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江爸,江妈一直都很奇怪,按理说,他们家的小子,本不该和曹家的小子有多少交集。本来双方家长就没太多交集,最后却由于两个小子关系好,而变成了朋友,直到好朋友。
对此,王娟也很奇怪。她的父母和江文远的父母,上学时是同学,又是同村。据说还结拜过,所以她一直喊江爸江妈,干爸干妈。小的时候,江文远的父亲要到N市工作,特地把江文远带到她家,让她父母好好照顾。她也算是和江文远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孩子。可是,她始终和江文远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就是那样情感上的距离,哪怕当她发现江文远已经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哪怕她刻意的接近着江文远的时候,他和她却始终有着那冥冥中无法逾越的距离。
很多年后,当大家已经毕业,已经经历人生诸多的起起伏伏后,在某个深夜,吹着城市的风,喝着城市的红酒,王娟把积压在自己内心多年的困惑,向江文远提了出来。
当时的江文远看着自己手里的酒。仿佛又看到那个黝黑瘦小,总是脏兮兮的自己。
那个身上永远没有好过的伤疤的自己。
江文远记得王娟家是村里第一家砌青砖瓦房的人家,那时候称之为万元户。后来,江文远上了小学,别人就开始称呼王娟的爸爸为王十万,上初中时,就成了王百万。
所以,王娟算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而那时的江文远只是农村小土狗。
记忆中,当那天他走进王娟家的时候,看着王娟家的房子,王娟家的装修,看着如公主一样的王娟,江文远知道,他不可能和她是一个世界的孩子。尽管,王娟的父母是那样的善意和善良。
他也曾试着走进王娟的生活,在那幼稚未脱的年纪。可是,最终他明白,土狗永远是土狗,凤凰永远是凤凰,他们不会在有交集。
那是一个秋季,农村人都开始忙活着农活。在小学泥泞的操场上,王娟如同公主般吃着各种零食。
“呀,居然掉了一个簸箕。”王娟一脸嫌弃的看着地上的簸箕。簸箕滑溜溜的滚到了不远处江文远的脚下。江文远漫不经心的把簸箕垫在脚下,小心翼翼的,好像害怕自己的重量会压碎它一般。
“江文远,我爸妈让你晚上到我家吃饭。”小王娟对着不远处的小文远喊道。
“哦,我,我,我有事,不去了。谢谢啦。”小文远神色有点慌张的回应着,生怕有什么事被发现一样。
“不去拉倒,我走了,反正我跟你说了,据说我妈还烧了鸡腿呢。”小王娟没在意的嘟哝着走开了。
夕阳下,一个小男孩,猛的咽了下口水,有些挣扎的,犹豫着自己要不要跟上去。最后,看看自己的脚,还是放弃了。
当小文远已经确定小王娟走远后,才小心翼翼的慢慢的移开脚。然后飞也似得捡起簸箕,冲到学校水龙头那,小心翼翼的洗干净,偷偷的吃了起来。
这一幕幕却落在了在学校玩足球的“小土豪”曹凯眼里,当曹凯走到江文远面前,高傲的说:“哎,捡破烂的,没人要的孩子。”两个小孩注定了,要发生一些事情,哪怕将来的一生都要纠葛在一起。
为了小曹凯的这句话,两人免不了的大打出手。
在曹家小圆桌饭桌上,两个小孩怒目相对。曹妈心疼的给小文远擦着手,洗着脸,出去身上的灰尘。
“可怜的孩子。”
曹凯看着满桌的菜,直接准备吃起来,曹妈责怪的骂着曹凯:“小兔崽子,人家小远是客人,还没有动筷子,谁让你动的。”曹凯受到了责骂,气鼓鼓的朝着江文远做了一个鬼脸,却逗笑了江文远,因为此时的曹凯脸上的泥土仍未擦干净。完完全全一个熊孩子样。
那是江文远觉得这辈子最香的一次饭。
那天的夜里,在满天的繁星下,在农村农场的草垛子里,曹凯告诉江文远,簸箕是他的秘密,他一辈子也不会跟别人说。那个美好的夜晚,两个小孩就这样的走到了彼此的心里。
后来,江文远成了曹凯最好的朋友,曹凯也成了江文远的兄弟,打架的时候不在是孤单的一个人,也终于能有零食吃了,还有各种新奇的玩具。
曹爸,一直都在外面打拼,曹妈一个人在农村老家带孩子。她也很乐意文远的加入,所以她也养成了玩具买两份,衣服买两件的习惯。直到很多年以后。
曹妈总是骄傲的对外人说自己有两个儿子,一个曹凯,一个江文远。当然,也承担起江文远和曹凯所有犯事后的后援军的角色。挨批挨说的都是曹妈,跟别人家长理论的也都是曹妈。家长会也是曹妈去开。有的时候连江文远自己都忘记了父母,只是觉得曹妈好像就是自己的妈妈。
所有,直到如今,江文远还是喊曹妈,妈。这事,江爸江妈都不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