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行在深秋的大漠,如沐火海。
不过数十里,凌渊顿觉衣衫湿透,汗流如注。
好在不远处,依稀可见一家酒馆,可以停顿下稍作休息,顺便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只见前方一条小径,绵延数里,小径周围,灌木杂草丛生,小径尽头,自然是那家酒馆。
巡着美酒的芬香,凌渊不觉精神一震,脚步顿也加快几分。
眼看在不几步即可抵达酒馆,不料对面却浩浩荡荡闯出一队人马,为首的三人,两男一女,各个身着华服,却生得奇丑无比,其身后是一队侍卫,各个身披甲胄,手持兵器,甚是威武。
只见那女的一张葫芦脸上横肉鼓起,粗壮的腰肢以及远古巨兽一般的大腿,正堪堪挪动缓慢的步伐,移动如蜗牛前行,落地却如巨石掷地,其后紧随一中年男子,形格颇为壮硕,只是头顶荒芜,面目不善,而后一位却是极为孱弱,佝偻驼背,骨瘦嶙峋,眼光黯淡灰败,看起来颇为年迈。
临近凌渊,凌渊礼节性的避让,等待人马通过。不料巨象般的巨柱突然停在原地,一直昂视天空的葫芦忽而转向凌渊,继而哈哈大笑,这一笑甚是狰狞,周围的花花草草俱是一颤,纷纷凋零。“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男人,哈哈哈,这么丑竟然还有勇气活到现在,哈哈哈……”凌渊闻言不禁眉头一皱,想来自己不是千年卓绝的倾世容貌,倒也曾迷倒万千女性,而眼前几位奇丑无比不说,竟如是说。
半息的平复,凌渊倒也不怒,顺应其意道:“多谢夫人提醒,鄙人天生丑陋,有伤夫人眼光,实在是不应该出现在貌美如花的夫人面前。”并顺势做出一个请的动作。
这一路舟车劳顿,眼看可以歇息,凌渊可不想平添烦扰。(却是离渊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真是气人,切,如此软弱,这样还是自己的主人。)不想此番低调的息事宁人手法,却并未如料想般管用。只见其身后壮硕男子怒目扫向凌渊,口中喝到:“大胆,竟敢称夫人美貌,莫不是有非分之想?吃我一拳!”,右手握拳作扑来状。再其后佝偻老汉口中也道:“就是就是,你妈妈没教过你做人礼仪吗?”凌渊心头一囧,不禁一阵苦笑,看来想大事化小也不行了,居然还牵扯到了家人,见过奇葩,却没见过这种,却只身形微微一晃,很随意的躲过壮汉的攻击。壮汉扑了个空,跌倒在地。待再次爬起,口鼻上已多出几丝血迹,恼羞之色蕴于脸上狰狞的怒火之中,只见其大手一挥,后面侍卫纷纷上前将凌渊团团围住。遇此奇葩,不出手也要出手了。此时凌渊若还是一介凡人,自也是无可奈何,而如今却身负神力,倒也正想试试身手,教训一下这帮异类。
只见其足间轻轻一点,便飞出数丈开外,众人俱是一惊,却纷纷再次冲将过来,凌渊一凝神,双目紧闭,作冥思状,半息之后,双眼再次睁开,两道金光夺目而出,同时左手一挥,阵阵金光如实质般飞向众侍卫,金光流转下,侍卫们身体如遇有形束缚,行动迅速变得极为缓慢,动作稍大的则直接跌倒在地,同时手中的兵器也在金光的缭绕中迅速化为升腾的白雾,继而消失不见。众侍卫大恐,有的大喊“妖怪啊”左右逃窜,有的则跪地作磕头状,像在请求神明的饶恕。而为首的三人见此,皆是目瞪口呆,连滚带爬的逃向远处。(哎呀,总算有了点男人样,这才配当我的主人嘛。)
这一出闹剧总算结束,天色也渐渐暗淡下来,眼前便是酒馆,总算能安顿歇息一阵。虽然显现神力可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可权衡当时情况,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
酒饱饭足之后,凌渊便倒头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正午才堪堪醒来。洗漱完毕,凌渊精神为之一震,收拾好行装,就要离开。
就在小二那儿结账之时,又见昨天那号人马浩浩荡荡店前经过,为首三人瞥见凌渊,纷纷见了鬼一样加速离去,或者是逃去。
凌渊一打听,原来这三人是这个村落里的“吉祥三宝”,绰号“剑来春”,缘由那中年壮汉名曰苟剑,苟府的王爷,食古不化,蛮横跋扈。那肥妞名曰朱春,苟府的夫人,因从小长在大户人家,虽奇丑无比,却无半点自知之名,反倒常常讥讽邻里;那阴阳怪气的佝偻名曰哈来,是苟府的管家,倚老卖老,自己为是,为老不尊。村民虽对其恨的咬牙切切,无奈苟王府有权有势,乃是当地一霸,被欺负了也只能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听说这朱春怕是要生了,每天早晚散步期间才有这么多人陪着。
凌渊一边听着,微微一笑,自道:“好,好!”,心中暗自思纣“苟剑,哈来,朱春,剑来春?这名字好生熟悉?不过这名字倒过来念呢,就成了贱狗,癞蛤,蠢猪,果如其名,绝配,绝配!”一边悄悄催动念力,一金色纸张已赫然在其左手,凌渊提笔赋诗一首,附带些银两,嘱咐小二苟府小王爷出生那天送去当做贺礼,小二表情诧异,但显然还是接受了嘱托。
数日之后,苟府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各色衣着华服的达官贵人前来拜谒,好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原来是庆祝小王爷的诞生,竟真被凌渊说中,是个男孩。“恭喜,恭喜!”嘈杂喧闹的人群之中,一个人影匆匆敢来,送上一个金色礼盒,与那执事耳语几句,便匆匆离去。
大厅之中,乐声婉转悠扬,美人舞姿翩翩,一桌桌酒席里美酒佳肴不断奉上,众人饮酒作乐,纷纷陶醉在这喜庆的氛围里。
忽而,人群中一阵骚动,“大家快来看,这里有一首祝福的好诗,我来念给大家听听”,正是那执事,言语铿锵有力“草长莺飞好天气,泥吐清香露生机,马不停蹄行千里,比肩盘古开天地”。“好诗,好诗!”
然而很少有人发觉,念完第一句诗,那苟剑额头逐渐显现一个金色的“草”字,清晰无比……整首诗念完,朱春,哈来额头也分别多出个金色的“泥”“马”二字,唯独还差一字。这时一阵啼哭从里屋传来,一个佣人模样的下人双手抱着一个婴儿,其额头一个金色的比字金光奕奕,正是小王爷。有心之人发现之后却只敢偷偷的嗤笑,“究竟是哪路神仙这么大胆?”而这个秘密最终传到三宝耳中,三人本是丑陋的面孔此时面色也更是难看,然而他们也十分清楚这是何人所为,无奈这个人他们惹不起。(额,草泥马比到底是啥意思,我怎么好像没见过这么粗鲁的文字?凌渊一阵惊厄,离渊却偷偷好笑,这不废话么,我们那个时代的词汇,你一个古代人怎么会懂)
而此时凌渊已离开酒馆一阵,盘算着时间差不多刚刚合适,便催动念力取消了金色的符篆之力。千里之外,约莫半月,三宝和小王爷额上的金色字体总算消失。从此几人总是变得安分起来,据说还创酿了一种传世美酒,无偿分享给邻里乡亲,以感恩戴德那个神一样男人的高抬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