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眼,被黑暗包围。
再次睁眼,那光明终于出现了。
睁眼之间,如梦一场。
自从有记忆起,我就没半餐温饱,有时为了吃就要偷就要抢。那时我才8岁,我和我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段历史我没法忘记,我背部留下的疤痕也无法去除——无情的热水泼洒下来灼烧成的疤痕啊!被人看做难民,被军队一直赶,直到雪狼山,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变。雪狼的攻击,让我和我哥走散了,我躲避狼群攻击的途中发现了一只雪狼扑向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孩。潜意识的驱使下,我拔出了从士兵那里偷回来的匕首,用最大的力气插入雪狼的脖子。当时我已经快饿到不行了,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在女孩身上移开雪狼的尸体。
娇嫩欲滴的小女孩,哭哭啼啼地抱着我。那些口水鼻涕应该沾湿我那件破烂不堪的衣服,我却很高兴,因为那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感到陌生人的温暖。
外面还有雪狼的嚎叫,于是我们躲进了旁边的一个山洞。由于那把匕首弯了,我唯有用石头硬生生地敲出雪狼的牙作为自保的武器。
“你衣服好烂啊!我带了针线帮你补补吧,不过缝得不好别怪我哦!”
“咕……”
“你饿了吗?我下午去偷栗子糕吃,现在还剩下几块,一人一半吧!”
小女孩的话让我体内有股热流流淌,很奇妙、很舒服,原来人世间并不是只有寒冷啊……
她的父亲据她说是一个很厉害的将军,会过来救我们的。她父亲还没来,雪狼却先来了。
那一双双夜里会发光的眼睛渐渐地靠近洞口,我却一点也不惧怕,因为旁边有个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我的生命似乎有了意义。起码可以救一个人,还是一个好人。
看着她小小的手心,我用石头砸断了狼牙,然后塞进她手里。这样我可以走得更加安心。
“你要去哪?”她感觉到我离开,变得更加惊慌。
“我去做我人生第一件有意义的事。”我走到洞口身体忽然停下来,似乎还是舍不得呢。补充道:“是你让我在这黑暗的社会中看到光明,所以你要活下去。”
我一直很讨厌打着正义的名号去做各种事的人,例如军队为了城里的安定和体面,冠冕堂皇地赶走难民。但没想到今天我也会说出有点正义的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
但我没死,低贱的性命往往很顽强。因为为了与能把性命看作低贱的扭曲社会反抗,他们会变得出奇地强大。
在狼群的狩猎下,我用了跟偷完食物躲避追打一样的方法——声东击西。我用那把已经弯曲的匕首在左手臂上割下一块肉,扔在雪地上。为了掩盖手臂挥发的血腥味和止血,我用衣服卷起地上的雪包裹在伤口上。
我没想过自己能这么冷静地在自己身上开刀,更加没想过我能毫无波动地在别人身上开刀。
痛觉和流血让我跑了几百米后就昏倒了。
昏迷了一段时间,当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就到了鹤顶红。
然而,那道阳光对于我走过的人生来说只是稍瞬即逝的。
没想到,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能够再次见到。
如梦一样的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