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教大家写书信的正确方法,你们学会之后可以尝试今后用此方式向亲人亦或是朋友表达自己的心声。”
身材魁梧、为人阳光正直的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在课堂开始时说道。
在他一番精彩的讲解过后(至少我和大家是这样认为的,何老师是个有名的才子,文学功底深,写得一手漂亮的汉字,他是我们班所有同学的偶像),单纯稚嫩、极其好学(好吧,我承认,并不是像我说的那样)的我了解到了不少写信的格式。比如,信的开头应写上对你要写的对象的称呼;接下来呢,你需要写上正文,将需要写的话写在那里;之后,将自己的祝福和请求写在下一行表达自己对收信人的愿望;然后附上日期,最后就是写上自己的“鼎鼎大名”,例如调皮的杰克、爱你的爸爸之类的。
自以为自己学会了很多,我有些迫不及待地尝试写一封书信寄出去。
于是,笔头立正,刻不容缓地在纸上跳跃起来。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还好吗?工作顺利吗?生活还行吗?那么身体呢?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老师才教了我们写书信呢!我可开心了,又多了一种与你们交流的方式。对了,外祖父、外祖母身体很好,前几天外祖父才教育了我一顿,也没什么,就是我调皮,用玩具枪打到了别的老人家(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肇事者’显然不是我),不过这没什么好提的。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看我,我好想你们能够带我去玩,去海边冲浪,逃离这个枯闷的地方。
说实在的,我希望你们能够高兴快乐,别为我担心,体检时我发现自己又长高了,身体倍儿棒。
XX年XX月XX日
祝:身体健康
爱你们的儿子维恩
信是写好了,仔细打量一番,又改了许多措辞,发现不尽如我意,烦躁的情绪迫使我将其狠狠揉作一团,扔到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的确,这封信就成了没有寄出去的信,嗯,其实这封信连装笺这一步都没有做,好吧,万事开头难,看来我得学习如何写好正文了。
正文其实就跟写作有关,怎么说呢,我打那儿起每到星期四的写作课(语文课的课程要求),我都会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总有一种將老师讲的东西全部用眼睛和耳朵把它吃掉的冲动,尽管我的嘴巴长在鼻子下面。
也不知道为什么,“懦弱”是我从小就能从自己身上体会到的感觉,这种天生的觉察能力是我的一种天赋。
好吧,虽然很难启齿,不过我还是可以说的。
我在上小学时就有了“梦中情人”——傅言佳,她总能用水灵的温眸挑逗我的神经,总能以空明纯净的笑声熄灭我的浮乱,时时刻刻在我的心扉里打转,直至我故作投降地将“房门”为她打开,但现实却是我根本不知道她的心中所想。
她就坐在我的座位后面,这让我上课根本无法集中精力,随时,我都有可能因她的甜美的笑声而丢了魂。更让我头皮发麻的是作为很好的朋友,她时常上课的时候在我的背后牵住我的魂,拉拉我的衣领,用手指在我的后背婆娑并伴随偶尔的笑声。天啊,我真受不了她,好吧,我承认,是我被她吸引了。
佳儿是我们班的班长,长得小巧、精灵可爱,天生有一种黛玉般的娇弱美人的气质,但她的确也是这样,小时候的她身体不好,跟我并列班上身体最差第一名。然而迥乎不同的是,她成绩优异,在全年级也算得上佼佼者。我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听大人话的小孩,也就是大多数人口中的中等生。
我也是十分为童年的“势利”感到莫名的好笑,我真不知道为何小小的我会因为自己的卑微而自认为配不上佳儿从而没有向她表达过自己的心里想法。
更为戏剧的是,我的一个好哥们竟然也喜欢她,与我不同的是,他不仅是个富二代,而且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聪明,是同学们心中的人气王。我虽因那时年小而不知道自卑一说,但可以看出我那时已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每次我那位好友曾路都试着在课堂上大放异彩,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以他的才能,这些轻而易举,这些明显的举动,我猜是为了博取佳儿的芳心。似乎佳儿对他并没有多大兴趣。
对了,我们班上还有一个花花公子谭隐龙——我儿时最不服的人。他有着跟曾路同样的家庭背景,作为副班长,他跟佳儿走得最近。我能明显地看出来佳儿心中最喜欢的男生就是他,他心中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看他的举措似乎对佳儿不那么在乎。讨厌至极,装什么高冷。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苦练书法,目的也是跟他们一样,佳儿,我喜欢的女孩。两三年后(五年级),我习得了一手好字,同时学会或者说是精通了另一项技能——模仿他人的字体。胆量、勇气并未随我的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虽然此时我已是班上不可或缺的人物(起码在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这总得有些原因的吧。毫不奇怪,那时我在班上名列前茅,习得一手书法,天生带着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会打乒乓的血液,是课堂上老师表扬的对象以及老师眼中听话的学生,这些种种提升了我在班上的“地位”。
