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介凡人,我叫胡涂,千万别误会,此胡涂非彼糊涂。虽然说我有时候的确很糊涂。
我有一个弟弟,不仅长的高,而且长的很帅。几乎符合了王子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当然,不可避免,他是学校的王子之一,万千少女眼中的白马王子,只可惜他不是唐僧。
而我简直就是他的反端。要容貌没容貌,要坐相没坐相,要身材,我也没有身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钱没钱!
很奇怪的一点就是,我从小就做着一个很奇特的梦,在梦里我是一个爱耍小聪明的小糊涂仙,因为无意中打破了太上老君的丹炉,被玉帝降下来到凡间历练。
哼,每次胡扬都要说我是白日做梦。对了忘了说了,胡扬就是我的弟弟,诺依高中的四大校草之一。虽然这是我后来发现的……
“铃铃。”伴随着那闹钟的响起,胡涂忙收拾好衣着,看着眼前的诺依高中的校服,不由得暗自吐槽,果然是最丑的校服。
桌子上依旧摆着一盘三明治和一杯牛奶,胡涂望向四周,胡扬果然没影了。
算了,每次都是这样,幸好还有点良心给她留了些吃的。胡涂默叹了一口气,认命的坐下来吃这顿所谓的早餐。
望着马路上车来车往的小车,和络绎不绝的人群,对此胡涂感到深深的无语。
竟然堵车了!
问题是今天是胡涂刚一开学的第一天,迟到多么不好啊!
看看手表,还有十几分钟后就要关闭校门了,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胡涂决定要步行去学校。
一秒,两秒,一分,两分,将近十分钟过去了,遥望着远方的学校,只能默默的前行。
为什么人与人差别就这么大!胡涂几乎就要仰天长啸了。
“Hello。”不知道是谁拍了一下胡涂的肩膀,她猛地一回头,发现原来是熟人。
“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胡涂抱怨道,还捂着胸口装出一阵惊吓的样子。
莫筱鱼一点happy的说:“就是要这种效果,看来我的吓功颇有长进呢!”
于是某人被气的华丽丽的吐血了。
莫筱鱼是我的初一的同桌,虽然只做了一年的同桌,但是感情却很好,。不过后来她在初三的时候转到了诺伊初中部,现在自然是就读高中部。
不过能够在这里遇到她胡涂表示也很意外。
“滴滴滴!”阵阵的汽车鸣笛声从身后悠的响起。
胡涂好奇地往后一忘,原来是一辆土豪版的兰博基尼车在距离她们不到5米的地方。
于是胡涂忽然明白了:她跟筱鱼挡路了!
正当胡涂和身边的人要退开时,那辆车的主驾车门却打开了。
“我去!”筱鱼的尖叫声发出来。她一脸震惊的表情,而胡涂也好不到哪里去。
“真的是美男啊!”筱鱼眼冒桃心,由衷的感叹。
那辆车的主人,从车上伸出一双擦的发亮的皮鞋,紧接着露出修长的大长腿。
胡涂一寸一寸的往上看,终于看到了他的面部。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呢?
想不出任何词来形容。银色的碎发在风中飘扬着,那一双眼睛如夜晚的天空般深邃而沉墨。毫无血色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胸前的十字架项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胡涂突然注意到他的服装,竟然也是诺伊高中的校服。只不过,那被她嫌弃的一无是处的校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显得格外的帅气俊朗,看不出丝毫的违和感。
我不由得看呆了。
原来在像诺伊高中这样的二流高中也会有这样的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