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这本书的时候,是在18岁时,图书馆里看到,那时候读劳伦斯我只能觉得这是一次奇异的个性分析自己,用诚恳的情欲和纠结的繁复的语言在描述母亲的琐碎和儿子保罗的内心里的矛盾。
18岁我不懂什么是生活,我读这本书怀着情感饥渴,关注着作者到底写的是情人还是儿子,儿子和情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以致最后我舍弃了最后的描绘。我失望了,因为我没有找到情人的热烈和情感之间对少女读者的满足,小说太含蓄沉闷的英国式的叙述让我昏聩,弗洛伊德的精神依恋,与情感的依赖,在80年代已经飞入中国。
母与子相依为命的眷念和疲倦,什么恋母情结这些词汇的的飘来,我仓促的理解了劳伦斯。我疲倦的深沉理解着主人公保罗所描绘的生活种种细节,但依然无法刻痕在内心和劳伦斯一起流出的淡淡的惆怅,我那时候不理解。
冬夜再读这本书,劳伦斯前半部分细腻的描绘着母亲和父亲的生活段落,尤其描写父亲做手工的细节,真是本书最美的地方,理由是太逼真,书中有保罗父亲做家务的描述:他劳动时是很愉快的,晚上,他有时补靴子,或补煮水的茶壶,或补带到井下的水壶,这时候,他喜欢有人在场看看,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围过来看。。
保罗的父亲形象,让我想起布拉德·皮特,想起布拉德年轻时候演的电影《燃情岁月》。无论小说里如何描述父亲是怎么样的酗酒和粗燥的不善言谈,但是在细腻的勾勒里,父亲的形象依然让我理解他,我甚至觉得劳伦斯在贬低中赞美他的劳动力的灵修,劳伦斯不止一次的描述母亲嫁给保罗的父亲是委屈的,可是最后我觉得生活中一个聪颖的女人尤其有点穷可是又非常聪明励志的女人一定不会遇到太精明的男人,有一个善良的,茁壮的,甚至有点智力上配不上女人聪慧的复杂头脑的乐天男人,其实是上天安排的结局。
年轻我读不懂,我体会不到这个似如配角,只是为了描述母亲的一生和儿子保罗出生的最重要的责任人---父亲,他是配角,生活里这样的角色在家庭里扮演的是命运的配角,可是有时却为了养家糊口,丢了一条命,死在了矿井里,被儿子遗忘被生活的贫穷抹掉悲剧,被遗忘和淘汰的太快,我心里由衷的同情这位生活养家的男人。
我经常想起我的男人和我的父亲,从内心里怀念,戳痛的思念他们。
我小时候父亲从乡下买来一书包鸡蛋,大概在1978年,我趴在床上,一颗颗包开报纸,在父亲的关注下把鸡蛋拿出来,父亲走的时候,从家里带一些玉米面到学校晚上煮粥喝,鸡蛋一直到现在我也爱吃,小时候煮鸡蛋,炒鸡蛋,鸡蛋是好东西,舍不得吃的好东西,父亲留给我们,我的男人我的丈夫家,小时候很穷,过年时候在他姥姥家吃捞面,佐料是和酱油拌面条,一直吃到撑小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