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光芒散去,地上掉落了一枪一刀宋义弯腰向前,捡起掉在地上刀、枪。枪是一把土黄色,造型粗狂的手枪,只见枪管的两侧刻着两条蓝色的细线,枪柄处遍布树根状的蓝色细线条纹。
与此同时,玉卷上浮现“石灵手枪,土木精华锻造而成。”的……简体字。
简体字,竟然是简体字。简体字自建国后使用也不过几十年。玉卷上的简体字即使是宋义那经历连番刺激的神经也是深深的吐槽。
拿着手枪,退出弹夹,宋义仔细的数了数弹夹里面13发9mm子弹,看着手里一发表面刻着“9mm”字样的子弹,宋义沉吟了一下,吐槽道:“子弹明显是石头制成的,这能用吗?”
足足过了十分钟,宋义终于能够打开保险。压上弹夹,宋义就要把子弹上膛,忽然灵光一闪,惊出一头冷汗,低声骂道:“md,这地方可不安全,万一枪响声引来了什么敌人,就凭自己这连不入流都不如的枪法,还不得出师未捷身先死啊!”于是,宋义把石灵手枪揣入怀中。
突然摸到自己怀里的油饼,宋义小心地拿出油饼。打开塑料袋,用力撕下一小角硬邦邦的油饼,放入口中用力的嚼了起来。宋义小心的把剩下的油饼放入黑色棉袄的口袋中。宋义仔细打量着左手里的长刀。
果然,此刻玉卷上浮现“苗刀,抗倭刀法。”的字样。
苗刀(御林军刀)不是苗族人使用的刀,乃是以其刀身修长(总长五尺、刀长三尺八寸、刀柄一尺二寸)之故命名。它集中了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既能当枪使,又能当刀用,既可单手握把,又可双手执柄,杀伤力极大。
苗刀,是华夏冷兵器时代先进兵器之一,创制于西汉初年,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刀长五尺,刀身修长,兼有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并可单、双手交换使用,这样便于发挥腰背整体力量。临敌运用时,辗转连击、疾速凌历、身摧刀往,刀随人转,势如破竹,杀伤威力极大。
苗刀是由明代戚继光将军发明,专门克制倭刀。
宋义双手掂了掂苗刀,刀重近十斤,十分沉重。抗日大刀片重不过两斤,日本武士刀重不足两斤,哪怕是明代锦衣卫的绣春刀也不过四斤重。
拔刀出鞘,刀身仍呈土黄色,不过却透着金属的光泽,右手持刀,左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从刀身上抹过。刀身细腻光滑,宋义放下刀鞘,双手持刀走到一颗碗口粗的杨树前,用力斜劈而下。狭长的刀身完全没入树干,宋义抽出刀,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刀,摇摇头叹息道:“刀是异常锋利,可惜自己半宅的身体素质和差到家的用刀技巧。”
宋义看了看手中的刀,摸了摸怀里的枪,双眼放光般看着玉卷上十二章纹中的龙图纹。可等的花儿都谢了也没半点异象,宋义只好按照玉卷传来的方法,划破食指在苗刀护手下一寸处,写出一个巨大的篆字“启”。
随着“启”字的画成,玉卷之上一道人形光影或单手或双手持刀,腾挪展转,左右起跃,苗刀在手,撩、砍、刺、劈、斩……一口苗刀在其手中被舞的虎虎生风。
看着人影光影,宋义不自觉便身随刀动,左右跃进,一柄苗刀在其手中横砍竖劈。然而整套刀法未行至一半,宋义便感觉身如蒸笼,汗如雨下,不得不收刀停功,倚在大树下,回复气力。双手捧刀,回想着深刻在脑中的刀法,宋义双眼放光的看着玉卷上十二章纹中的龙图纹,可等的花儿都谢了,仍没有异象出现,宋义只好蔫蔫的按照玉卷传来的方法,舌尖上抵,发出声音古怪的“隐”字。
看着玉卷慢慢的隐去,宋义站起身,活动活动身体,揉了酸痛的肌肉。因练刀而口渴难耐的宋义,只好拄着苗刀一步一步的朝着烧焦的村庄走去。可是看着水井里游动的一团团黑色不明物,宋义深怕自己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喝了脏水导致拉肚子,而拉死的穿越者,毕竟他可没有止泻的药。宋义恶寒道:“霍去病因为喝了脏水病死,我可不想拉肚子拉死。”
历史上的霍骠骑霍将军以其亲身经历告诉我们,不要喝脏水。
于是宋义转身找了一个黑色的布条,一端系在左手手腕上,一端绕着刀鞘系好。拄着苗刀,转身走去。宋义走到村口回头看着这个数百人全部被杀的村子,微微鞠身。转身揉了揉微红的眼眶和发酸的鼻子,朝着未知的方向走去。
低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小时,宋义沿着一个方向足足走了20余里,看到也看清了异族铁蹄下的华夏。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坐在井边的宋义抱起木桶大饮一口清凉的井水,看了一眼,形如鬼魅,神情麻木,眼神冷漠的村民。宋义并没有在他们身上看到一丝生气,叹了口气,宋义明白他们只所以如此,是环境的原因。常年战乱,异族入侵、兵祸、匪祸、旱灾、蝗灾……
是国家的软弱,民族的不幸,导致了千千万万个他们这样的不幸。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
再次叹了口气,宋义声音低沉道:“一群被苦难所折磨的人。”
起身用冰凉的水洗去脸上的尘土,转身拄着苗刀,走出这个他所到达的第三个村子,只不过前两个村庄都变成了废墟。
因为苗刀的刀柄与刀鞘都是木制,只有护手处多出一块木片,倒是无人想到这是一柄利器。
乡间的土路上,宋义一步步走在厚厚的尘土中。从村庄中,他并没有问出这是哪一年,这里是什么地方。因为那仅有的几个好心的村民所说的方言,宋义听不懂。至于让他们写出来,那更属于天方夜谭,先不谈他们识不识字,即使他们会写字,可宋义表示,他只认识自己仅有的几个因练习毛笔而知道的繁体字。
前方,赵庆和胡老六趴在道路西边的小树林里,赵庆双眼紧盯着宋义,望着那个拄着木棍走来的少年,对胡老六说:“老六,肉来了,上。宰了他,晚上吃肉。”老六听到后,手提大刀、火铳走到土路上。
宋义看着18米外的邋遢中年汉子,汉子满脸胡茬,头发像蓬乱的鸡窝,青灰色打着一层又一层补丁的棉袄上沾着大块的黑色油渍,瘦弱的像麻杆一样。这是宋义第一次见到土匪,虽然与他映像中膘肥体壮的土匪形象不符。但,这的的确确是土匪,手里有着一柄火铳、一柄大刀的——麻杆土匪,
火铳,由前膛、药室和尾銎构成,同火枪相比,火铳使用守命长,发射威力大。不过射程与射速确实令人无发恭维。
不过再古老的枪也能打死人。胡老六看着眼前戴着眼镜的“斯文人”,大吼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宋义虽没听懂老六所说的话,但看着举枪对准自己的老六,还是拿出了怀里的油饼,扔在地上。
老六咕嘟的吞咽着口水,双目贪婪的盯着地上的油饼,快步向前,不过却在即将弯腰的一刻,松开火铳,双手拔刀竖劈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