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深圳,一鸣和奕歌开始了合租蜜友的日子,一鸣常常在奕歌的房间聊到夜深,有时他拥抱着她,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迷人气息;有时他的手顺着她的秀发滑下来,轻轻揽住她的小蛮腰;有时他轻抚她白净的脸庞,深情地亲吻她柔嫩的唇;有时奕歌会唱歌给他听,而他听得如痴如醉,最后总是在奕歌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回自己房间睡觉。Jack此时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大灯泡,常常一个人买了几瓶啤酒,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独自喝酒。
不久,一鸣的姐姐从外地过来看他,大家招呼一鸣姐姐一起吃饭,一鸣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姐姐住,自己睡沙发。这个状态持续了几周,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米白色毛衣,清瘦的、长手臂女孩出现在这间房子里,是一鸣领进来的。不用问,奕歌都知道这就是一鸣电话里的女朋友,那个一鸣口中主动追求他的,而他并不喜欢她,他们之间缺乏激情的女朋友。可是她还是站在了奕歌的面前。那么,是一鸣该做出选择的时候,还是奕歌该做出选择的时候呢?
平日里奕歌是个性格温和、待人亲切、很有亲和力的女孩。而那个瘦女孩的出现让奕歌立即警觉起来,对她似乎充满了敌意,仿佛她要抢走她重要的东西,内心有一种力量在不断地增长,从看到瘦女孩的那一眼起,这种力量就没有停止过增长,这种力量让奕歌成为了一位热血沸腾的战士,即将迎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两个女人间的对决,而最终结束战争的是一鸣的态度。看到那女孩弱不禁风的样子,奕歌心里有了胜算。
然而,一会儿,只见那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套化妆品,送给了一鸣的姐姐。一鸣姐姐开心地说:“谢谢!”奕歌心想,好呀,这招先贿赂一鸣亲友的行为真是高明呀,先获得他亲友的好感,亲友必然对她另眼相看。果然,当天,一鸣的姐姐搬了出去,给那女孩腾出了房间。
当天晚上,一鸣竟然没有像以前一样来到奕歌的房间,聊天、拥抱和亲吻她,然后在奕歌的催赶下回他自己的房间睡觉。他,竟然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和那瘦女孩待在一起!这让奕歌愤恨不已,一鸣究竟要干什么?奕歌打开自己的房门,开始像往常一样唱起了自己喜欢的歌曲。一鸣平时很爱听她唱歌的。而此时,他和那女孩竟然关着门待在里面不出来。一曲完毕,奕歌侧耳倾听,希望听到旁边一鸣房间里有什么动静,可是什么也听不到。于是,奕歌再唱一曲。直到夜深,奕歌累的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又突然醒来,一鸣的房间仍然房门紧闭,无声无息。
第二天清晨,吱的一声,一鸣的房门打开了,那瘦弱的女孩披头散发地出来,钻到洗手间去洗漱。等她出来后,一会儿一鸣也进了洗手间,正要关门之际,奕歌大步上前,也进了洗手间,同时将门反锁。奕歌清澈的大眼睛里有了几根血丝,她盯着一鸣的眼睛,压低声音问他:“你昨晚为什么不来我的房间?”
“她来了,我怎么能去你的房间?”
“那你昨天晚上为什么留在她的房间,你们做了什么?”
“什么也没做,我跟她提分手,她一直哭,不同意,我就安慰她。”
“你骗人!”
“没骗你,真的。”一鸣说。
奕歌身体里的那股力量猛然间窜了出来,她迅速地上前,双手搂住一鸣的脖子,主动地深情而有力地吻住一鸣的唇,身体紧贴着他。而一鸣的回应却很牵强,似乎敷衍一下,就松开奕歌,低声说:“她在这里,我不能这样亲你。”
奕歌心里开始有点痛,为什么她来了,一鸣就变了,不像以前那样宠着自己,关心自己的感受,奕歌的眼角流出了清澈的泪水。
咚咚咚!外面有人敲门,奕歌赶紧擦干眼泪。打开了门出去。
原来是Jack在外面,他吹着口哨,心情似乎很好,一扫往日的阴郁。带着揶揄的口吻说道:“你们两人在里面这么久干什么?鸳鸯浴吗?快出来,我要上厕所,憋死我了!”
这天是周末,一鸣提议大家一起去公园放风筝。于是一鸣一行四人,一起来到了公园,一鸣带着上次和奕歌一起放飞的风筝,来到了公园的风筝广场。奕歌看着那瘦女孩和一鸣一起放飞的风筝,心里五味杂陈,不久前,谁在自己的耳边说:“我就像这只风筝,无论飞多高,线都在你手上!”似乎自己欢快的笑声还没散去,如今却换作他们的笑声。站在一旁的Jack,看出奕歌黯然神伤的表情,便故意大声对奕歌说:“放风筝多无聊呀,小孩子玩的玩意儿!我们去玩点刺激的,走,奕歌,我们去欢乐谷happy去!”奕歌听到那瘦女孩的笑声,便抬起头对Jack露出微笑:“好!我们去欢乐谷玩吧!”Jack得意地冲着一鸣挥一挥手说:“你们玩的开心点,我和奕歌去欢乐谷了,Bye-bye!”
奕歌潇洒地转身,和Jack一起扬长而去,把背影留给一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