将自己的爱埋藏在心里是件痛苦的事情,我期待能够将其释放,但看着日益变美的佳儿和比我帅气的隐龙在一起,我心里的懦弱和怒火不知往哪里搁置,我只好用些“卑劣”的手段。
就这样,我又写了封信。
亲爱的佳儿:
有句话我一直埋藏在心里没有对你提起。
我真的很喜欢你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心中的四分之三。
爱你的:隐龙
对,我没有写错,这文书写的糟糕透了,名字也不是写的我,我故意用隐龙的名字,我模仿的笔迹完全可以以假乱真,甚至还为自己的才华感到沾沾自喜。
隐龙给佳儿写情书的事情传开了,因为我把这封信放在了佳儿的桌上,当然,那是我在前天夜晚放的,我最后一个回家,第二天早晨早到的同学发现了这个不算是秘密的秘密。我的计谋奏效了。
老师找到了隐龙他们说的什么我并不知道,因为他跟佳儿被叫到了老师的办公室。他们出来的时候令我大乱方寸,佳儿哭得很伤心,我当时心是有点儿疼的,真的有点儿,但看到隐龙镇定地甚至有点儿温柔地安慰着佳儿的时候,我几乎有股想打他的冲动,虽然我是个听话的小孩,从不打架、从不抽烟、从不喝酒。
以我的性格,虽然懦弱,但从不服输,我继续使用我的“手段”。我开始在班上不断造谣,说亲眼看见他们俩手牵着手在大街上走,看来正如老师说的那样(老师的原句是班上不许谈恋爱,你们还太小)他们恋爱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年龄不会骗人,不像我这样,总是为着“爱”的借口撒谎。很快,我们迎来了小学毕业季。
那时所有的梦都已破碎。佳儿和隐龙考上了同一所学校,而我却只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当地的中学,之后彼此再没联系过。
是的,我几乎不能写下一句言语描绘小学时期我与他们的对话经历。这是一个小小的秘密,但我又不得不坦承。
暂且不说那些。
毕业典礼后,回到家,我轻敲了门屋。
“谁呀?”
“我,维恩。”
“来了,来了。”
外祖母一贯只用怜慈的目光看着我。
“怎么了,维恩?”
“没什么。”
“又被同学欺负了。”
“算是吧”我应付着回答道,耷拉着我那不听话的脑袋。
我跑到阳台上(小时候没有书桌),翻出了一张纸——书笺纸,若有所思地写着。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蛐蛐、油蛉、夜莺也开始奏弹盛夏的狂欢,可能是为了失眠者们能够更好地入眠所弹奏的曲子吧。信我是写完了,将它放在了书包里。
躺在床上看月亮,透过纱窗,我分明能见着黑夜拎着一个个小星星,逗弄着我,想让我尽快睡着,的确,作为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来说,我也不必过早的为我今后的人生操心,我也就安然地睡了,也许是安然吧,谁知道呢。我只是想着明天一早将我的那封被小心翼翼叠好、附上了精美卡片和漂亮文字的书信套上信封,再往邮箱里一扔就行了。尽管那封信上没有寄往的地址。
似乎上天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它没有让我早起,当我醒来时,日上三竿,周遭的炊烟弄疼了我的眼睛,倒是午饭的清香让我不顾一切地起来,全新的第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开始了。这一切真的很奇怪,醒来时我的枕头是湿的,而且我竟然没有想起那封信的事。当我再次看到那封信时,已是我初三那年搬家时的情景(因为即将成为中学生,外祖父给我买了一个像样的书包,尽管还是地摊上买的,不过已然比以前那个好多了,因此旧的书包我没有过多接触)。
回忆小学时期,我总会不经意的戏谑一笑,在抹一把不知云里的泪之后,又疯了般笑了起来,随即平静下来,仿佛看淡一切似的。说不清楚,这感觉就像你无法要求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能跟其它“陌生人”多说几句话,能向心爱的女生表白是一个道理。
佳儿算得上我的初恋吗?我想这根本不算吧,因为除了她自己对我的喜爱(应该是关爱、怜悯),我跟她根本没有什么交集。虽然想起我之前做过的种种傻事——默默地给佳儿一块橡皮擦、悄悄地陪她走过一棵棵梧桐和黄桷树、静静地看着她在池塘边嬉戏然后跟着她笑,我觉得最愚蠢的应当是每次我发现佳儿生病了,就趁着中午回家吃饭的时间将自己身上涂抹一些中草药,毕竟我也是个体弱多病的人,家里总会有这些药,到了教室大家都不想靠近我,除了佳儿。不过,我想不是因为佳儿喜欢我,只是闻着我身上的中草药的味道可以缓解她的病情的缘故吧。
信,我学会了如何去写,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教会我如何才能有勇气寄出自己写的信。难道情感的宣泄,不正是因为宣泄之后才得以释放继而存储的吗?还未促膝长谈便已结束了相见,相见还不如相知,那么,没有相知这又是多么的滑稽,多么的叫人无奈呀!生活的列车才开了没有多远,我已然在车厢里瞄见了一些不舍的人,然而他们只是车外的路人,我跟他们的对眸也只在转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