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杀人是要偿命的,可是在这里,只要你实力够,你可以随便杀人,这是陆可来到这个世界接受的第一节课。就在刚刚,一个脸有刀疤的汉子拔出刀把一个年轻人头颅给砍下来了,可是呢,人家没走,就在不远一个饭馆里吃饭喝酒,若无其事。
街道上也不是没有人,捕快也有,就是没人管。陆可很担心自己刚刚穿过来,结果被人结果了。原因是他现在是个十六岁的青少年,举目无亲,唯有一间破房子住着自己一个人,然后在离家不远一个饭馆打工。这个饭馆就是那个刀疤脸正在喝酒的那个饭馆。
很不巧,老板却吩咐自己给那个刀疤脸上菜,侍候着。
看着刀疤脸壮健高大的身躯,还有放在桌子上泛着寒光,还有血迹的长刀,陆可端上菜时,脚有点打颤,手有点发抖。
“客官,这是您要的菜。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陆可把刀疤脸的肉菜端上来,然后问道。他很奇怪自己既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流利的说话,前世,他的胆子极小,也正因为胆子极小,他给一个当头的炸雷轰了一下,吓死了,穿过来。
原主胆子却是奇大,他跑去挖墓,结果被阴鬼给弄死了,然后陆可占据了这具身体。等陆可连滚带爬逃出坟墓以后,陆可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原来在四海饭馆打工,于是老实胆小,但是很聪明的陆可就来这里继续原主的打工生涯。
原主饭馆这份端菜,侍候客人,打杂等的工作虽然地位低,干活累,工钱少,但是胜在安稳,而且养活一个人还是足够的。这样的工作原主十分不喜欢,可是穿过来的陆可却认为不错,前世,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无大志,喜安稳,怕复杂。
“哐当”
陆可还在不可思议自己的表现时,端菜的那个黄铜盘子哐当落下一块碎银子。
“赏你的,不过,你现在要替我做一件小事。被我砍下头颅的那个死人看见没有,你过去搜搜他的身子,把搜到的东西全部给我拿过来!”
刀疤脸扔给陆可一块碎银子,然后理所当然的说道。
“客官,这个打赏我可受不起。我是四海饭店的小二,没有老板吩咐,我可不敢离开这里!”
陆可越发奇怪,自己越来胆子越大了,只是过了那么一会儿,腿不打颤了,手也不抖了,说话都流利了。
“小可,刀武堂王大爷看得起你,你就去,费什么话!”
五十多岁的胖老板走出来对陆可大声发话,然后回过头对着刀疤脸满脸堆笑道:“王大爷莫怪,这个愣小子不懂事,却是怠慢了!”
那个王大爷虽然很横,可是却也不敢太过分,对着胖老板回个礼。然后才继续喝他的酒。
陆可抬头看看自己老板,再看看刀疤脸:“客官,要是搜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就不怕我贪墨了吗?要不,客官也过去看看!”
“哈哈,就你也敢贪墨老子的东西,去吧!”
刀疤脸打个哈哈,一脸不屑地看着陆可。对着自己腿打颤,手发抖,就这样的人也敢贪墨自己的东西,那不是很好笑吗?
他哪知道,陆可前后几分钟人生观忽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的陆可不要说贪墨,给他一把刀,要是实力够的话,他都敢把这个刀疤脸给做掉。
把黄铜盘子放在桌上,那块碎银子揣进怀里,陆可大踏步就朝着那个没头的死人走去。一路走,陆可一路想,为什么这个刀疤脸忽然想起搜刮死去青年的身子?按照常理分析,这个青年如果身上带着贵重东西,而且是刀疤脸想得到的,当时,刀疤脸就搜了,不会等到现在才对呀!
刀疤脸杀死人,也不走,也不搜,难倒在等什么?难倒这是个陷井?
死人距离饭馆不远,陆可又走得快,不到两分钟就到了那个死人跟前。虽然死去不久,这个死人脖子上的血已经凝结了,但是血腥味还是很浓,让人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