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警局,宋致远办公室。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宋致远坐在老板椅上,T恤衫半脱,露出左手臂。小麦色的皮肤上,距离肩膀二十厘米处有一条细长的伤痕。宋致远从小励志成为一名优秀出色的人民警察,参加过上百次的追捕任务,他脸上总是挂着令人放心的笑容,让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认为,他是铁做的,他是钢打成的,永远都不会跌倒,永远都不会受伤。
只有成梓喻知道,那些遍布在他身上的伤疤是怎样一点点地印上去的。
“怪不得年少官大。”成梓喻拿着棉签,蘸了蘸消毒水,故意放在他伤口上不拿开。 白色的泡沫“滋滋”地冒出,像是热油锅里冒出的气泡。宋致远忍不住抽了抽手,但也只是稍微地动了一下。“这伤痕怎么来的,你不要告诉我你又忘记了,每次问你你都装不知道,我不在现场看着你你倒是敢上刀山下火海了。”
“不就是擦伤嘛。”宋致远笑。宋致远的笑容非常温暖,每次他一笑,成梓喻都会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少了这样一个警察,人间一定不会四季如常。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他的笑容就是你喝苦药时的糖果,他受了一次伤,你的心就像被一支从高空落下的箭射中般。
每次宋致远默默地躲进办公室,成梓喻就明白了。所以他带着他的小药箱偷偷地钻进办公室,他从未让别人碰过他的药箱,即便是他自己,也极少打开。
“如果是普通的拐卖儿童,怎么会有人潜伏?这件事情绝对不简单。可我没让他得逞,为什么他不直接枪杀我?却只是让子弹擦过我的手臂?这两件事是不是有什么关联?如果没有,为什么我会无缘无故被子弹擦伤?”
成功逮捕拐子佬之后,城西警局万能小分队正疏散现场,宋致远正准备回车上的时候,他突然听到“砰”的一声,那是金属撞击金属的声音,紧接着便感觉到手臂上传来一股刺痛感。他迅速钻进车里,一只手麻利地从枪套里拔出枪,警惕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动静,他侧头观察窗外,却是热闹熙攘,毫无骚动之势。
为什么?
宋致远扶额,大拇指和中指展开,稍微用力地按着太阳穴,揉了揉。
“致远兄~”一个飘忽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宋致远隐隐地又感觉头疼了。只见宋弥深笑嘻嘻地从门口探出头,眼睛一眨一眨的,总是带着粼粼的光。她手上吊着一个袋子,袋子是透明的,很明显地就可以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宋弥深一边靠近他,一边从袋子里把两个饭盒拿出来。
两个饭盒一黑一白,上面还镌刻着宋致远和成梓喻的名字。
放下饭盒,她就瞥见了瞥见宋致远想要躲藏的那只擦伤的手,以及被埋在档案袋下面的棉签,作为人民警察的妹妹,特别是作为宋致远的妹妹,她特别明白此时此刻她应该表现出怎样的反应。于是她只是把档案袋下的棉签抽出来扔到垃圾桶里。
“档案袋里面又不是装着白纸,棉签都脏了,你还好意思放到下面去?”宋弥深两只手一撑办公桌,整个人坐了上去。“今天老爸要在电视台开会,所以……我已经尽我所能了,我只能保证不能吃死你……”
说实在的,其实宋弥深做的饭菜都还不错,只是有了宋永真绝妙的厨艺对比,显得太出不了厨房了。
宋家兄妹和成梓喻三人,是从小玩泥巴长大的。两家原先是很好的朋友,但成梓喻的父母走得早,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像是宋家的三儿子,无论是团圆饭还是圣诞夜,他也都从来没有缺席过。
“恩,还有一件事……”宋弥深摆动着她耷拉的双腿,两只手指不停地前后摆动,成梓喻两只手互抱地等她的下文,宋致远倒是没什么兴趣,只是一脸‘我不想听’的样子,“我,实,习,期,快,满,了。”
“而我还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成果,所以……之前听你说的那个狼人案,我也想参与。”宋弥深正想要从她参与会有什么好处的方面去论证她参与案件的合理性,宋致远的动作便打断了她。
他从抽屉里翻出一根香烟,缓而有力地擦着火机,微小的火焰在火机上跳动,含在嘴里的香烟也渐渐地燃起来,淡淡的烟卷儿味在办公室里散开。
每一次吸烟,都是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刻。
而宋弥深知道,他永远都会站在她这边,尽管每次都会劝她别犯傻,他的选择都是她。曾相依为命,如今相爱固若金汤。
“宋弥深我告诉你,这个案子有点悬,狼人这种东西都是你小时候看的睡前故事,你就算参与我也不能这么快破案,而且……”宋致远含着香烟,一边说道。
成梓喻笑。从他嘴里把香烟夺走。
“你就继续装吧你,就爱有事没事装孙子。”成梓喻从档案架上取出那份崭新的档案,轻轻地搁在办公桌上,“说起这个案子,我倒是认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