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自觉的摸了摸头顶,摸到一手的头发,旋即不觉好笑。放下手,掀开铺盖,坐于床边,偏过头不期然撞见一只乌黑透亮的大眼睛。
我吓了一跳,穿上鞋骂道:“你醒了也不吱一声,这样无声无息瞪大眼睛盯人想吓死人啊!”
小女孩没有应,只是依旧睁着大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我,毛骨悚然的。
我穿好衣服,挑了挑灯。屋里登时亮了不少。
懒懒的斜靠在椅子上,我伸了个懒腰,摸摸肚子,差不多也该吃早饭了,我便打开门去寻厨房。
偷吃了几个酱肉包子,我本来打算拍拍屁股偷溜为上,但是不巧却被跑堂的伙计给逮住了。之后,我屡次想要逃走,跑堂的伙计都会及时出现制止我,要不是我是被逮的那个,我都有点佩服这伙计了,他的监控技术真是堪比仙界追魂镜啊。
不过,在我写出了一副解蝮蛇之毒的药丸配方后,老大夫免去了我所有的医药费,还把我视为莫逆之交,奉为上宾。至此,我才总算摆脱了跑堂伙计的三六零无死角监控。
而在这期间,我也仔细想了一下,阴华被他人救走不知所踪,但是,依照司命安排凡人命格的套路,阴华总有一天会回京城为徐府一门惨死伸冤报仇的,所以,与其蚂蚁热锅头的一通乱找,倒不如在京城守株待兔,总有一天,阴华会出现的。
心里有了计较,我也不急着离开医馆了,便在医馆好吃好睡住了下来,生活倒也算得惬意,只要照看小女孩的事除外。
每日辰时换药时,跑堂伙计把纱布、药膏交给了我,然后出去了;每日申时喂药时,跑堂伙计把药碗和汤匙交给了我,然后出去了。而我,自然也有样学样,把纱布药膏,药碗汤匙放下,然后出去了。
结果可想而知,在跑堂伙计连带老大夫一脸幽怨,目露谴责的你无情你冷酷你没有同胞爱的无声抗议下,我败下阵来。没办法,这年头来自群众的压力真是非同小可。
于是,我只好勉强应下照顾小女孩的日常琐事。
虽然我照顾得粗糙,但是老大夫的医术显然是经过太医院的质量认证的,小女孩在半个月后伤口已经好了个七七八八。
我以为我照看伤患的责任也就可以卸担了,但是,事实证明这只是麻烦的开始。
自从小女孩能下床走路后,我就像多了一条残破的尾巴,我走到哪里,手上搀着纱布,眼上戴着眼罩的小女孩就跟我到哪里,也不说话,就幽幽的盯着我,然后亦步亦趋。真是骂也骂不走,打——
这,我已是活了千百年的仙人,总不能跟个凡人计较,即使知道小女孩的本尊是幽火,现下同为凡人,我已是十四五岁可以下地种田娶妻生子的年纪,也不好跟个四五岁受了伤的小丫头片子计较,所以,打是打不得的。
在被小女孩跟了四五天后,我决定离开医馆。
临走时,老大夫慷概的给了我一袋碎银,而我鉴于囊中羞涩也就大方的笑纳了。
跑堂的伙计也塞给了我一样东西。
我看着被硬塞进怀里的鬼火仙子,真是比出门踩了****,然后一身屎臭味洗都洗不掉还难受。
幽火真身是神墓的磷火,磷火也就是鬼火,这声鬼火仙子她实至名归。嗯,真是鬼火仙子,阴魂不散!
我抱着小女孩走到看不见医馆的地方就把她放下。
“鬼火——咳,小鬼,你家里可有其他亲戚,我送你过去。”
小女孩像是想到什么,垂下了头,然后摇了摇头。
我看着只到我膝盖高的小女孩,知道我这是被她赖上了。可不是吗?死了爹娘,无亲无故,还这么小又不能随便丢在街头,真是,自作孽。
无可奈何,我只得按耐下想要甩手走人的冲动,先带着小女孩,待寻到合适的人家再把她拿去送养。
我用老大夫给的钱在被大火烧得只剩残垣断壁的徐府对面租了一个简陋的二进空宅,然后,便带着小女孩在京城住了进去。
在带小女孩住进去那天,小女孩一反常态,不像往常一样跟屁虫般与我形影不离,反而半天不见人影。
我担心她被人贩子拐了,辛苦找了半天,却在徐府西侧破败的民宅里发现了她。那时,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地上堆泥巴。
我有些恼怒,害我找了半天,她居然在这玩泥巴!
我走过去拉起她,却见她抬起头,两只眼睛——一只被烧伤毁容的虚睁着,一只则睁得圆鼓鼓的,两只都蓄满了泪水,要落不落的,竟有些楚楚可怜。
我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个地方曾经是她的家。
然后福至心灵的,我看了看地上的两堆泥巴。说不上是愧疚还是其它心理,我让小女孩等着别动,去刚租的房子里找来一把铁楸,然后吭哧吭哧挖土造了两个坟包。
“你爹娘姓甚名谁?”
小女孩站在一边把头埋得很低,摇了摇头。
四五岁大的奶娃娃不知道爹娘叫什么也正常,我又问:
“你叫什么?”
小女孩抬起头,眼睛亮亮的。“丫、丫头。”
我叹了口气,忍住要去抚摸小女孩好的那只眼的冲动,“我叫离相——”我想我现在是凡人,自然应遵照凡人的取名方式,略一沉吟便改口道:
“我叫李相华。以后,你就叫……李鬼仙,如何?”
小女孩睁着一只幽幽亮亮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会儿,重重的点下头,“嗯。”再抬头时已是一张正常孩童的笑脸。
虽说一般小孩笑起来也都这样,再漂亮也比不上阴华上仙的一根头发丝儿,但是这是我第一次见这阴森森的小女孩笑,这也是李鬼仙的第一个笑,我觉得很特别,伸手掐了掐李鬼仙的小脸蛋。
我找来一块石板,简单地削整后在石板上刻下“李鬼仙亡亲之墓”几个字,然后就把它立在了两个坟包中间。
让李鬼仙在墓前磕了三个响头,我便领着李鬼仙回家了。
我以为,爹娘的坟墓就在自家对门,李鬼仙应该会时常去祭拜她爹娘,可是,自从那天领着李鬼仙回家后,她就再也没有去看过一眼。
不过,李鬼仙黏我更紧了。简直跟个狗皮膏药一般,怎么扯都扯不下来。
而且,她也学会了一个新技能——装可怜。每当我说出要把她送与人收养的时候,她就一副双眼含泪、泫然欲泣的模样,一声不吭的只幽幽看着我。
而我也养成了一个坏习惯——掐李鬼仙的脸。生气时,我掐;高兴时,我掐;酒瘾犯了时,我掐掐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