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何某某被李真从床上给拽了起来,睡意朦胧的他也自然没有反抗……
洗漱完毕,才发现他只穿着大裤衩,所以……
双手挡了一下,这是自然反应。
“胖哥,你不会真的是……”
从李真的表情和摇头的动作来看,果然苗头不对!
索性也不解释了,这东西无法解释,难不成真的要把她给XO了来证明,那这证明太低级了,是的,首先,她会不反抗吗?而且据何某某观察,这美女还是有些特殊隐藏技能,比如可以从床上把他这个磅位的拽起来。
也许,她并没有我看起来那么柔弱,何某某这样想。
因此,好奇心就更重了!
做好了早餐,何某某的面煮的确实不错,李真和她闺蜜都赞不绝口,当然也从另一个方面证实她们凌晨回来的时候确实不是饿慌了才觉得好吃,而是真的有料!
李真的闺蜜还真的有料,人长得漂亮也就算了,重点是早上起来穿着那睡衣,让人眼花缭乱,还好何某某是久经考验的,比如那火艳的内衣店老板娘,想起那内衣店老板娘,何某某第一反应就是她昨天怎么样了,没事吧,有心想发条微信问问,但好像不太好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是啊,拿什么身份?以什么借口?这样岂不是显得自己……
总之,何某某判定现在不是好的时候,心想还是过几天吧,以普通朋友的身份问候一下;至于再去内衣店买什么,则不在他考虑范围……
但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事情。
“什么?你要出去几天?还要我照顾她?”何某某当即抗议,这完全不符合事物的科学发展规律!
李真则摊摊手,“没办法,我要去蓉城,因为有点事儿,还比较紧要!”
“关键是,你也不能把她扔给我啊?”何某某觉得需要“严正交涉”,万一不小心犯了错怎么办?
李真当然不知道他考虑的是什么,可不管是什么,到了她这里都没有商量,“胖哥,你就帮帮忙,她在德乡无亲无故,你总不能让她沦落街头吧?”
“可以住酒店吧?”何某某觉得这个提议没有错!
“不可以的,”李真当场否决了,“你必须得帮我照顾好她,就这样了……”
李真潇洒的关上门离开了,何某某则抬头无语看天花板!
“胖哥,我跟真真一样叫你胖哥吧,”闺蜜自我介绍,“我叫曹雯!”
然后她又说到,“你可以叫我雯雯!”
“雯雯是吧,”想到要单独跟她相处好几天,何某某觉得还是不要太僵就好,于是笑着迎合,“不错,不错,好名字!”
雯雯抿嘴一笑,“胖哥,有件事能不能帮个忙?”
何某某很是警惕,这姑娘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太简单(甚至可以说是刁钻),所以明明知道有问题或者说是陷阱还是得硬着头皮问到,“啥事儿?”
“真真说,你上次给她买的那两套内衣不错,”这李真,怎么什么话都给她说了,怪不得是闺蜜,何某某不由得诽腹。
又听得她继续说到,“我就空手来的,没有带换洗的,要不,你带我去买两套吧?”
雯雯当即做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何某某是想拒绝的,想到李真临走的嘱托还有这姑娘楚楚可怜的样子,实在狠不下心。
但是那内衣店,今天去合适吗?
何某某想了想,这样也好,说不定她会误会,然后彼此就不会再有瓜葛和交集了!
存着这样的心思,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殊不知在他答应的瞬间,雯雯嘴角露出一丝坏坏的笑容。
德乡往蓉城的高速路上,一辆红色的小车里,装饰特别致,有着两个美女,恰好两个何某某都认识,应该说有一个目前只有一面之缘。
“覃总,我们这次回去待几天呢?”开车的戴眼镜的美女问到。
“七八天吧,”覃总也有些不明了说到,“也不知道,这么急召我回去干嘛,还有,你啊,这里又没有外人,你就叫我名字吧!”
“好吧;我想既然急回公司应该是有重要事情的,”戴眼镜的美女回答;作为覃总从小到大的朋友同学还兼闺蜜死党,其实绝大多数时候她早适应了跟班的角色!
