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脩成天早出晚归,忙着和以前的朋友聚聚,大过年的,该回来的都回来了,见到了许多以前的老同学,老朋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弟,这几天过的,用花天酒地来形容也不为过了,还有两天便过年了,该见的人都见过了,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采买年货的人,热闹非凡,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今天,早些回去吧。姨母都快对自己有意见了吧,成天见不到自己的人,唉,也该面对一下感情微妙的弟了吧,那孩子,对自己大多是依赖,亲情,可能不是很明白对一个男的产生感情是多么严重的事,自己不傻,弟看着自己的眼中充满着满满的爱意,看的人都直起鸡皮疙瘩,年纪还小的他,还不懂得如何掩饰,尽量避开他,好给他时间,让他想清楚对自己的感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本来不该给他希望,但一看他可怜的小样子,还舍不得他难过,夜里总是忍不住把他搂入怀中,这小家伙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小时候,他父母忙着做生意,星姐还在上学的重要阶段,他本来也不是很喜欢小孩,觉得很麻烦,但从看到这小家伙的一眼,就知道,这是一个乖巧听话,可爱的孩子,是这些形容词全都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自家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好,小的时候,我上哪,他上哪,完全是个小跟屁虫,跟着我上树摸蛋,下河摸鱼,调皮捣蛋的坏事,都是他俩一起干的,后来旧楼翻新,自己一家就搬走了,就很少在一起玩了,但每年过年都会聚在一起,前几年自己考上大学,考走了,连自己家都很少回,更别提来姨母家了,五岁的年龄差毕竟还是有的,上了大学后,见识的越来越多,自己也成熟了不少,对小时候的事,也没那么多的向往了,但家人就是家人,有血缘作为联系,关系又怎么会断呢?
纠结,完全是他的心情写照。看着到处灯火声明,而自己形单影只,想起自己远在他国的女友,和还在老家打拼的父母,他们明天才会到,越来越孤独了。带着会沉重的脚步声的郑脩,回到了姨母家的门口,想敲敲门,门却突然开了,原来叶繁一直在楼上看着,看他回来了,赶紧下楼给他开门。“哥,你回来啦”叶繁觉得很开心,哥今天很早回来,就连今天上午,夏雨给自己打的那通电话的阴霾,好像也随着哥的到来,消散了。
“是啊,我回来啦,都在家吗?吃晚饭了吗”郑脩强行打起精神,装作一脸开心的样子,就进了屋里。“家里没有人吗?怎么就你一个”郑脩看了看四周,客厅里没有人,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哥,你今天回来的很不是时候哦,妈妈他们去外面吃饭了,就留下我一个人在家,奥,对了,姐姐也在,只不过,她出去了,可能一会就回来了”本来就叶繁一个人在家,加上上午,有点心情不太好,但是哥回来了,什么都好说了,饿着的肚子也可以得到解决了吧?还是有哥在真好。
“怎么,你还没有吃饭吗?哎哟,这都几点了,那哥给你做饭去吧,你想吃什么”看着叶繁,虽然也是有点闹心,但是他不想自己的弟弟饿肚子,暂时就把所有的烦恼抛在了脑后。光顾着眼前这只小馋猫,给他做一些好吃的。“我要吃糖醋鱼,锅包肉,醋里脊,烧茄子,红闷肉”叶繁把一时想到的所有想吃的东西都说了出来。
“你点的到全,我不会做呀,哎,就这样吧,我呢,就看着给你做,你呢,就对付着吃,哥也就这水平,别嫌弃啊。”郑脩一脸无奈的把外衣脱了下来,放在凳子上,撸起袖子,准备进厨房,喂饱他的小馋猫。点火烧水,洗菜,动作一气呵成,行云如流水。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一定是个会做饭。
叶繁就静静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郑脩给他做饭,厨房的灯温暖而昏暗,照在了郑脩的身上,仿佛散发出了比太阳还温暖的光,很温柔,让人不得不动心。这样的男人却有了女朋友,唉,他不是我的哥哥多好。对于自己的这份爱恋,也许不是爱恋吧,其实自己也清楚,他来说更像一个长辈,是家人,但却对他忍不住地产生一种依赖感。这种依赖感仿佛让他着了迷一样,舍不得丢弃,也更舍不得让给别人。这是爱情的感觉吗?
