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灰蒙蒙的,城市上空的雾霾,看上去像是一团永远也挥之不去的怨气,包裹着城市内的每一个生灵。向莎裹着衬衫的双手,抱在胸前,感觉缓和了一些。
走到宿舍附近的楼下,她诧异的发现,自己的房间的灯亮着。
宿舍是一栋四层小楼,前面是过道,到处堆着家里放不下的东西,破椅子,破桌子,还有将柜子放在走廊上的,看起来堆放的慢慢的,连下脚的地方都难找。
从楼下仰望,走廊剥落油漆的老式木门,紧挨着,一扇连着一扇,就像是一个个被堆起来的鸽子笼,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的样子。
“小偷吗?”
南城有名有姓小混混都知道这座不起眼的破旧小楼是属于警局的,有哪个小贼,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来警察扎堆的地方盗窃?
路过走廊的时候,向莎往手里抄起一个生锈的平底锅,拿在手中分量正合适。
靠近她宿舍门口的时候,她诧异的听到房间内的人竟然在笑。
向莎正钻心的掏出钥匙,准备突然冲进去的时候,脚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勾了一下,身后小山一般的杂物稀里哗啦的掉了下来,这一变故,让向莎吓的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成。
门突然开了,一个年轻男人的脸出现在眼前,额头上还贴着一张创可贴,正是汪洋,笑容可掬道:“姐,下班了。”
向莎随意的将手中的平底锅放在散落一地的杂物中,略微迟疑了一下,终于问:“你怎么会在我房间里?”
一丝疑惑从汪洋的眼神中闪过,很快就消失不见,他一边将向莎让进了房间,一边解释道:“赵队真是个热心人,他给我找了一个住处,就在这幢楼里,不过马科长给我安排的房间好像弄错了。不过,姐你不用担心,晚上我找个旅馆住。”
“别乱花钱,还是住我这儿吧。”话一出口,向莎就感觉脸上有些发烧,背对汪洋,感觉耳后根都发烫,便转移话题道:“晚上出去吃吧。”
“你等我一下,我换一件衣服。”说完,向莎不管三七二十一将汪洋推出了房间。躲在门背后,胸口砰砰跳的厉害,向莎颇为苦恼的捂着脸,心说:“我这是怎么了?”
突然,向莎飞快的扑倒了向阳的窗口,脸上带着惊慌的神色。衣架下,晾晒着她的一些内衣,紫色的情趣丝袜,带着挑逗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粉红色的露背装,黑色的内裤……
这些衣服都是她前段时间去娱乐场所侦查,从刑警队的经费中买的,不少都是高档货。
她没舍得扔。
为此,向莎特别在晾晒衣物的窗口,拦了一条白色的纱布,充当窗帘,从外面是看不见屋子里的。有时候,向莎在夜里还是会拿着这些内衣,在衣橱的大镜子前比划。
女人向往妩媚的人生,这在向莎身上并不矛盾。
趴在床上,向莎双颊艳红,心噗噗的跳动,这一刻,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要死了。”
向莎脑子里乱哄哄的,像是触不及防之下,内心的一切都袒露在一个男人的面前,这种羞涩的感觉,是向莎从来没有经历过,她慌乱的不知所措。
躺在床上,向莎双眼出神的盯着房顶,顶棚上糊的报纸已经有些发黄。
接近汪洋,是向莎的工作和任务。
但是所有人都不会认为,汪洋是一个危险人物,反而是一块跳板,接近何教授的一块跳板。
等在门外的汪洋发现房间内没有了声音,这让他突然有种冲动,小猫挠心般的难受,想推门进去看看。可就在他摸出钥匙的那一刻,他踟蹰不知所措,看到过道上乱糟糟的杂物。
一件件的杂物堆放起来,屋外终于有了一些动静。
这让向莎终于想起来,还要带汪洋出门去吃饭。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大衣柜前,打开了衣柜。两套警服是她经常穿的衣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休闲的运动套装,几件买来之后,就一直没有机会穿的秋装。
在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少一件衣服。
床上已经乱糟糟的放了四五件衣服,但向莎似乎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V字形红色羊毛薄衫,米黄色亚麻上装……
在不知不觉中,向莎已经在镜子前,浪费了三十分钟,也许用自恋了三十分钟更合适一些。
推开房门的那一刹那,汪洋胸口靠在过道的铁栏杆上,百无聊赖的趴在上面,感觉身后的门打开了,汪洋一回头,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向莎。长发放了下来,略带弯曲的散落肩头,精致的面容不施粉黛,布料特有的柔和气质将向莎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淡雅的短裙,平添了一份调皮,凸显了修长的双腿,棕色的短靴,增加了些许活力。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女人,突然站到了汪洋的面前。
“小鬼,别看了。”向莎得意的在汪洋的脑门上轻轻打了一下,女人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在意的。
“我不是小鬼。”汪洋气短的嘟哝道:“可惜,要是穿紫色的丝袜就更妩媚了。”
“汪洋,你说什么呢?”
