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飞云和大学关系不错的几位同学相约一起上灵隐寺,飞云喜静,本不愿意前往,但是经不住梁如枫等人的死缠烂打,再加上他工作一直不稳定,也就当上山散心。
灵隐香火鼎盛,自然少不了善男信女,许多人一边拜佛一边嘴上念念有词,如枫见此笑着道:“求神拜佛之人都有所求,那么多人求菩萨,菩萨他老人家忙得过来吗?”几人听完都笑了起来,倒是一旁拜佛的老人不满的劝阻,飞云笑道:“菩萨是神灵,掐指一算就能实现愿望,简单的很!”
几人再次笑了起来,有了前车之鉴,这次声音小了很多,一个同学提议道:“都说灵隐的签很灵,要不我们都去求一下···”
飞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那签的含义,原本他不信这一套,但是现实却让他不得不接受,“三十岁之前困顿,经济无力。”下意识的抚摸钱包,飞云苦笑道:“如枫说的没错,我赚的钱都变成书了。”
飞云每年只会回家一次,不是法定假日,也不是重要节日,而是他母亲的祭日,每次他都是趁着夜色才会回到这个陪伴他却让他厌恶的家乡,然后一大早便会离开,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现在是上午,又是星期天,天气又好,农村自然人多,不过他早就想好了办法,从背包中取出了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一些毛发,还有一副墨镜,稍一打扮,整个人完全变了样。
“下了火车就该这样了!”飞云仍然在为红包而耿耿于怀,这也不怪楼卫国,他的老家本就是一个小地方,出门遇见熟人是常有的事。
很快他就来到村子中的某条小巷,他要住的地方就在这里,这里是一间一层半的老房子,看着已经相当旧了,和左邻右舍现代化的三层高楼来说已经格格不入了,但是他并不在乎。
飞云趁着别人不注意赶紧进入老房子,老房子一层存放着各种老旧物件,只有阁楼上比较干净,像是一间书房,有书桌、书柜以及一张睡觉的木床,没错,这里就是他的家。
书柜最上格摆放着一张照片,照片很大,却是黑白色,想来是某个人的遗像,飞云打开了窗户,轻轻的打扫了一下卫生,然后倒头躺在了木床之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五脏庙抗议。
随便吃了点饼干,他继续躺在了木床上,原本他是打算在这里好好的清静几天,为此他还把手机关机了,连借口都找好了,没想到那么快就要去参加别人的婚礼,如果婚礼上都是陌生人倒也算了,却都是曾经的同学,现在的同学会都成了炫富会了,作为自尊心很强的他来说很难面对,而且婚礼还是在酒店举办,红包少不了,连着装也不能太差,想到这些,飞云内心就无比烦躁!
“该死的楼卫国,多管闲事···怪他干嘛,自己无用而已!”飞云自嘲的说道,尽管心里不舒服,但是生活还得继续,他打开手机和梁如枫取得联系,当对方得知情况之后差点笑掉大牙,并且说道:“这就叫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迟早的事,你还说送红包是高危职业,看来你也要去试试了!”
调侃之余,如枫很爽快的打了两千给飞云,并且告诉他不必着急还,他知道飞云的脾气,不喜欢欠别人的,飞云笑了笑,挂掉电话后呆呆的看着窗外,呢喃道:“无聊而又无奈的人生,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时间无多,飞云赶紧去商场置办了一身行头,还别说,原本就高大帅气的他打扮过后真有点明星样,连营业员都不住赞叹,这让他想起几年前在大学的情形,他一身干练的心理咨询师行头,面对老师的考核侃侃而谈,并且获得了当年的奖学金,这在当时也是风头人物,云公子的名头也是那时候打响的,只是···
行头有了,飞云又为包多少红包犯难了,不是包多少的问题,而是怕现场拆开红包喊出金额,这会相当尴尬,飞云想了一会,嘴角挂起了微笑,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为此,他还特意买了一顶爵士帽···
夜幕渐渐降临,婚礼的时间终于到了,位于市区的某个酒店大包间内,人头攒动,很多人都在相互交谈,服务员在井井有序的上菜,新郎新娘也在准备最后的事宜,此时的楼卫国正坐在一边不时的观望着,还不时皱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男子问道:“卫国,你在看谁啊,你媳妇又不来,难道你还有什么‘朋友’?”
一句调侃话,把同桌的人都逗笑了,原来楼卫国回家和媳妇说起和飞云相遇的事,结果被狠狠的说了几句,得知自己多管闲事之后也是不好意思,很想和飞云说声抱歉,所以他特意提早过来,在门口等了大半个小时,楼卫国道:“的确是一个朋友,而且还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朋友。”
“谁?除了我们这几个外,还有哪个老同学要来!”另一个男人问道,他们这一桌全是初中同学,且都是在本地工作的人,“祝飞云,今天早上才回来的,我刚好在火车站遇到他。”
“哦?是他,他倒是真的很久没见面了,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他坐在后面,也不怎么爱说话,他是做什么的?”有个男人问道。
“他现在的样子怎么样了?我都快记不清他的样子了?”有个女人问道。
“只有他一个人吗?他有带女朋友吗?”一连串的问题扑面而来,楼卫国无言以对,无奈道:“我也难得遇到他,对他的情况并不了解,等下他来了可以慢慢问他。”
正说着,飞云缓缓进入了包间,他左右看了看,完全是陌生的地方,也没见到认识的人,心想这样更好,随便混个座,到时送出红包就可以提前走人了,没想到他屁股还没碰到凳子,楼卫国的大嗓门直入耳膜,那声贝连前排的新郎新娘都听到了,飞云心中再次问候了这个“热情”的老同学,无奈,他只好乖乖走了过去。
“我一时还没认出你,你怎么变了一个人?”楼卫国惊讶道,早上为了赶火车很随意出门,现在正式打扮过相差当然大,整桌的人都在看他,飞云微笑着和他们点头,只是映入眼帘的人脸他几乎都认不得了,他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们客套着,当然话中十有八九都是天上飞的,当得知他还没有女朋友时,几个女生顿时热情了起来,纷纷要给他介绍对象,这让他顿感压力山大,倒是楼卫国打圆场道:“飞云又高又帅,工作又好,后面排着队给他做女朋友呢,不需要那么急!”
飞云听完看他的话眼神顿时变得非常友好,只不过这期间对面几个男生的脸色略显尴尬,这时坐在他左边第二位的女生问道:“祝飞云,你还认得我吗?从进来到现在,你还没正眼看过我一眼呢?”
飞云不好意思笑了一下,“我还真认不出来。”
“哈哈,果然你也认不出来了吧,她可是你的同桌啊,你还记得吗,那个眼镜妹?”一个女生说道,被她这么一说,飞云再次看了她一眼,只觉得眼熟,却认不出是谁,另一个女生说道:“我们以前真是错过了,当年的班花应该让给她来做的。”不得不承认,此女的确很漂亮,在座的几个男生也时不时瞟眼过去。
“看来我们做同桌是对的,要不是刚才楼卫国说你要来,以你现在的样子我根本认不出来,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男人也是越变越有魅力!”她笑着说道,这笑在飞云眼里,看出了自信和骄傲,这绝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飞云点头示意,虽然对方长得漂亮,又是同桌,但是他此时另有要事——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