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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搭救伊映秀

五月的太阳,晒得人有些焦躁,不过偶尔一阵凉风吹过,卷走燥热,让人格外的舒爽。

李龙翔来到李隆庆房门前,轻轻敲了敲门,“爷爷。”

李隆庆沉迷修炼,如今府里与他接触最多的,估计就是李龙翔了。

李隆庆收敛真气,起身开门,“又学了什么新招吗?”李隆庆以为李龙翔是来试招的。

李龙翔今天只穿了一件贴身长衫,看着飒爽干练,扫了眼蓝天白云,“爷爷,如今春末夏初,太皇森林许多草药都已长成,我们去寻些名贵药材。修炼固然重要,不过这种清爽天气,不出去走走,实在是浪费了。”

李隆庆本想拒绝的,不过看着洒满阳光,花红叶绿的院子,呼吸着淡淡的花朵绿叶混杂出的清香,认为李龙翔说的有些道理。

二人带足了干粮,出了城门,骑马来到了太皇森林。将马儿交给了一同而来的仆人,让他牵马回府,二人钻入了绿茵茵的树林之中。

取出罗盘,确定方向,二人朝树林深处走去。一路上,陆陆续续见到不少采药的人。这些人穿着普通,都是趁着这个季节,成群结队出来采药的普通老百姓。

春末夏初,正是出产草药的旺季,许多人都能在这一个月里,收获大半年的收入。

越往树林深处,采药的人越来越少,行至傍晚,除了虫鸣鸟叫之声,二人再也没发现人迹。

天色渐暗,天黑在树林里行路不方便,二人找了颗大树,在树枝上系了很多横着的绳索,晚上就在上面睡觉。

吃过干粮,李隆庆坐在树上修炼,不过许多蚊子在他耳边嗡嗡作响,弄得他烦躁不堪。

“早知要喂蚊子,我就不出来了。”李隆庆盘算着第二天就回去。

李隆庆无法集中注意力修炼,干脆一心一意打蚊子。见李龙翔也没睡觉,时不时起身拍蚊子,不由问道:“这里的蚊子这么多,你以前都是怎么过的。”

李龙翔道:“我以前夏初时也来过,不过天黑之前就回家了。”

李隆庆本想问群皇逐鹿时是怎么过的,想到那时天气寒凉,蚊子肯定也没多少。李隆庆道:“我们天亮就回去吧。”

李龙翔沉默了片刻,道:“好呀。”他没想到,自己难得想出来冒险一下,就这样虎头蛇尾,无疾而终。

天刚刚亮,二人便动身原路返回。昨夜虽然没睡好,不过二人此时有些兴高采烈,回家立马便能扑上温暖的大床。

这让李隆庆想起了以前通宵坐火车,回家后,躺在床上的那一刻简直妙不可言。

清晨树林里露水很重,二人走了大半个时辰,膝盖以下的裤腿都已湿透了。裤子粘在小腿上,十分不好受。

突然,二人听到一声犬叫,二人寻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两只毛色棕黄的犬类生物敌视地盯着二人。

“小头野犬。”李龙翔认识此种犬类。小头野犬,模样和狗相似,不过头相对犬身来说较小,成年小头野犬估计十来斤重,身形灵巧,极难抓捕。不过,它偏偏又肉质细腻鲜美,因此价格十分昂贵,就算李龙翔这样的富人子弟,也没吃过几次。

李龙翔立马追了上去,一下便惊出了4只小头野犬。这4只小头野犬四散乱窜,动作极为轻巧。李龙翔认准一只,追着不放。

李隆庆也知道小头野犬属于绝顶美味,目测了一只体型较大的,也追了上去。经脉强化汤早已喝完,李隆庆的经脉比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要强韧宽阔,再加上这段时间的修炼,李隆庆早已不是初入炼气境,稍一跑动,快得出现残影,他的速度比小头野犬要快许多。

不过那被追的小头野犬也甚是顽强,李隆庆每每要抓它后颈的时候,它都扭转路线,险险躲过抓拿。毕竟,它一旦被人抓住立马就丧命。

不过,它速度终究比李隆庆要慢,甩不开李隆庆,被一把捏住后颈提了起来,疯狂的扭动,企图逃走。

李隆庆给了它一个痛快,一下将它后颈捏碎。

不一会,李龙翔也回来了,他手中空空,一脸气馁,“小头野犬还真是难抓。”他见李隆庆笑嘻嘻提着一只小头野犬,也不吃惊,毕竟,李隆庆好歹是炼气境的强者。

李隆庆笑道:“我们快些赶路,别回家时这小头野犬臭了,白白浪费这等美味。”

正准备赶路,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之声。

李隆庆道:“有人在呼救,我们去看看。”

