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日,我曾在正文中说过,那天我给蠢R君打电话,和他的关系开始真正亲近。
其实那天纯属是好久没见二雅二二,开心的发慌。三个人围在小学的塑胶跑道上。首先给老狐狸打了电话。
我以为我喜欢他,所以我得告诉他一声。没想到打通了。
我说:“老狐狸,居然打通了。”
老狐狸:“嗯?什么事。”
我说:“你要不要出来一下?”
他没有出来,估计是觉得尴尬?或者麻烦?
他是不喜欢我的,我也只是习惯了依赖他而已。
老狐狸给我,整整写了两页纸,就像作文一样。
他说他的许多变化都是因为二喵,因为二喵,他接触了很多东西,写小说,画画……许多许多。
其实也就是我和二雅二二比较疯,想法比较天马行空,什么事都干过,比如弄个卖衣服的软件啊,当时软件我都做好,就差批发一堆白衬衫来,供别人下单子定制,二雅用丙烯酸防水颜料画上去卖了。只不过成本问题,这事就这么搁置下来。我们各有一件那样的衬衫的,背面画了漫画人物,是我们的人设,很好看,二雅穿出门大家都以为是买的,让我们暗地里开心了很久。
他说换座位时他失落过,好在我们依旧同桌。他说他最开心的是和我做朋友的时光,没有别人。
他说毕业之前他写过一封信,是因为我要去其他地方读书,可他一直压在抽屉,最后扔掉了。
他说很庆幸认识我,可是他是个狠心的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很欣赏这句话,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这些话我记得清楚,原因是我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明明说好的一起进步,一起写作,却分道扬镳,各走各的。
想想当时,也只是留恋,实在舍不得初中,而我的初中,几乎是由老狐狸这个人拼组起来的。
我判断错了自己的情感,就失去了许多。
11月4日我真正喜欢上蠢R,向他告白时,他随便搪塞个理由多好。我绝对绝对不会继续下去。
怕的就是偶尔的敷药,偶尔的甜糖。
你本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