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前几天的事,叔叔淳木一岁多的小儿子生病,于是就请来巫师达加跳大神。
顿兰知道消息后,就把狼王放家里,让自己的小哥哥托泥带自己去。
托泥,骨都活着的第三个儿子,八岁,亲生母亲杨氏没见过,估计是跟杨氏一样,是被抢来的汉人女子。托泥先是由都骨第一夫人带着,后来,又由杨氏带着。由于顿兰需要人手,杨氏就带着他过来帮忙,除了平常跟着骨都学放牧和打猎,就跟顿兰她们生活。
他们就爬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虽然看不清孩子的样子,但孩子沙哑的哭声,还有一阵阵的咳嗽都听得清清楚楚,看来孩子真的病得不轻。
只见巫师达加戴着面具,一手摇着羽扇,一手摇着铜铃,嘴里念念有词,跳着步伐诡异的舞步。之后又杀了一头羊,把血滴在一把人形草把上,再把那替代人的草把烧掉;在一个水碗里烧了一个什么纸符,然后把水点在小孩的眉心上,然后让小孩喝了一口;最奇葩的,最后居然巫师达加居然赤脚从烧在地上的一个火堆走过去,然后用脚去踩在孩子的胸口上。
顿兰当时就石化了,这不是变魔术吗?这也能治病?
萨满教是部落牧民的精神信仰,顿兰没有挑战宗教的本钱,即使知道不妥,也不能说,到时别说巫师达加的报复自己承受不起,就是平常见面都和善打招呼的淳朴牧民也会容不下自己。
因为出于对跳大神的好奇,顿兰时时关注这事。
虽然巫师也费了心思,表示出了诚意,也卖力地表演。只可惜,神灵、祖灵、鬼灵等都没有接收这份诚意,而是决心要把孩子带走。孩子的病情加重了,巫师达加也传达了神灵们的意思。
原本,生存环境恶劣,医疗卫生几近为零,部落孩子的出生率高,但死亡率也很高,送走孩子也是件很平常的事了。
所谓送走,是他们认为孩子还太小,是不能有坟墓的,也不受供奉,所以,要把孩子扔到野外去,让野兽吞食,从而来世才会有一副像猛兽般强壮的身体。
顿兰不知道就罢,知道了,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惨剧发生。等人走后,顿兰就把孩子抱回了自己家。
所谓自己的家,就是因为顿兰和杨氏都有些不习惯匈奴的饮食习惯。顿兰三岁时,自己的牲畜有了一定规模后,就求了头人骨都同意,分府立账。这也符合匈奴的习惯,只要有一定数量的牲口,能养活自己,也就可以要求支一顶账篷,不过毡账都要自己准备。这也算是自立门户了。
骨都是头人,他的账篷自然在营地的最中心,面积很大,足有几百平米。顿兰的账篷在营地的最边上,面积只有二十多平米,不过也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后来,小哥哥托泥也跟过来,三个也不算拥护。有了自己的小空间,倒是觉得生活得比较自在。
顿兰抱着孩子进来,杨氏见了,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事太常见,但很惊讶顿兰却把孩子抱回来了。这孩子哪里都好,就太热心。心地善良是好事,可是……。
杨氏想说什么,顿兰却先开口:“娘,孩子还活着,你先帮我煮点羊奶来,给他喂了。”杨氏叹了口气,孩子都抱回来,就尽把力吧。
托泥也有眼力地帮着去烧火了。
见没人在周围,顿兰就抱着孩子窜到了狼王的跟前。
也是这事起,顿兰才知道鬼差还附带着别的技能,难道这也是地府君派他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