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脩给叶星打电话,询问了他们在哪,准备与他们回合,叶繁还恋恋不舍的样子,“好啦,别不舍了,你要是真的想养狗,哥就给你买一只,只是姨夫不喜欢小动物,这样吧,回头我给他做做思想工作,可以了吧,你这一步三回头的,也不怕扭到了脖子”郑脩看叶繁是真的喜欢那只狗,定好主意,等过完年,就买回来,让叶繁养着。
“真的么,可以养么,你别骗我,我爸的工作可不是好做的,他那个脾气,简直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有,我妈虽然喜欢狗,但是她嫌麻烦,未必会让我养。”叶繁听郑脩这么一提,开始憧憬有了狗狗的生活,但一想到家里的人,就有失望的把脑袋耷拉下来了。“哎呦,哥答应你的事,怎么会让你失望那,相信我”郑脩一脸的自信,他还有秘密武器那,他记得星姐是最喜欢小动物的,买回去了,哪怕姨夫和姨母都不让养,星姐也绝对不会让他们把狗狗扔掉,这么想的郑脩更是有了底气,这么坑星姐也不是一两次了,他有这个信心。
“行吧,那我就相信哥啦,我就知道,最疼我的人就是哥,谁像家里的那几个”叶繁一看这事有希望由哥解决就趁热打铁,赶紧打溜须,“那当然,我是疼你,但是,事先说好了,你要是养了就要对他负责,”叶繁高兴的差点蹦起来,“谢谢哥,我爱死你了,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叶繁挂在郑脩身上就不下来了,好似一只树袋熊。
这时,叶星和叶母他们看到了还在路边打闹的两人,便快步走了过来,“哎呦,这可累死我了,出来逛此街,刷到半条命”叶父看到他们,可算是可以休息了,赶紧把手上的袋子都放下了了。叶母看了,得意的笑了,这就是你昨天晚上折腾我的代价。“小脩啊。你们都买些什么了,我看你们两手空空的,怎么没有多逛逛啊。”
叶母刚逛完,心情十分爽快,整张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叶父愁眉苦脸的看着自己的钱包,又看了看自己老婆脸上洋溢的笑容,好吧,花点钱也不算什么,这老婆子已经好久都没有给我好脸色过了,她开心就好。
在叶家就是女尊至上,因为叶母是一个专制又霸道的人,培养出来的女儿叶星自然也是带着她的专制和霸道。叶母和叶星一边讨论着一会要去哪儿买什么东西,哪里东西打折了,哪儿的东西更加的好,而叶家的三位男的,就只能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得空休息一下。
郑脩感觉手下的手机震了一下,便拿出手机看了一下屏幕,上面写着梓穆两个大字。“喂,阿脩,你在哪儿啊?我刚才上街好像看到你了,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你”郑脩有些吃惊,抬头四处看了看,四周很多的人,人来人往的,每个人都提着东西,行色匆匆的,并没有看到梓穆的身影,有些奇怪,可能认错人了吧。“阿穆啊,我并没有看到你啊,你在哪啊?我现在在大厦附近公园的长椅上,你呢?不会也在这附近吧,没有那么巧吧,你该不会认错人了吧”
“哎哟,还真是很巧呢,我也在大厦附近,不过不在公园里,刚才你是不是进大厦了?我是大厦看到你的,那个人一定就是你,你跟谁在一起那,可以过去找你吗”郑脩看了看身边的叶家人,有些不太好意思开口说,“阿穆不好意思唉,好像不可以,我在跟家人在一起逛街呢,怎么有事吗”
“没什么事,不是前天刚见过你吗,就是最近比较闷,想跟你聊聊,没什么事,等哪天再约出来一块喝酒吧”郑脩挑了挑眉,梓穆他可是活跃分子呢,成天就跟跳马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的没有一刻是歇着的时候。叶母我听到了正在打电话的郑脩说的话,便道,“小脩呀,是你朋友吗?那叫他来吧,阿姨也想回家给你们做饭了,你们年轻人就出去玩儿吧”