“对了,你跟阳同学接触的怎么样?”覃总笑着问到,现在还没有回答总公司,也不知道她父亲怎么想的,索性不去想了。
“那家伙,”戴眼镜的美女露出自然的一丝她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异样,“很多时候让人觉得很烦……”
覃总自然注意到了她那丝异样,心里自然明白了。
“我总觉得你把雯雯留在那我都不怎么放心,”戴眼镜的美女想了想。
“放心吧,以他的性格,雯雯估计还要吃瘪的,”覃总对那个“他”特别的放心。
“其实,”戴眼镜的美女觉得有必要说出自己的顾虑,毕竟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同学还兼闺蜜死党现在还是下属,“我觉得你用不着当真的……”
言下之意,玩玩就好,见好就收!
覃总自然之道这是为她着想,但是,“你还记得十年前吗?”
“记得啊,大地震,”戴眼镜的美女想到还是有些心悸,“当时若不是你,我当时估计已经……”
所以这些年她甘愿对这个闺蜜俯首帖耳,任劳任怨!
“但是,你又知不知道,我当时怎么逃出来的?”覃总决定告诉她一些事情。
“不会与他有关吧?”戴眼镜的美女很是惊诧,“当年从崩塌的教室里把你救出来的是他?”
“是的,”覃总回忆着感动与感恩,“其实,当时他也在崩塌的楼层下,我们隔着一大块塌下的墙,还好有个小缝隙,他当时就用纸笔和我一直这样沟通,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希望……”
“后来,他被救了出来,当时他的位置好救,但我这个位置,当时余震还是很强烈,很多人都说没有希望了,但他不肯放弃,由于他的坚持我才被救出来,你知道吗?当时的他还没有这么胖,还是个才毕业的大学生,虽然依旧不帅,但胜在阳光,他当时很虚弱的,看到我被救出来了,他高兴的晕厥过去了,我当时也就看了他一眼……”
戴眼镜的美女的思绪飞到了那个年代,“可是你在还未曾康复的情况下,输血给我,才让我醒过来……”
“是啊,”覃总一直温存着这段往事,“帮你的原因是因为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他告诉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放弃,不放弃才有希望!”
“间接性他也算救了我,”戴眼镜的美女的这个结论合理。
“他当时有很多话都打动了我,”覃总眼中盘旋着泪珠,她一直都是以坚强示人,但确实内心还是有柔软的一面;“比如他的一首小诗,‘你年轻的脸庞,洋溢着微笑,即使寒冬,也像腊梅一样,只绽放不曾谢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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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这个大地震桥段是我听来的,但应该是真实发生的,我把它揉入这个故事里,就是为了弘扬正能量,是的,这个世道已经过分冷漠和忧伤,我们要做的,就是发扬它的闪光点,赞美那些在大自然灾害里参与救援的战士以及民间人士,感谢他们为救援付出的努力与汗血,也缅怀那些为了救援而付出生命的人,他们证明了地震无情人间有情,他们很伟大……
还有,我这个故事的初衷就是弘扬正能量,是的,所以开篇就是救了醉酒的美女;但故事的主人公也确实存在,是我的一个家门,但是呢,故事的原型就是他曾经直接间接帮助一个女孩三次,但他们终究还是未曾谋面,更谈不上邂逅;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时间里认识了这个女孩,她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我听,我又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大家;这个故事,不同于这个故事集里的其它的故事,它是喜剧类的;我写创作这么多年,小说写过不少,完本也有两本,比如《相亲进行时》和《男女当婚》,还有这个故事集里的几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角叫“何某某”是因为,我总觉得你做好事不一定要留名,但一定会有人记得你做过;人在做,天在看,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修炼的历程,有人修德有人修缘,但总归是普通人;至于管(这个自己意会)家和不属于普通人流的痞子、流氓、骗子、律师(个人觉得特别是小地方的没有职业操守)、教师(个人也觉得小地方的没有职业操守)还有所谓的好些个大企业家,他们都是垃圾,只会缺德。
个人觉得医院、法院(此处略去几千字)……
这是个法制的国度,但很多人都是在以法知名中饱私囊、假公济私、公报私仇……我本意想写一篇的,比如《德乡遗梦警匪篇》,是的,我感觉德乡这个地方警匪是没有区别的,当然我是作为受害人的立场说话……
好了,有些话适可而止;用唯物主义的话来说,总归会是好的,我也相信,也只能相信;是的,在你改变不了环境之前,你就得适应它,然后打入它的核心,去玩转它……
人善被人欺,如果不想被人欺,那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要弘扬正义,也得比它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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