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雨水淋醒的。
豆大的雨滴劈头盖脸砸在身上,如果不是身处在烂尾楼顶,如果不是周围有满地的蜡烛和白色的布幡,我一定以为是做梦。
脑袋生疼,有点像是宿醉后第二天那种疼痛。不同的是更加严重一百倍。
我稍微动一下,都觉得脑袋被撕裂开了,浑身都在哆嗦颤抖。
鬼王早就不见了,他身边那些青面獠牙的恶鬼,也不见了。
不远处,素素仅剩下的一魂,变得越来越模糊,昏迷不醒。
我挣扎着爬起来,发现身边有一个铃铛。
指甲大小,血红色的玉铃铛。
形状似寺庙里垂挂的钟,里面却没有铜舌。这是一种撞击法器,没有铜舌的话,无论怎么摇,都无法摇响。通常情况,铃铛多是纯铜铸造,撞击才会有清脆的声音。
玉铃铛,本身就让人觉得诡异。
这串铃铛手链,更是有个诡异的名字,叫“朱砂痣”。
心头血,朱砂痣,人有三魂七魄,取心头鲜血十滴,朱砂三钱磨碎,白玉无瑕浸泡其中,藏于尸体口中,埋尸断山后阴,独龙孤脉,神前庙后,风不聚,水不合,养尸七七四十九天,便能让白玉铃铛变成现在的血红色。
更是能用朱砂铃铛控制尸体的灵魂,锁三魂七魄在其中。碎铃铛,便是碎魂,碎铃铛,便是魄散。
这是一种极其阴险的邪术!正道教派一直所不耻,百年前曾经出现在南方,相传是从南阳传入,被正道教派驱逐,早就失传。
……
我如数家珍,脑海中浮现出这些事情。
所以……
我懵了!
我怎么会知道这些?
我特么就是个村洼洼里出来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没太大的见识,更加没太多的经历。
可是,我现在连制作‘朱砂铃铛’的办法都知道。闭上眼睛,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了然于胸。
甚至我特么连那那一处独龙孤脉的大凶养尸地是怎么样一个格局都有印象。
我闭上眼睛,仔细感受着脑袋里的变化。
我不是我了……
不不……
我还是我。
但是,我脑海里,多了一样东西。如一座古城,藏在迷雾中,我看不清楚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又像是一卷书,等着我拨开迷雾去翻看。
书?
对,没错,是书!
我的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一本书的形状和样子。一整张人的脸皮做的封面,皮肤干巴巴皱在一起,鼻子眼睛嘴巴看着让人恶心胆颤。
鲜血为墨,写着符篆一样的字体。
我特么竟然认出来了!
完全没有半点困难,我就好像是看学了十几年的简体汉字,一眼都认出来了。
《鬼经》!
这本书的名字,叫《鬼经》。
鬼王所有的道术法门,都是从这本书上学来的。
我闭上眼睛,能看到一些书上的东西。越看越心惊,差点吐出来。
这是一本记载道术,记载风水,记载命数的书。只不过里面驱邪捉鬼的办法,实在太过邪恶了点。动辄就魂飞魄散也就罢了,最常用的办法,竟然是吃鬼!
特么的就那么活生生的吃掉。
修炼《鬼经》,与茅山一脉、龙虎山一脉的不同。正道一脉是打坐养神。鬼经则是直接吃鬼。吃一只,实力便强悍一分。
我看不下去了,因为我看到了原来鬼王大快朵颐啃一只女鬼大腿的画面。血淋淋的,把女鬼横放在桌子上,餐盘刀叉准备好,甚至还摆放着孜然,盐巴,鸡精之类的调味品……
我忍不住干呕起来。
我不清楚鬼王到底怎么样了,为什么我的脑海中没有半点他的灵魂气息,反而去多了他的记忆呢?
难道他死了?
我机缘巧合,福大命大,昔日学校后面小巷子里碰到的白胡子老头真的是济世神仙。咬破手指用精血在我额头画的符咒把鬼王打了个魂飞魄散?
越想越是这样。
因为我昏迷之前,清晰的听到鬼王的声音,他恼羞成怒,语气里带着惊慌与不甘。他说:该死啊该死!这世上竟然还有人能请出‘三清天尊清神符’。如果我没受伤,还可以对付。但是现在……
哈哈哈……
天道因果,循环报应,丝毫不爽。修道之人,无论你是正道还是妖道,都应遵守。否则,果报应验的远比普通人要快得多,也厉害的多。
鬼王想害人,没想到害到了自己。
白白便宜了我,以后能学会《鬼经》。
是的,我必须要学《鬼经》。
虽然我知道按着鬼经中的办法对付那些妖魔鬼怪太不人道,早晚要受到报应。虽然我压根就不想害人或者害鬼,我只希望做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但是,我真的必须要学《鬼经》。
因为我要救素素!
素素为我而死,又为了救我,被鬼王捏碎了两魂七魄,只余下一魂气若游丝。
我要为她凝聚魂魄,我还要让她逃出三界五行的天道冥冥,我答应过她的,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谁都知道,魂飞魄散,神仙都难救。
但素素还没有魂飞魄散。她还有一魂呢。她还有救!这枚朱砂铃铛刚好能把她的魂收进去,妥当保护。
或许神仙救不了,但《鬼经》上写的明明白白,只需要找到九样东西,就能救回来素素。
鬼经上就算是忽悠人的,我也要试一下。
天快亮了,我用铃铛把素素的一魂收进去,捧着铃铛,小心翼翼的贴身藏在怀里。
我离开了。
不怕有人报警。
天台上除了一些蜡烛白幡之外,什么都没有。鬼王的尸体已经化成了一团灰烬,融进雨水里,消失不见了。他那支腿骨做的权杖与尸体一个下场。
我早上七点回到学校。
丁文明不在宿舍,这小子总是神出鬼没,不合群,一个人不知道干些什么。
安雄正和刚泡上的大二师姐电话调情,难怪这么早就醒了。
朱平安打着呼噜,鼻涕泡泡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
我坐在床上,失魂落魄。
安雄看我状态不对,挂上电话,问:“老二,咋了?”
我笑了笑:“没事。”
安雄:“和你媳妇吵架了?”
我:“没。”
安雄从床上跳下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不拿我当兄弟是吧?”
我捂着脸,有些想哭。
十几年来,从我懂事开始,我就很少哭。就连半夜梦到阎小翠离开的时候,我也没哭过。但是这次,我真的有些忍不住。
我狠狠的揉了两下脸,挤出一丝笑容,说:“老大,有烟么?”
安雄递过来一支,帮我点着,安慰道:“小情侣闹不开心,在所难免,该笑笑,该闹闹,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活潇洒点。”
拿得起,放得下?
我没法跟他讲昨天的事情,没法说这段时间与素素之间的一切。
但是,我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如果拿得起,放得下,活的潇洒,绝对不是男子汉大丈夫,那是禽兽。
人都会受伤,有些伤口注定要自己躲在角落里舔舐。
我微微笑着抽完烟,跟安雄说:“老大,让我休息一会儿。”
对,我要睡一会儿,养精蓄锐。睡醒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爷爷说学业可以不要,媳妇一定要找到。
我找到了!
我不但找到了媳妇,我还找到了我的使命。
我要救素素,这条路上,谁都别想拦我,神挡诛神,佛挡灭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