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不明白啊!”太阳东升西落,狼王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这一时半会的,没有死掉的可能。顿兰不由和直面当前的状况,怎么想都觉得叹气。
“不明白什么?”鬼差狼王把顿兰往自己身边扒拉了下,别让她冻着了。
“想不明白,为什么族人要到阴山去。往西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不管是沿金山而居还是进入天山,怎么看都比回阴山明智。”
“鲜卑人还在同乌孙的打仗,同时,还乘中原混乱之机,进入天山南路。所以,从金山以南、天山南、北道,有几十万鲜卑在扫荡。你父亲就是觉得草原如今是个空档期,所以,才带大家回阴山。”
“那然后呢?从涿邪山到阴山,已经跨越了整个戈壁滩,路途遥远,路上也不太平,而且,如今阴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就这么莽撞地回来了?而且,阴山南边是黄河流域,西南更是争夺激烈的河套地区,东北是水草最丰美的呼伦贝尔草原,东南是科尔沁草原,北边稍差点,但也是不错的草场而不是荒漠之地。阴山处在这些地区的中心,即使是个傻子,都会把这些地方牢牢抓在手里。回到阴山,岂不是要处在重重包围中,还真嫌自己这千把人死得不够快?还是嫌自己肉多,要往虎口里送食?”顿兰越想就越不爽,喘了口气道:“再说了,就算不能向天山南北道转,也可以进入金山里,躲过这阵子就好,就是往南边走,进入焉支山也比回阴山好。等西域的人马一回来,我们就会在阴山里动弹不得了。难道还能在那阴山里躲一辈子?两辈子?我看,照此下去,部落早晚被灭。真不知道是谁想出这么好的办法?还真有嫌自己命长的。”
真想不明白,听说匈奴人很剽悍,难道除了剽悍,就没一点脑子吗?
“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负责让你活着就成,至于活得怎么样,不是该我考虑的事。”见顿兰说得气愤,鬼差不劝慰就罢了,还没心没肝地撩拨。
顿兰一听刺耳的话就炸,大吼道:“这都是你们地府的错,我才遭此大祸。”
“府君已经补偿你了。”
“这是补偿吗?这分明是惩罚吧。”一说到这,顿兰的气就更太。
“你提的条件,府君都满足了。你家族是部落首领,按中原的算法,也算是王侯了。而如今匈奴人,东西南北都有,在国外的很多。”
“天啊!那是被别人打得四散而逃,流离失所,抱头鼠窜,狼狈不堪,这已经很惨了,你还好意思拿来调侃?!”
顿兰很是后悔,当时为了讨好府君从而达到投个好胎的目的,从而违心否定了府君的话。如今仔细想来,难道那根本就是府君设的圈套?明打明的阳谋啊,生气也只是作戏需要吧!自己就这么傻傻上套了?!
被府君摆了一道,亏惨了!顿兰在心里唉嚎。
既然吃了亏,自然要找回场子。
“哼!既然府君让我不死是唯一的好处了,自然要好好利用,不折腾折腾,对得起谁啊?你记得要好好配合我哦!到时给你工作添加了难度,别说我不提醒你!”顿兰盯着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阴阳怪气道。
咦!又引火烧身了。
明知道这小女子对府君怨念很深,还在她前提,果然祸从口出。鬼差狼王就闭了嘴,索性两眼一闭,用耳朵倾听周围的动静。
……
三天三夜后,终于盼来了人类的身影。
虽说嚎啕大哭有些丢脸,但顿兰觉得离开类人社会,跟着狼王在这莽荒的草原上流浪更加恐怖。所以,索性两眼一闭,用哭声吸引人类的注意。
杨氏听到哭声,就跳下马,寻着声音的方向,踉踉跄跄地奔过来。原想着,怎么也要看孩子最后一眼。没想到,上天保佑,孩子还活着。泪水一下子就模糊她的眼睛,一会儿想着自己的孩子还活着,应该高兴;一会儿又想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忍饥受饿的,又心酸不已,整个人又哭又笑,几乎处于疯颠边缘。
见到是杨氏来,狼王自然把狼群支得远远的,自己也明智的往旁边让了让。而杨氏更是眼里只有孩子,一见顿兰就把她捞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用大哭着喧泄着自己悲喜的心情。
杨氏心情平复了,就把顿兰的襁褓打开,看看孩子是否受伤,见孩子完好,解下自己的披风,把孩子紧紧裹住。
顿兰暗叹口气,只有自己的母亲,即使在所有人都否定时,还坚住着孩子还活着;在所有人的放弃时,还坚持找寻自己的孩子。也只有是自己的母亲,才会只在乎自己的孩子是否是活泼乱跳,而不管是否是个尿骚味冲天的脏孩子。
脱掉那小襁褓后,顿兰觉得清爽无比,感觉身上一下子轻了十斤。
就在杨氏给顿兰裹上披风后,狼王见顿兰嘴角的流哈喇,就伸出舌头一卷。
你个变态狼,这是我的初吻啊!
一定是故意的,顿兰很生气,伸手就一个耳光打过去。可是,她根本还不能完全控制这具身体,想当然的耳光就变成了粗胖肥手抚摸狼头了,而那狼王还表现出一副很享受的恶心样子。
顿兰觉得丢脸,不忍直视,就把头埋在母亲杨氏怀里。
可是在杨氏看来,那就是基性四射啊。
一见现场,杨氏就能猜出个大概,对那匹狼王充满了好感,如今见它更着叼着顿兰的一片衣角,一副讨好的样子,杨氏就试着摸了摸狼头。
于是,狼王就正大光明就跟在顿兰身边,开始了保镖兼保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