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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生活

时近下午的八月气温很是怡人,玉带溪的两边是一片沃土,金灿灿的稻穗压低着脑袋,随着微风一浪赶着一浪的起伏得好像潮水,远处时而传来的敲打声,吹响着秋收的号角。

稻田里滴着大汗的佃户们高兴得牙齿都快笑掉了,因为今年庄家说不收他们的租子,闲得蛋疼的强盗们收完了刘府自己种的田地,为了避开秋灵的课堂,他们总是想着方的帮佃户们干些农活。

碧波荡漾的玉带溪边,刘璋静静的坐在一棵开始黄叶的大银杏树下,聚精会神的盯着扎在水面上的浮漂,等着鱼儿上钩,时光变得安逸而宁静。

不远处一辆马车使了过来,程锦娘今天换了一身蓝色纱衣,一根翠绿的朱钗轻轻挽着发髻,一身素妆,白嫩的脸蛋彷如羊脂美玉,微微含笑的脸颊,偏生得一缕春风拂面,她手里提着一个食盒小心翼翼的朝刘璋这边走过来,远远的就小声喊道:“刘公子尝尝我今天的厨艺可有进步?”

远处提着风筝跑了一头大汗的秋灵白了她一眼,望着马车边站着的一个小丫头就叫着:“春梅,春梅…过来放风筝。”随后没理程锦娘就跑了过去。

没办法,比起程锦娘,其实秋灵更喜欢春梅,可能是人与群分的原因吧。

刘璋微微扭头,轻声含笑道:“班门弄斧,昨日玉食坊举办的厨艺大赛我可是拿了头筹,现在人称郴州第一刀,不过这个名头还是小了些,过些时日我得去一趟京城。”

程锦娘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食盒,蹲下身来说道:“去京城干什么,公子在京城里也有生意?”

刘璋笑道:“这郴州第一刀怎么听起来都像是很山寨的名头,我得去京城摆下擂台,怎么也得赢个天下第一刀回来,你说这天下第一刀够不够霸气?”

“天下第一刀?”程锦娘笑着把手里的一盘清炒笋丝递到刘璋手里,接着道:“像是个跑江湖卖艺的名头,不过听说昨日狗头帮的堂口就是被一个号称天下第一刀的人给挑了。还杀了好些人,害得我爹今天都没跟我一起过来。”

“哦…还有这种事情,那我以后不能再用这个名头了,回头你没事帮我寻思一个,得把名气弄得大一些,在威风一点。”

说着,他夹了一筷子菜就往嘴里放,接着就闭着眼睛体会了起来。

过得半晌,程锦娘有些紧张的问道:“怎么样,这一次可还能入得了您老人家的口?”

这个“您老人家”,也是她最近在刘璋这里学的新词。

“嗯,马马虎虎,刀工差了点,炒之前用盐腌的时间长了些,用盐腌了之后你又没过两遍清水,完全是白瞎了这道程序,回头还得好好练练。”刘璋眯着眼睛,摇着头评价。

“真的吗?”

程锦娘高兴得跳起来,虽然刘璋这个评价不怎么好,不过好歹这一次没有被骂“猪都不吃这样的东西。”之类的话,对程锦娘来说算是很大的进步。

其实程锦娘很享受这种日子,让刘璋试菜,只是她想借机和刘璋在一起的借口罢了。

不是她忘记了过两遍清水,而是她故意不过的,她喜欢上了这样在刘璋面前傻傻的挨批评。

女人嘛,太聪明的女人不会有人喜欢,不然男人就不会有成就感,这是家里的仆妇告诉她的,程锦娘把这句话当成了真理。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刘璋终于不再对她冷言冷语,熟络了很多,还经常开一些程锦娘听不懂的玩笑话。

用程锦娘经常待在闺房里自言自语的一句话说“你就是一块儿石头,我也得给你捂热咯。”

把手里的碟子递回去,刘璋转身开始收鱼竿,他说道:“估摸着这些日子皇帝的圣旨就快到了,你们一家子得搬到水州去住。”

刘璋的话,程锦娘从来是深信不疑,想到要搬去水州就不能这么经常的见刘璋了,她心里有些失落,岔开话题道:“昨日从平州来了几个大官,好像有些事情,说是顺便把姜怀远押到平州去受审,他们说新的知州是从京城里来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任。”