面对叶母的善解人意,郑脩也不好说些什么了,于是便转头与电话里的梓穆说道,“哎,梓穆我突然有时间了?嗯,咱们一会儿可以出去,你想去哪儿?约一下吧”
“还有,呵呵,你有没有点准信儿?刚才还说不行了,现在又醒了,你该不会是想我了吧?哎,我好像看到你了,阿脩,这里,这里这里”郑脩听到了一股不属于电话传来的声音,这是属于梓穆的那个声音,豪又不失爽朗的声音,由远及近的。
“嘿,阿脩,你看,我就说吧,咱俩好有缘呢,我就是出来逛逛,居然真的碰到了你,哦,这位美丽的姑娘,是你的女朋友吗?真美”梓穆见到了老朋友,自然是开心的,但是,一瞬间,就被旁边这位张扬的女子,所吸引去了所有的目光,但还算理智,知道在朋友身边的女人,多半是他的女朋友,哎,名花有主了,真可惜,这可真是一个大美人。
郑脩一脸的蒙逼,哈,我的女朋友,不是在美国吗,话说梓穆这个花痴的性子居然到现在还没有改,从高中到现在一见到美女两眼都直发直,推都推不动。可是这里哪来的美女呢?郑脩左看看右看看,最后把目光定在了,叶星的身上。不会吧,他看上星姐了,这小子,疯了吧!
“咳咳,阿穆啊,这个不是我女朋友,是我的姐姐,我表姐,你也得叫姐,嗯,身边的这两位呢,是我表姐的爸妈,我的姨母和姨父,哦,对了,这小子啊,是小繁,还记得吧,咱俩以前经常带他出去玩儿呢,长高了,变化挺大的”
叶母老远就看到一个阳光帅气的大小伙子奔着他们这儿就来了,见了面就跟郑脩打了个招呼,然后还夸了她女儿漂亮,第一反应是,这小伙子,真逗。“你是小脩的朋友吗?你好,我是小脩的姨母,你也叫我阿姨就可以了,”
梓穆感觉自己闹了一个大笑话,刚才阿脩说他在和家人逛街,身边还有两个长辈,一看就是在和家人们在一起逛街,而自己居然蠢到把心里所想的话,都说了出来,真是有够丢脸的。“那也好,叔叔好,啊,还有表姐好,真是不好意思啊,闹了个大笑话,哦对了,还有小繁你,我还记得你,你还记得哥吗?自称哥的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辈分来说你确实应该叫我哥,我们小时候还一起玩过,应该还记得吧,毕竟我长得这么帅,没有长大众脸”
本来呢,梓穆是想搞搞怪,缓缓气氛,但是没想到他这话一说出口,是,他们都笑了,但感觉气氛更加的尴尬了,手和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哎哟,你这个孩子可真逗,嗯,我和你叔叔就先回家了,嗯,时间都留给你们这些孩子们吧,年轻嘛,我都懂,但是别回来太晚了,晚饭等着你们回家吃饭哦,对了,小脩,你今天把你这个朋友带回家来吧,一起吃饭”叶母还是挺喜欢这个男孩儿的,阳光,爽朗,带着青春的气息。
叶星从梓穆说出的第一句话开始就愣住了,美女,是在夸自己吗?这个小屁孩儿居然敢调戏自己,都几百年没有男的敢这么对我说话了,真是不可思议,谁给他的勇气。虽然叶星有点小小的不爽,但也没说什么,毕竟这是自己弟弟的朋友,也不好拨了自己弟弟的面子,就跟旁边一直看着,也不说话。这样安静的叶星,给梓穆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印象,认为这是一个很温柔,大方的女孩儿。
“谢谢姨,我就不客气了,今天的晚饭,我就去您家蹭饭了”梓穆一向脸大。“嘿呦呵,我还没让你去呢,你倒好意思,我让你去了吗,你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郑脩听到梓穆的话,翻了个白眼,这小子,几年不见,这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这也太不客气了,自己姨母只是客气客气,他到好,居然还赶着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