她记得去接小Max回家。而他和她的问题,他希望她慎重考虑。然后他就仿佛消失了一般。可是他又消失得不够彻底。每天会按时发消息给苏缓歌叮嘱她们一人一狗要按时吃饭,天气变化又会提醒她记得带伞添衣。苏缓歌都有些怀疑他其实没有出差,只是不愿意见到她。可是他说的那些话,她一想到就觉得很混乱,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手机屏幕又亮了,苏缓歌看了一眼时间,嗯,很准时,又是沈慕为提醒她该吃午饭了。
罗凯华坐在她对面,提醒她下午要去学院办公室领学位服,“师姐你明天下午两点答辩,不要太紧张了。”
“师弟,你真是太贴心。”苏缓歌忍不住表扬罗凯华。
“你师弟还很帅呢,你怎么不说!”罗凯华还记得她说他是冬虫的事,“这么大一个帅哥坐在你面前,也就你才看不到。”
沈慕为没有去出差,但也没有在本市。他回到了他第一次遇见苏缓歌的那座城市,也是他的故乡。
声音从他的世界消失之后,除了视力,记忆力也变得格外好。他记得所有和她有关的一切。时光荏苒,可是那座小镇却和记忆中的模样完全一样,仿佛能在人身上留下烙印的岁月,在它身上格外仁慈,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那个公交车站也还是当初的模样,恬淡的人们安静地站在那里等候公交车的到来。那个雨夜,她穿着白色连衣裙站在他面前,告诉他,他应该早点回家。
第二次见她是在这座城市的另外一个地方。而他当时遭遇了人生的第二场打击:他失去了听力。所有色彩在他的人生中变得灰无,他听不到任何声音,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暴自弃。魏若对他这样的颓废非常无奈,休了一年学,专门陪他,每天带着他四处游走,希望能解开他的心结。
那个年纪的她走出了小镇,在市区上高中。那天魏若开车载着他,目的地是哪,他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天路过了六中,正是放学的时候,而她穿着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抱着一摞书,走在放学的学生中。两年不见,可他一眼便认出来,她就是她。她长高了,却不爱笑了,眉梢眼角竟然有种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浓愁。尽管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可是他却心里为她担忧,他温暖的小姑娘到底怎么了?什么事情让她变得和他一样冷漠?
以他和魏若的实力想要查一个人,易如反掌。可是当魏若问他查谁的时候,他说不知道,魏若几乎都以为他疯了。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让他怎么查?几天后,魏若把一叠资料丢到他面前,他决定以另外一种方式守在她的身边。他一直认为,她总出现在他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或许冥冥之中,是种缘分。
她给他的黑夜带去过光明,那他也能给她的寒冬送上温暖。
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缓歌谩舞凝丝竹,缓歌。
他那天晚上心里十分触动,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张牙舞爪地苏缓歌。而她张牙舞爪地原因就是他。
说是要给她时间思考,其实更多地是想要让自己考虑得更周全。他听不见是事实。可既然她可以勇敢地站在他身边,他不觉得之前自己给自己找的那些理由还成立。什么自己听不见,什么她值得更好的,什么怕她只是一时冲动,统统都是自己自卑的借口。魏若说的很对,不管她身边站的是谁,他都不会满意。因为再也不会有人比他对她更好的了。
他想如果她决定要跟他一起走下去,以后不管发生了什么,即使她后悔,他也不会放她走了。
可如果她真的想走呢?他也不会不忍心见到她不开心,他会为她安排好一切。
此刻又到了放学的时候,银色的钢铁大门缓缓打开,欢声笑语的高中生像热浪一样喷涌而出。还是那种男生是黑白交错女生是红白交错的校服,穿起来会显得人特别臃肿,可年轻的学生总能把老土的校服穿出青春飞扬的时尚。沈慕为坐在车里,一如当年。他安静地看着阳光亮眼的高中生们川流而过。面前闪过的每一张脸上都有当年的她的痕迹,可是,等他想要仔细看清楚时,苏缓歌的样子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得不承认,他的心里一直十分想念她。
他拿出手机一看,又到了她该吃饭的时候了,他发消息提醒她。虽然说要让她安静地思考,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联系她,担心她又不好好吃饭。魏若总调侃他这样的行为是自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想到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哭得那样惨烈,心里就软成一片,她一定忍了很久了。而自己又都做了些什么事!想到这里,他对司机说:“回去吧。”
回去吧,回到她的身边。
苏缓歌记得上一次穿正装还是在M大的时候,课题组项目结题汇报。在众多优秀的同学当中,她只能算得上平凡。她的口语还不错,但是肯定比不上土生土长的美国同学。所以当老师让她去做汇报展示的时候,她感到很意外。
她在美国的导师是个高瘦的小老头,人特别风趣,花白的头发没剩下多少,但是却总打理的一丝不苟。他和她国内的导师梁教授性格有非常大的差异,但是相同的是他们做科研或与之有关的事情时,都一样严谨到可怕。他知道苏缓歌的犹疑,让她安心,说她略带中国口音的英语听起来非常可爱,而且一个像瓷娃娃一样的东方姑娘站在那里非常赏心悦目,课题组的那些顽固们肯定会因此加分的。她只能笑着答应下来。
任何一种经历,即便当时看来是一种磨难,但总会被时光淬炼成你未来做事的勇气。
所以,此时此刻,一身正装的苏缓歌面对答辩组的一帮老师,显得非常从容。尽管他们看起来十足十地挑剔,问的问题也十分尖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中,她便是这场战争的主人,无论答辩组的老师丢给她怎样的问题,答案她都能信手拈来。有时即便心里不是那么笃定,但曾经有过那么多次的经验,越是这样的时候,她表现得反而越淡定。何况,她的导师在答辩组里,偶尔还会给她微笑鼓励。
非常优秀!答辩结束之后,答辩组的老师给予她这样的鉴定。
梁老师则骄傲地装作谦虚说还好还好,是博士生应该有的素质。他给苏缓歌递过去一个满意的眼神。又对她说论文哪里的格式还需要修改,但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
而苏缓歌终于松了口气,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