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沐歌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百里翎了,这么多天的相处,突然身边没个人叨叨了,心里有些不适应。不过没有时间想那么多,她得准备练习舞蹈,虽不至于达成什么结果,但也不能太失颜面。
练习的曲目是沈落霞创编的葬花吟,叶沐歌一直特别钦佩沈落霞,不仅因为她的舞姿优美,更因为她小小年纪便创立了落霞阁,若是除去家世的比较,沈落霞,怕是最可能配得上百里翎的了。如果遇见,也许她也喜欢他的吧。
“素素啊,娘和你说,你猜我刚才碰见谁了?是城北赵氏那个婆娘,人家说呀,那个寄宿在咱们家的那个男人,是要一直住下去不走了,你说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亏他当时拿出那么多嫁妆,我还以为,你能和他发展发展,结果……竟然是个吃白饭的。你可千万别和他再扯上关系了啊。”
“娘,放心,女儿最近一直放心思在舞林大会上,那个小白脸叫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再说,只要在那舞林大会上艳压群芳,什么男人没有,怎么也瞧不上他啊。”
“臭丫头,还艳压群芳呢,好好练习吧,你今年也不小了,要是能趁着这次机会,寻得个好人家,赶快嫁了吧。”吕氏给了叶侣素一个暴栗子。
“哎呀,人家可是整天都在练习,那个叶沐歌,整天都和男人厮混,我比她可是胜算大得多呢。”
“傻丫头,你怎么能和那个蹄子比,当然是谁说要艳压群芳的,叶沐歌她能跳个什么东西。你的眼光呐,要放长远,不要只看见这眼前的东西,大部分的对手,是你不知的,她们,才是你真正要打败的。”
“是~母亲。”叶侣素撒娇道,“不知道洪员外会去吗,他家那个大公子,可是俊俏的紧呢,姨妈那里传来口风,那个洪宏,可是不简单,与京城的官儿可是能扯上关系呢。”
“是吗,那若是你真可以嫁给他,是不是就有机会进入皇宫了?”
母女俩越想越兴奋,最后干脆吩咐漱漱取来酒杯,对饮直到深夜,“那个小白脸,过几天,找个理由,把他赶出去吧,咱家可没那么多钱养活闲人。”
大清早地,百里翎房间里的东西,就都被扔了出来,叶沐歌急忙带人赶到,询问这是怎么回事,她一边问一边暗暗地朝房里瞟了几眼,幸好,百里翎已经出去了,不过,他要是看到这样的情景,指不定要借机怎么调戏她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叶沐歌已经对百里翎的脸皮厚度深信不疑。若是百里翎这辈子没有投这么好的胎,去当小倌也是不错的,那么好看的皮囊,那么能说会道的一张嘴,那么厚的脸皮,第一花魁非他莫属,女人都抢不过他。
暗暗地吐槽完百里翎,叶沐歌认命地看着目前这情形,“说吧,要怎么,这房子才能让以前的人住?”
“没什么,夫人只是觉得,叶府里不养吃白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