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明俊站在崭新的落地窗玻璃前,望着霓虹灯照射下,晶莹的雪花翻飞成五颜六色的礼花,轻轻从天际散落。
散落至洁白的人间。
这洁白里,一个身着红色羽绒服的年轻女孩,正仰着脸,举着双手,迎接着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一个大男生将半张脸缩进挡风领里,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
这是2016年BJ的第一场雪。
距离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已有整整14个年头了!
时间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啊!
想到此,他的心头为之一颤。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机,播通了皮子的电话。
“皮子,我打算卖掉房子。”
“哪的房子啊?” 电话那头的皮子似乎正在吃烤串,嘴里发出他吃香辛料一惯会产生的吧唧声。
“BJ。”
“噗……” 皮子喷了。
柯明俊条件反射的将手机挪到二尺开外。
“你丫的,脑袋被冰雹给砸啦!这**是什么时候,你特么不知道啊!全民都在买房炒房,你说你要卖房,你抽什么羊角风呢!” 皮子的暴怒声赶超街边的‘江南皮革厂倒闭了’。
“总之,我决定了。”
“你特么别决定了决定了,我看你是神智不清。现在快年底了,房价一天涨一轮,放在手里就生钱,摇钱树你懂不懂,你特么现在要把摇钱树给卖了!等等,你不是又看上什么新楼盘了吧?”
“没有,我也没钱倒卖房子。”
“我靠!” 对面传来瓷器相撞的乒乓声。一定是皮子激动起身,他那肥胖的肚子把面前桌子给顶了。
“来,你给哥们说说,你自断财路的原由?你是被哪个组织洗脑了?爱国者?还是无产阶级?”
“我忽然觉得没意思。不过就是些冰冷的砖头,如果家就只剩砖头的话,我宁愿没有。”
短暂的沉默之后,皮子才缓过劲儿来,义正词严地道:
“柯明俊,我从来都是佩服你的,唯独这件事儿上,我特么特瞧不起你!不就一个女人么,不就一个于心薇嘛,你离了她会死啊!”
皮子的怒声转成嘟嘟的盲音。
这是第一次,他被皮子这样的人瞧不起。
瞧不起他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他搓了搓脸,顺着落地窗轻轻滑落至木质地板上。
固体腊附着在地板的表面,映着水晶吊灯幽蓝的光,将他的影子清晰的呈现出来,他仿佛置身在一片宁静的海洋里。
他低头瞅了一眼自己的模样:不久刚剃的光头,此刻像割过一茬的韭菜,齐刷刷地冒出半指长的灰白发茬,瘦削的脸颊,尖尖的下巴,一双幽深又抑郁的眼睛。一起互相配合着显示出超越他年龄的沧桑感。
他才三十岁。
头发却已半白了。
他已三十岁。
却落得个孤家寡人。
他站在人生的三十岁当口,眼神依旧忧郁,只是当年是清澈的忧郁,现在却是混沌的忧郁。
三十岁,他终于成为了自己曾经最鄙视的那类人,他也终于认清一个事实:离了于心薇,他不会死,但是他会老……
他起身,双手插在羊毛大衣的口袋里,皮鞋敲击着地板,发出咯哒咯哒清脆又单调的声响。这个位于BJ六环的精装修的150平米的商品房,是他付出了风华正茂的八年青春,外加一个挚爱的女人,一个未成形的孩子为代价,换回来的。
这里有于心薇曾经特别憧憬的开放式厨房。U型的操作台,光明可鉴。西门子的抽油烟机宛如一面铜镜。离蔚蓝色的橱柜不远,是一条长条形的餐桌,四把高脚凳列阵二端。
高脚凳,让他想起于心薇咬着筷子头儿,蹙眉对他反驳的样子。她吃饭时总是不自觉将一条腿蜷缩在椅子上。
这个行为总引得柯明俊皱眉。
她说她有这习惯,完全是因为椅子设计的不合理。如果是高脚凳,她铁定不这样儿。
她会是什么样?
柯明俊再也没机会去审视她了。
他启开了皮子送他的新房礼物:一瓶产自法国的进口干红。通透的宝石红在高脚杯里肆意荡漾。他像饮一杯鹤顶红似的,一仰头,这宝石红扭动着身体滑进了他的胃里。
他又斟了一杯,又一仰头将它们尽数纳入身体,与自己体内的血液不分彼此,互相容纳。
他红着眼睛,走进卧室,二米的欧式大床,整洁的被褥。
被褥是怪异的大红色。
是哪个人故意搞怪?皮子?还是四眼?或者是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又或者是他的某位同事?
不管了,他们爱怎么玩儿他,随他们的便。
趁现在他有点微熏,就这么睡去吧。
他倒在床上,将自己搁成一个大字,闭起眼睛,命令自己什么也不要去想。
孤独的人,只要度过这个落寞的夜晚,到了白天和常人并没有什么二样。
可是,脑子似乎有意和他作对,脑细胞像被什么特殊物质引诱着,在他脑壳里躁动不安,左冲右突。一刻也不让他消停!
他抱起头来,劝解自己,第一天入住新居,会失眠也不奇怪。
可是他的姿势接连从大字一路换了不下十几个姿势,脑袋却依旧不肯饶恕他。
他只好睁开眼。
一个大大的飘窗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他面前。
于心薇捧着一本书,站在窗前的阳光下的模样,就又显现了出来。
她说,如果有一个飘窗,她愿意将整个下午的时光,都打发在那儿。
她会拥一条毛毯,靠在折叠榻榻米上,捧一本三毛或者凌叔华,让午后的阳光温柔地跳跃在这些才女的文字里。
她特别喜欢凌叔华,她说凌叔华没有林徽因那么大名气,真谓是沧海遗珠。她为现世的排名,替凌叔华叫屈。
怎么回事,于心薇的语录开始抢占他那可怜的睡意了,像万马过境般在脑中奔腾起来。
要命,这床像铺了芒刺,让他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他起身,围上厚厚的围巾,拿起钥匙,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门。
于心薇,我再留一晚给你。
天亮之后,我们的过往就像这场大雪,来过人间,再不留痕迹的逝去。
我们记住的,只是某年某月的某场雪,仅此而已。
他大步迈进了雪地里,思绪开始翻涌。胃里的红酒拒绝了他的血液,转而和泪腺共谋,策划了这场水满金山。
他抑制不住,便像大禹治水般,疏导着它们,让它们乖乖的只从眼角流去。
此时,你要站在高楼的某个落地窗下,就可以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洁白安静的大地,一个身着深色羊绒大衣,围着格子围巾,穿着高筒皮鞋,双手喜欢放置在兜里的灰白头发的沧桑男人,正面似雕塑,眼角无声地淌着滚烫的泪,在北风里踽踽前行。
他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那回忆穿过十年的光阴,缓缓展现在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