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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辛亥革命亲历记(节选)
但懋辛
1911年(清宣统三年)3月29日,我参加黄花岗之役,失败被捕,因巡警道王秉恩向总督张鸣岐报告说我是“自首的”,张即命不杀,监禁一个多月后,张又命王派员押送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8月底被押离开广州,过万县时,端方正搭蜀通轮西上,到荣昌边境,已闻荣昌独立。押解的管带又把我押回重庆,这时重庆亦要独立了。当我很简单地办完手续,还未及安顿行李,重庆已经独立。……林绍泉的叛乱平定之后,政务会议讨论林的职务何人接替及向CD出兵问题。总司令夏之时副都督可以自兼,而参谋长则认为必须有人负专责。会上有人提出让我担任,谢持说,我们早已想到他,但是有人说他在广东黄花岗之役,怕死而去自首,丧失了党人的价值,所以现在还让他在当招待。财政部长李湛阳抗声说:“我很奇怪为什么你们不用但某,原来如此。广州起义时,我在督练公所任职。但的供词经制台张鸣岐批令不杀之后,我问巡警道王秉恩的原因。王说:‘他见了但自写的供状,大为诧异,说但到东一区去找李巡官,明明是想闯关而过,李不敢认,而露出了马脚被捕。明明是革命党,他说不是,而说是想要找事做,偶逢革命党起事,还为李巡官开脱,事前并不认识他,措辞巧妙,避重就轻,短短的时间,写七八百字,叙事清楚。尤其是一个留学生,通篇供状,没有用一个新名词。因而我大加赞赏,加他一个自首,意在为他开脱。并告李军门善为转说制台,此人可以不杀,这样才把他救下来的。’隔了两天,张鸣岐电话告知巡警道,把但某送到督练公所来面见。但与各大官见面时,毫无惧色,态度很自然。我后来特同他详谈,对答非常得体,我认为他有胆有识。”于是政务会议就决定我为参谋总长,另以唐仲寅为副。同时泸州川南军政府正副都督刘朝望、温筱泉辞职,推谢持同我继任,谢持同我复电谓军政府将来必须合并,请暂维现状。
(原载《辛亥革命重庆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