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就连清市警局门外都挂上了大红灯笼,办公室的玻璃窗上都被贴上了各式各样的“福”字,有的被许多的锦鲤围绕,寓意为“年年有余”,有的则是“一路平平安”的红色剪纸。大过年的,这一屋子的男女不乞求花开富贵,衣食无忧,心里怀揣着“切勿碌碌无为,抱负一番事业”的美好愿望,穿着制服轮流上岗,在警察大厅里安坐,虽心念自家欢愉,但更是心系整个清市的福祉。
作为警察,他们一直知道,肩上背负的是万千人民的安全与幸福。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们这群市民的保卫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也是他们这群从不敢懈怠的人。
宋致远总觉得他一定是足够幸运,才能够成为其中之一。他一定是上辈子做了什么造福人民的事情,今生今世才有幸和成梓喻并肩守护同一个城市。
“你终于来了。”本想伸手舒展舒展身体,谁知一抬头便看到朗靳廷正迈着大步子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年纪轻轻就是个大忙人,一年来四处开讲座什么的,你怕是赚了不少了……”
他一路偏偏走来,可是吸引了不少女同志的注意力。朗靳廷嘴角一直带着笑意,大大方方地便走到他跟前的座位落座了,他穿了一件米色的毛衣,和一条淡色的牛仔裤,外头搭了一件灰色的长大衣,总是冷冷清清的模样。
“再忙也没你忙啊,致远兄。放着佳人在家,自己跑来工作了……”朗靳廷一提及此事,便看到对面宋致远的脸上悄悄地染上了明朗的笑,他也就跟着笑了。“我送小深回家换衣服,顺带把你家那位带过来了。不用谢啊……”
“……”宋致远一愣,心里不得不给面前的这位竖起大拇指,好样的,双喜临门啊!
“说正经的。昨天朗白来我家了。”朗靳廷脸上的笑容被他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他难得的严肃表情,他在座位上端坐,两只手的手指相插,食指有节奏地一前一后地动着。“邀请我加盟他们的狼孩研究。”
据他所知,朗白手上半成功的狼孩有五个。说是狼孩,其实是从小被偷走的婴儿,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与狼群为伍,能活下来并且能够顺利成长到一定年龄的孩子,便是狼孩。
这群狼孩在成长的过程中,生活得与狼无异。他们撕咬血淋淋的生肉,他们龇着宛若獠牙的齿,他们的毛发、指甲任其生长。喜欢跟着身边的狼引颈嚎叫,他们从小便被训练地四肢有力,嗅觉和听觉也异常敏感,因此他们擅长奔跑,尤其是逃也。
“但是,这群狼孩语言系统和智力发展得不到完善,没有自主能力,基本上是机械复制别人的行为。”朗靳廷想起站在朗白身边的那位白衣少年,他看起来像是个正常的人,但仔细观察,便一定能判定他们的身份。“他们常年和狼群生活,身上肯定染上狼的那股浓郁的气息。”
不知朗白曾经拐走了多少婴孩,才能成就今日的五个人。就好比雪落,并不代表当初形成下雪条件的水就只有这些。而这最后剩下的五个人,却并不得朗白的心,他不满他们不如朗靳廷。
“为什么不答应?我们就可以里应外合,一举把他们拿下啊,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错过了之后,我们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了!他们手中有的,不是普通人,也不是什么飞禽啊!”宋致远想想心里便是拔凉拔凉的,清市建立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子,甚至举国而看,也不一定会有这样的情况。
朗靳廷不屑,好不容易出来了,我怎么可能会回去?
正当俩人一个心有不满,另一个藏有不甘之时,检测室里发出了一声警报声,成梓喻小跑着闯进办公室,与宋致远四目相对。他也顾不得自己的小心思有多不好意思了,走到他的电脑面前,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飞舞,迅速地把清市新建动物园的监控与报警连线调了出来。
“今早动物园有一头狼给跑出来了,刚营业就伤了人,现在有一死一伤,狼是跑出来了,现在还没找到……”成梓喻说话的语速非常快,另外俩人的思维也跟得很紧,而朗靳廷越听越不对劲,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和慌乱。
“那头狼今早才运过来的,结果把运送人给咬死了,上头希望我们剩一队人在局里,其他人都出去帮忙。”
朗靳廷挤开电脑面前的成梓喻,目不转睛地盯着动物园传输过来的资料,死者文档静静地展现在他的眼前,当他看到死者名字的时候,心里已经是有定数了,一瞥死者照片,便是彻底地瘫软了。
心里的难过与悲恸在那一瞬间如决堤的海水,从心底往他的眼眶里涌上来。他扶着椅子的扶手,愤怒冲破悲痛而上,他一把抓住宋致远的手,“我跟你们一起去!”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