向莎脸上一红,张牙舞爪的作势扑上来,汪洋头也不回的远远跑去,两人嬉笑的穿过楼道,亲密的样子,就是一队热恋之中的恋人。
这一幕,顿时击碎了无数单身干警的心。
这楼上落下,住的都是单身,正值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哪一个没做过入住307室的春梦。发现自己院子里长出的鲜花,被一头路过的野牛给咬了,一个个年轻的警察们垂头抱胸的躲在单身宿舍的玻璃窗后面,咬牙切齿的赌咒:“小子,千万别犯在哥的手下。”
姐姐弟弟的称呼,已经足有让憧憬爱情,却连雨露都享受不到的单身警察火气上涌。
当汪洋从向莎的房间走出来的那一刻,他们即便没干什么,也等于把所有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
向莎找的小饭店,距离她的住处并不远,走过两条巷子,就看到一个霓虹灯的招牌。小饭馆地方不大,经营的都是一些平常的家常菜。不能指望这样的小饭馆能够做出多么精致的菜品来,但量多,价钱实惠,无疑是这家饭店成功的秘诀。
“小向,你们姐弟……?”
“马科长,您吃饭啊!”
“你们坐我的位置,我马上就走,保证不耽误你们俩聊天。”
马科长就是在警局内看到的那个马科长,马和,向莎只听说这人是从市局调过来的,四十来岁的年纪,带着一副大框银丝眼镜,配合着一张不算小的脸,看上去挺正派的样子。
向莎并不喜欢马和,总感觉马和脸上的笑容带着虚假的窥视,让人总有种想要提防的错觉:“这怎么好意思。我们换一家。”
马和热情的站起来,拉着汪洋坐到了他的座位上,笑呵呵道:“我就等两个菜,还得回去,家里的小祖宗没一个像样的菜,吃不下饭。没事,我去厨房催催。”
说完,马和就顺手拿起手包,找服务员催菜。
周围不少是同事,这让向莎一踏进饭馆的时候,就有点后悔了。
女为悦己者容。向莎心中发慌的想到,自己今天的装束肯定是打扮的过头了,说不定,明天上班的时候,背后有多少闲话等着她呢?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苏局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向莎仅仅是习惯使然,才选择了这个她最熟悉的小饭馆。但给她造成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三个菜,两碗米饭。
向莎吃饭的时候,出奇的安静,小媳妇一般的低头吃着汪洋给她夹到碗里的菜。向莎一副做贼摸样的低声下气,让不远处两个同是警局的年轻干警气的多点了一瓶红星二锅头。
随着饭点过去,饭店里的客人也三三两两的酒足饭饱之后结账离开。
“欢迎,先生,吃点什么?”
跑菜的女孩子自然的向进门的三个男子打招呼。
对方三人之中,个头最矮的男子嘴巴一咧,路出一副烟熏火燎的大黄牙:“妹子,随便。”
“不吃饭请马上离开。”
“小丫头片子,闪开。”瘦小的男人脾气一下子上来了,眼神瞬间有种嗜血的阴霾。
在警局边上开的馆子,大都不会害怕街头的小混混,更何况来的人一看就不像是来这种地方吃饭的样子。
黑色的西装内,穿着一件短袖体恤,不伦不类出现在大堂里。
如果是搞艺术的,还能理解。但是一根黄灿灿的金链子,在大厅明亮的灯光下,散发着金属特有的光芒,链子很粗,栓狗都有余,像是家里趁着花不完的钱似的。
跑菜的女孩多少有点见识,这类人,一般都感觉良好。口气大的就像是家里印钞票的一样,花不完的钱。可实际上,连他脖子上的金链子,都可能是假的。
“这不是侯三吗?”汪洋随着争吵的声音看去,发现竟然是侯三。
对一个小混混来说,怎么可能没事来警局周围惹事,除非他活得不耐烦了。除非侯三认识汪洋,或者说,他的目的就是汪洋,才会冒险来挑事。
侯三看到汪洋之后,突然脸上变换出一幅戏弄的表情,向莎正好背对着侯三。
看女人的背影,侯三小腹之下就一热。
侯三一摇三晃的走到汪洋的对面,咸猪手却搭上了向莎的肩膀,轻柔的抚摸着,得意道:“小妞,小白脸不可靠,让哥哥来好好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