仔细确认声音的所在地,二人走了片刻,见一女扮男装的女子趴在一颗矮树上,气若游丝。

见有人来了,那女子神经一松,从树上落了下来。

李龙翔想冲过去接人,不过那女子相距30来米,他就算跑去,也跑不到。

李隆庆连跨几步,速度奇快,动作飘逸,在那女子快落地时险险将她接住,放在地上,靠树而坐。

李隆庆见这女子面色苍白,嘴唇干裂,将水与干粮递给她。

这女子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水,又吃了几口大饼,那牛肉她却一口没吃。不过,她倒是在牛肉上看了几眼,明显很想吃。

李龙翔道:“这位兄弟,你怎么会独自在这太皇森林中,难道是遇到了厉害野兽?”李龙翔见这人衣服打满了补丁,一看就知道是普通百姓,猜测她是进森林采药的百姓,遇到野兽,与同伴失散了。

这个季节虽然有许多普通百姓进太皇森林采药,不过,每年都有许多百姓因为采药而落入野兽之口。

李隆庆道:“龙翔,她可不是什么兄弟,她是一位姑娘。”

那女子惊讶地看着李隆庆,不明白他为何一眼便看出自己是女扮男装。

李龙翔惊讶道:“你是女的?”

那女子道:“小女子名叫伊映秀,是九河村的。因兄长得了疾病,需要参灵草治病,我独自来到太皇森林寻药,为避免麻烦,因此女扮男装。前日,我遇到高脚狼,逃跑中将罗盘弄丢了,在太皇森林中迷了路。刚刚听到两位恩公的声音,便出声呼救。”

李龙翔道:“太皇森林何等危险,你一个女子,怎能单独进来寻药呢。”

伊映秀凄凉一笑,自己不来,又有谁会免费给自己药呢。

李隆庆见伊映秀眉毛修长,眼睛灵动,鼻梁高挑,如果不是黝黑的皮肤,满脸被蚊虫叮咬的包包,估计也是一个美女。想了想道:“你兄长得了什么病?据我所知,参灵草是补气补神的药品,无治病之效。”

伊映秀原本被戳穿女儿身份,心中惊慌,担心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这两个‘救命恩人’会对自己不利,见李隆庆态度和蔼,心中安心不少,道:“大夫说我大哥积劳成疾,需要参灵草,固本培元,再开别的药。”

李隆庆明白,现在虽是太平盛世,不过普通百姓依然在温饱线上挣扎,做得多,吃得少,疾病一来如山倒。普通老百姓,能活过五十岁就算高寿了。

见伊映秀又扫了眼牛肉,李隆庆心中生出怜悯,“你别光吃饼,吃点牛肉,这些牛肉我们带回家也不会吃了,估计会拿去喂小猫小狗。”

伊映秀原本担心吃了牛肉,无物偿还,见李隆庆都要将这些牛肉拿去喂猫喂狗了,立马抓起一块牛肉,咬下大半,大口咀嚼。

几块牛肉下肚,伊映秀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由于多了伊映秀,三人行走的速度慢了许多。

到了中午,李隆庆道:“看来我们天黑前到不了家了。这小头野犬放到明天,只怕要臭了。可惜这里不方便烧烤。”

伊映秀想了想道:“我会烧烤,不如我烧烤给你们吃吧。”

李隆庆不愿在太皇森林多呆,本不想在这浪费时间烧烤,不过想想臭了的确可惜,便道:“好吧。”

现在这个季节,太皇森林都是鲜嫩的树枝,不易生火,不过还是有些死树。李龙翔几枪将枯树砸了稀巴烂,生了火。

伊映秀则将小头野犬去了毛皮内脏,用少许清水洗了下,穿上树枝,又寻了些草叶,慢慢烘烤。每烤一会,便将那些寻来的草叶捏出汁滴在肉上,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便烤好了。

李隆庆闻到香味,早已垂涎欲滴,见伊映秀撒上盐巴,说烤好了,顾不上烫,立马扯下一条后腿,咬了一口,瘦肉软韧,味道极其鲜美,又夹杂着草叶的清香,说不出的好吃。

李龙翔见状也立马扯下一条后腿,咬了一口,精神一震,好吃得眉头都松开了。

李隆庆见伊映秀面露被人赞赏的微笑,却并没有吃的意思,道:“你也吃呀,这野犬至少十多斤,我们也吃不完。”

伊映秀闻言扯了条前腿,细嚼慢咽。现在不似之前饿极了,吃相也好了许多。

好在这儿属于太皇森林的边缘地区,大型野兽很少,不然这香味,不知道会引来何种凶兽。

将吃剩的野犬肉用布包好,三人继续赶路。渐渐的,他们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采药人。

眼见就要走出太皇森林了,伊映秀满脸开心,随即又挂起忧愁。

傍晚时分,三人终于来到了官道。

李隆庆道:“龙翔,你去租3匹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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