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秦夜,是普通的高三学生,为什么说我普通呢,因为我没有任何特长,包括学习体育和爱好。
我的一切都很平庸,我也觉得一切都很无聊,这个世界是如此无趣。
“又在发呆?想什么呢?”
这个声音打断了我继续吐槽这个无趣的世界,声音的主人我认识,我们班级中数一数二的美女,也是我们的班长大人。
“没什么,就是觉得,很无聊。你说,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问的问题可能很奇怪,高中生或许不应该想这种事情,亦或者高中生都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只是他们没有说出来罢了。
“现在思考人生是不是太早了?先来帮我把作业发一下呗。”
班长大人笑了笑,对我展示了她手中的一摞试卷。
“好吧。”
我也站起身,从她手中拿过一半,和她一左一右开始发卷子。
我不会拒绝任何人的请求,当然,前提是我能做到而且不过分。班长大人曾经说过我,要学会拒绝,可是我做不到。我能做的,就是帮助别人,让他们记住我。
我很高兴我选得文科,能学到历史,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要知道,当人死了以后,后人连证明你曾经存在过都做不到。比如你死了,你的儿子会记得你,你的孙子可能也会记得你,然后呢?你孙子的儿子可能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谁能证明你存在过呢?但是那些历史人物可以,他们会被写在书里,被其他人记住。
我不觉得自己会被写在书里,所以,帮其他人是我做出的努力,他们记得我帮过他们就可以了,“我存在过”,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毕竟,如果连自己的存在都无法证明,那么,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好了,谢谢你帮忙,晚上我要值日,所以等我一会儿一起回家吧。”
回过神来已经发完卷子了,对于班长所说的一起回家,那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家离得很近。而且我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的所谓的“青梅竹马”的朋友。只不过,她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秀,会画画会弹钢琴会唱歌,运动神经也还算不错,班级里喜欢她的男生很多。
当然,一般这种情况,我会成为很多男生的眼中钉,事实上就是这样。我被很多人威胁过,甚至暗暗怨恨过。不过,要我说的话,我并不是喜欢她,我只是很敬佩她。
“好,我知道了。”
“嗯?总觉得你最近没什么精神啊,怎么了?你爸妈又吵架了?”
我的爸爸和她的爸爸也是同学,其实我们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只是我爸妈的关系不是很好。
我的爷爷奶奶很早就去世了,而我的父母都是有工作的,所以我小时候很讨厌假期。一到假期,我就不能去上学了,只能一个人在家,等着晚上劳累了一天的父母回家。这是他们没有应酬的情况下。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感情总是出现问题,我甚至一直觉得,如果没有我的话,他们早就离婚了。
其实要我说的话,这位班长大人也给我带来了不少压力,因为我妈总是拿我和她对比,一起长大的朋友,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也蛮自卑的。
“应该说他们很少不吵架~”
我已经习惯了,他们之前的吵架现在都是我茶余饭后的谈资,真的,当两人想吵架的时候,他们甚至会因为“你吃西瓜为什么不吐籽”这种事情就吵起来。
“要不要我找我爸妈和你爸妈谈谈?”
“还是算了。快高考了,你还是好好复习吧,考个好大学,我的事你就别操心了。”
“好吧。”
上课铃声想了,我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她是去听课,而我则是继续发呆。
高考了啊,想一想真是觉得前途堪忧,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有时候一直在想,为什么我非要上学不可呢?以我的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好大学,这几年的学习不就是在浪费时间吗?可是啊,这是我爸妈要求的,他们总是语重心长地告诉我,现在的社会是不读书没出路。但是我觉得我现在即使读书也没什么出路,毕竟我的分数我还是很自信的,根本没希望考上什么好的大学。
真是无聊啊,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总是想不通这个问题。
数学课真的很无聊,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学这种东西,难道以后用二次函数买菜吗?悄悄地从书包里拿出前几天借的《飘》,这是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啊,忘记说了,因为小时候总是一个人在家,因为很无聊,所以我有了看书打发时间的习惯。怎么说呢,我是什么样类型的书都会看的,比如小说文摘漫画什么的。也是因为这样,我所有的科目里,只有语文还算说的过去,毕竟写作文要用的素材我可是很多的。
把《飘》放在数学书里面挡上,就这样悠闲地开始读了起来。读书是唯一可以让我静下心来的方式,我讨厌去思考人存在的意义,可是我却总会不自觉地去想,除了读书的时候。
“喂!你又不好好听课!又在看其他的书啊。”
班长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边,有点无奈地看着我,原来我看得太入迷,已经下课了。
“《飘》还是不错的书,当然你也可以看看电影,叫《乱世佳人》。”
我慢慢合上书本,在那之前还仔细检查了一下书签有没有夹对。电影动漫纪录片,这也是我的爱好,我喜欢看这些东西,它们可以让我看到其他人演绎出的人生百态,可以帮助我寻找,人存在的意义。
“我觉得你要是把看书看电影的精力放在学习上,肯定比我好厉害。那么,这本书讲的什么?”
“应该说是虐恋吧。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你……你,你突然说什么呢!真是的。”
“嗯?怎么了?这是我很喜欢的书里的一句啊,你为什么脸这么红?”
“哪,哪有!”
“真的很红啊……”
“我要去擦黑板了,要上课了!”
看着她逃跑,我笑了笑。有时候这样逗着她玩也挺有意思的,虽然这样会让那帮男生看我更不顺眼就是了,不过无所谓,她害羞的样子还是很可爱的。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我拄着下巴,看着窗外的夕阳自言自语着。比起刚才那句话,我果然还是喜欢这句,书中郝思嘉对白瑞德和艾希利的爱,就是这样。每当她想去弥补或者再次去追寻的时候,那份爱却早已经不在了。
“我是不是也是这样啊,是个残缺的人。”
以谁也听不到的声音自言自语,我确实觉得自己是个残缺的人。我很冷漠,对待任何事情都是,既不上心,也不感兴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从来不介意耍小聪明,我反到觉得能耍小聪明的人很厉害。
……
晚上上完晚自习,等着班长大人值完日,就可以回家了。我们走回家大概要半小时吧,我不讨厌这段路程,因为我们可以说笑打闹。
“我说,班长大人,你会记得我吗?”
“嗯?”
“你会记得我吗?比如我们毕业后,再也联系不到彼此,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以后,你还能记得我的名字吗?”
“呃……”
“那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又是这个问题吗?你对这个问题到底是有什么样的执念啊。”
“我只是好奇罢了。不过,果然不会记得住吗……”
“那小夜如果我们不联系了,五十年后,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不会,我是个冷漠的人,我是个残缺的人,我不会记得的,因为即使是她,也很无趣。我敬佩她的光彩,敬佩她每个方面,敬佩她可以认真对待她的人生,但是,我不喜欢她,她太光彩夺目了,阴影中的我会被她的光芒刺伤双眼的。嫉妒,残缺的我没有这样的情感,但是,我会羡慕。而我,讨厌羡慕别人。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我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她,而是说出了《飘》里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