平州,是南域的政治文化中心,相当于现在的省会,当然,大武朝的南域可比现在的一个省要大很多很多,下辖八十个州府,一个州又管辖三到十个县不等,比如像郴州这样的边境小州,下面就只有三个县。

对于程锦娘的话,刘璋毫不关心,反正谁来当这个知州,像他这样的老百姓还不是一样的过日子,他一边收鱼竿,一边说道:“我最近又做了几样东西,反正你是高手,回头我叫人给你送到府里去,你用过了回来告诉我效果。”

对于刘璋经常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最近程锦娘也是见怪不怪,很多东西都是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不过她认为刘璋是高人,这些东西从他这里拿出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比如连弩,十字弓和重弩,都和现在军营里的完全不一样,相比来说,刘璋的这些东西效果更好。

听秋灵说刘府最近在大量收购硫磺和硝土(注1),刘府的厕所、猪、牛栏屋,庭院的老墙脚都被挖了个遍,刘府的后院里刘璋还还叫人搬了好多石炭进来,一些瓶瓶罐罐的已经在后面的小屋子里排满了整整一屋。

不仅如此,后院里还建了好几个火灶,大大小小,反正是怪模怪样的,当然,这些都是从秋灵口中得知的,刘府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进得了后院。

这会儿刘璋收了鱼竿,从稻田里的一个田坎上穿过,他不时的放几颗谷粒在嘴里,好像对种庄稼也懂行的样子。

程锦娘静静的跟在他身后,看着刘璋不算宽厚的背脊,一种莫名的幸福感涌上心头,她感觉前面的这个男子无所不能,任何困难只要遇到他都只能瞬间化成无形。

落英山是这样,姜怀远老谋深算的谋划也是这样,关于姜怀远的阴谋,即便是现在程锦娘想来都是背心一阵发寒,他不敢想象当时要是没有刘璋在,她一家人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他是自己的福星,程锦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跟在刘璋身后,在他身边很有安全感,心里十分平静。

闲聊了一会儿,刘璋就走到了刘府外面,没有邀请程锦娘进去的意思,他说道:“天色不早了,就不留程娘子了,记得我给你说的事情,回头给我起个拉风一点的名头,不然去了京城让人笑话可就不好了。”

程锦娘嬉笑一声:“知道了…”就满意的往回跑,欢快得像个没有家教的小丫头,根本就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待程锦娘走得远了,转过身来,刘璋才发现刘素正站在不远处的那棵大樟树下面,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自己,这个丫头最近好像中了邪,自从重新回到刘府之后就表现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他那天的阵势给吓的。

最近府里的下人又在说她被鬼上了身,刘璋无奈的走上去问道:“怎么?找我有事?最近发现你老是跟踪我。”

面对刘璋的眼神,刘素有些害怕,她颤颤巍巍的张口道:“大…大…哥,我是来给你道歉的。”

小丫头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看来说出这句话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刘璋在她脑袋上拍了一下,笑道:“一家人没有隔夜仇,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了吧,需要用钱找宋管家支取就是了。”

“不…不是的,我不是要钱,我…是真心来向大哥道歉的,虽然其他人还对大哥有些意见,但是我是真心来向大哥道歉的。”

刘素很慌张,刘璋刚才这句话很明显是误会了她是来要钱的。

“嗯…都说了一家人没有隔夜仇,我说你人不大点,心思还很重,听说刘馨那丫头喜欢宋家三郎,你去给二叔说说,要是没什么问题,年前就把婚事办了吧。”

“宋家前些时日差人来退了婚,为这个事情,大姐还哭闹了好几天。”

“哦…这样啊!明天我让判官刘大人去保个媒,这判官大人的面子他们总是要给的吧?”

“嘻嘻…二姐喜欢宋家五郎,要不顺便给二姐的媒也保了吧?”

“这宋家那点好了?哪里还有打捆往人家嫁的道理,搞得我们刘府的小娘子好像嫁不出去一样。”

……

说着,两人便嬉笑着你一句我一句的进了刘府大院之中,气氛一派和谐。

(PS:请关注一下注解,谢谢,后面的文里会出现炸药和硫酸,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注1:硝土,是**的重要材料,土壤里的有机物腐败后,经亚硝酸细菌和硝酸细菌的作用,生成硝酸。硝酸根与土壤里的钾、钠、镁等离子结合,形成硝酸盐,硝酸盐可制成火药,与硫磺混合在密闭的条件下,经过700-800度的加热,可得到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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