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山中无甲子,寒暑不知年。转眼间,周冲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月了。两个月来,周冲每天晚上都要去吸收月光精华,白天就用来钻研渡劫后领悟到的几个小法术。
完成了今天晚上的修炼任务,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从石头站起,伸了个懒腰。
这个小孩正是周冲,能够熟练运用体内灵力后,他就已经可以化形了。人参精也是在渡过化形劫最后一道劫雷的时候被周冲夺舍,自己化形后什么样,连人参精都不知道。
连第一次变身都被周冲抢了,魂飞魄散的人参精死不瞑目。
在人类看来,人参精修炼五百年,已经是妥妥的百年老妖精,但是在妖精界,他还属于未成年妖,化形之后是个大胖小子。
以前家里贴过年画的应该有点印象,就是有一个小屁孩穿着肚兜,抱着条鱼,上面写着年年有鱼的那张年画。
周冲化形后的样子就跟那个小屁孩差不多。周冲刚顿时就泪奔了。一正常的大老爷们变成一个光屁股的小屁孩,谁能受得了。
对着小溪,周冲仔仔细细的把化形后的样子看了又看,又笑了,幸好还是个带把的,要是变成个小女孩那才是还不如再死一次。
不过在服装的选择上,周冲坚决放弃了中国儿童的传统服饰——肚兜。而是选择了一套儒雅的——书童装,还把头上的长发用木头做的发簪束好。
周冲看古装剧的时候,就喜欢这身打扮,儒雅但又低调,一看就有文化。
这两个月来,周冲也不是光沉迷修炼,也曾小心的探察过附近的环境。
这是一片大森林,数百年以上的树木顺处可见。好像也没什么人在附近居住,起码周冲来到这里就没看见人。
奇怪的是这么大一片森林,人找不到也就算了,居然连其他妖精也没有,老虎,黑熊之类猛兽都没有看见,充其量就看见一些兔子,狐狸,鹿之类的动物。
非常平静的森林,非常平静的生活,让周冲很不习惯。毕竟他生活在无时无刻与生化兽杀戮的时代。他的血液充满了冒险于激情的因子,无波无澜的生活或许能让他享受一段时间,但不能让他享受一辈子。
于是,周冲决定放开小心翼翼的步伐,向森林外面的世界探索。
周冲在多次向周围探路的时候,曾经看到这个方向有炊烟,既然有炊烟,应该就有人家吧。
方向对了,就有收获。不多时,周冲就看见了一条小路。
脚步声,前面传来一阵欢快的脚步声。欢快的心情只是通过脚步就能明明白白的传入人心里面,更何况跟着脚步声传来的还有欢快的歌声。
好可爱的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姑娘,还戴着一顶天鹅绒做的小红帽,戴在头上特别合适。
左手挎着一个小竹篮,右手捻着几朵鲜花,一路蹦蹦跳跳的。
只是难道我穿越错了地点吗?就算出来的不是脚踏飞剑的剑仙,你起码也应该是高来高去的大侠!
给我来个欧洲小萝莉是几个意思!画风差得太多了吧,而且这场面怎么略感眼熟啊。
“小姑娘留步。”
从小萝莉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嗓音,还有一只毛茸茸的狼爪搭在小萝莉的肩上。
听说,狼很聪明,他会在你走路的时候,用爪子搭上你的肩,让你以为是熟人在打招呼,在你回头的时候,它趁机就会咬破你的喉咙。
周冲本想跟小朋友打个招呼,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现场这情况实在摸不着头脑,最好的应对就是静观其变。
看起来这只狼应该是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狼,因为他头上戴着一顶绅士帽,看起来面目和善。也许他再穿个燕尾服,拿根拐杖,戴个金丝眼镜效果会更好。
“什么事啊?”小姑娘回头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幸好周冲曾经在因为在美国生活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所以对于他们口中地道的英语还是可以听得毫无压力的。
绅士狼也回报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你叫什么名字啊,为什么一个人来这里。”语气亲切得就像隔壁大叔。
“我叫小红帽,我来看我外婆,昨天我们家烤了一些蛋糕,可怜的外婆生了病,要吃一些好东西才能恢复过来。妈妈叫我拿来给外婆。”说完还把盖在篮子上的餐布掀开,露出一块蛋糕和一瓶葡萄酒。
“小红帽!”周冲这个人都懵了。
对啊,金发碧眼的可爱小姑娘,还戴着一顶天鹅绒做的小红帽。这样的人,不叫小红帽简直没天理。
“你外婆住在哪里呀,小红帽?”
“进了林子还有一段路呢。她的房子就在三棵大橡树下,低处围着核桃树篱笆。你一定知道的。”小红帽说。
“哦,这样啊,小红帽你可真有孝心,真是个好孩子。”有礼貌的狼绅士给了小红帽同学一个大大赞扬。
当一个人给你了高度的赞扬时,你一定要小心,因为古人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个道理不但适合用在人类社会,用在动物世界也是同样合适。
“小红帽,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你能给我一些东西吃吗?”狼绅士楚楚可怜的样子,简直不像一只狼,反而像一只哈士奇。
“可是这是给我外婆的。”小红帽不愧是热心善良的好孩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了那块蛋糕,递给了他(或者应该用它?)。
“你真是好孩子,那我就不客气的享用美餐了。”
狼绅士的双爪轻轻一搓,粗大的舌头舔了一圈嘴唇,露出尖锐的牙齿。
不同于其他狼进食的时候会把食物咬的鲜血淋漓,这位狼绅士不愧是彬彬有礼的绅士,一滴血都没有溅出,甚至都没让食物惊恐。
“嗷”的一声,把小红帽连人带衣服一口全都吞进肚子了。
也不知道他的肚子是什么做的,把有他一半高的小红帽,一口吞进肚子里面,他的肚子居然只是鼓起一点,如同怀胎四五月的孕妇。
轻抚着肚子,狼绅士双眼微眯,一副惬意的神情,怡然自得。
“这几天被那该死的猎人追的,害的老子数日不得进食,今日方得半饱,真是气煞我也。”不愧是绅士,放狠话都要放得比别人更文绉绉些。
可能就像人类吃饱了会用散步来消消食,这位狼绅士消食的方法就是坐在大石头上自言自语。
“你想把我做成狼皮地毯,若是改日找到机会,把那该死的猎人抽筋扒皮,做成一副人皮大衣才能消我心头之恨。”
嘴上说得痛快,又絮絮叨叨说了片刻,狼绅士站了起来,并不顺着小路离去,而是拨开路边一人高的野草,消失在这片草丛之中。
过了片刻,四周恢复了初时悄无人声的情景,狼绅士坐过的那块石头旁边的泥土冒出一个小娃娃的头来,正是周冲。
因为他是人参成精,没有呼吸,也没有人味,在他遁入土中后,就算狼绅士有灵敏的耳目且离他不过咫尺距离,居然也没有发现周冲。
周冲轻轻提起被狼绅士丢在路边的篮子和酒,捡起餐布盖好篮子,身上的衣服也从变成类似小红帽风格的服装。
“小红帽吗?既然你被吃了那就让我帮你把这东西送给你外婆吧。在三棵大橡树下,低处围着核桃树篱笆……就让我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