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本就奇妙。很多事情,都是难以言语的。比如,遇见你。
那个夏天,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儿,他在努力做着自己的梦。
那个夏天,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儿,他站在舞台上,聚光灯下,深情的唱着陈奕迅的《不要说话》。
那个夏天,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儿,渐渐爱上他到现在,已无法自拔。真的爱到好爱这样的自己呢,我的小精灵~
就像秦榆在书中写的:人的一生是一条长长的项链,缀满了各色各式的珍珠,有明亮的,有灰暗的,有圆润的,有怪异的,有我们自己拾起的,也有命运赐予的,有乐意接受的,也有无法拒绝的。嗯,对我来说,认识你,便是我人生中乐意接受更无法拒绝的。
在茫茫人海,几十亿人中,我能遇到你,和你在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用同样的语言,甚至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这不知是上天决定,还是我三生有幸。
不管是缘分还是运气,暴风烈日我都不会缺席。不论天涯还是海角都会陪你闯。
呐,你是我第一次的爱,为了你,我开始追星,和曾经越来越不一样;为了你,我放弃了美术,开始学习古筝等乐器,因为要和你一起考音乐学院;为了你,我变得更努力,也不得不努力,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资格和你大胆地表明心意,也才有资格与你站在一起。
所以我们还继续做同学吧,央音,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