想起那个晚上,哥温暖的双手在他身上游走。全身发麻,好像呼吸不上来,马上就快要窒息一样。这种感觉,就像,上瘾了一样,像罂粟花。明明知道不能去碰,触碰的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更不是个能承受的,像现在这样,多好,可以一起说话,一起笑,一起疯,甚至可以在一起睡觉,可如果自己真的说了,什么都不一样了吧,哥会远离我吗?会的吧,跟自己不一样,他是一个正常人,而我。
如果那天晚上,哥没有喝酒,是不是什么都不会发生?那么自己是不是也不会对哥动心?不会的,哥是那么的优秀,谁能对她不动心呢?长得帅,脾气好,个子还高,重要的是身材好。
郑脩一回头就看到叶繁站在厨房门口,脸颊处红红的,像极了一个红苹果。眼神迷离的望着他,但是却没有聚焦。是在想些什么吧?脸这么红?不会发烧了吧!“叶凡你没事吧?哥,这饭马上就做好了,你去客厅坐着吧,我看你脸色好像不太正常,去喝点水,哥一会试试你的体温,看有没有发烧”叶繁听令,还是迷迷糊糊的走到了客厅,双手捧脸,花痴状,但这幅样子,在郑脩来看,可能是烧傻了。
郑脩已最快的速度做完了晚饭,然后端到了桌子上,去洗手间洗了洗手。被略带凉意的双手,触碰到了额头,叶繁不禁吓了一跳,抬头看到哥用一种极为温柔的眼目光看着自己,两个人的脸越靠越近。就在叶繁以为快要亲上自己的时候,闭上了眼睛。而郑脩却快速的松开了他的脸,脸莫名其妙看着他,为什么要闭眼睛?“小繁把眼睛睁开,哥给你试了一下体温,你没有任何问题,脸怎么这么红,要不然你先吃饭,吃完饭后,哥还是给你吃点药吧,预防一下总是好的”
“啊?嗯,我没,没事情”叶繁慌里慌张地睁开了眼睛,他以为哥会吻自己,是自己错意了,脸比刚才更红了。“你确定没什么事吗”郑秀看着叶繁,你还是那么的红,甚至比刚才更甚,一脸的担心。“哥,我真的没事,你饭做好了吗?哦哦,看到了,那咱们吃饭吧”叶繁为了转移话题,看到了饭桌上的饭,便提议去吃饭。走到饭桌前,以为会很丰盛的晚饭,有点小失望。一直仔细观察叶繁的郑脩,看了看桌上的饭,突然明白了。
“怎么了你这是嫌弃哥吗?哥做这个蛋包饭,这可是最拿手的了,只有这个能吃相信我”叶繁脑袋上仿佛有三根黑线,哦,我的天,我还以为他会做饭呢,原来跟我也差不了多少嘛,至少我还会煮方便面呢!“没有,我可喜欢吃蛋包饭了呢,哥你也吃”虽然心里想着,但是却不敢把话说出来,因为他感觉到他哥有一种极为狠毒戾的眼神望着他,他要敢说他不喜欢吃,恐怕下一刻他就要挨揍了。
“真的吗?那好吧,既然你这么喜欢吃,那你就多吃点,哥在外面也吃过了,这些都是给你准备的,我看着你吃”郑脩一脸的笑容看着叶繁。小样的,算你小子识相,要不然,哼。“真的真的,真的,我说的话比珍珠还真,看着我真挚的双眼,它可真诚了呢”郑脩望了望叶繁水灵灵的大眼睛,无奈了,笑了笑。“行了,臭小子,快吃吧,别贫了”
“得令”叶繁看着眼前卖相还算可以的蛋包饭,鼓起勇气,拿起勺子,剜了整整一大口,放进了嘴里。没有想到哥的手艺还不错,虽然没有那么好吃,但也不至于不能下口,嗯,仔细品品还是很可以的。看着一脸吃的很幸福的叶繁,郑脩笑了。还是这样天真可爱的笑容适合他,他要是一直能这么可爱下去就好了。
“怎么样哥没骗你吧,这我可做的最拿的手了”叶繁抬头看了看得意洋洋的郑脩,翻了个白眼,给你点儿阳光就灿烂,给你点雨水就泛滥,哥就是典型这样子的人不能夸。“也就做的一般,比起我爸来讲,这手艺差远了”叶繁终究是没有忍下内心中想吐槽他的充动,打击一下他。
“嘿哟呵,怎么说话呢?我辛辛苦苦给你做的饭,你却还这样跟我说话,小子,是不是哥太久没有收拾你?皮痒痒了”郑脩眼睛一立,说话间就站了起来,好像要去打叶繁一样。“没有没有,哥我错了,我好好吃饭,可好吃了,不闹了,”
郑脩也就是吓唬吓唬他,哪舍得真揍他啊,从小到大就打过他一回,就因为他贪玩,大清早出去,到晚上才回来,没和家人说,这给一家人急坏了,等他回来了,自己就狠狠揍了他一顿,谁都没拦住。除此以外,还哪里动过他一根汗毛。
“快吃吧,不闹了”饭桌上静静的,只有叶繁的咀嚼声,和筷子碰到碗的声音,这时,让一直疲惫的两个人都放松了心神,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