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大概就现在的情况了吧。我跑到陷阱旁,把正在耸动的陷阱按住,看来这兔子挣扎的还比较激烈,我暂时不敢打开陷阱,要是到手的肉跑了那可就无语了。
可我也不敢贸然把手伸进去,毕竟兔子也是会咬人的,野外受伤可不是什么容易处理的事情。灵机一动之下,我把陷阱按在地上,然后使劲左右晃动,里面的兔子果然被吓得乱窜,在里面撞得咚咚响。
越是胆小的动物越容易被戏耍,这兔子闹腾了几分钟就差不多没力气了,我再小心的把陷阱掀开一条缝,伸手进去很轻松的抓住了它。
尽管是很可爱的小生命,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掏出长矛结果了它,这兔子死后并没有像游戏中那样变成一块小肉,仍是尸体状,看来还需要待会儿我自行处理。
此刻已是黄昏,往回走的话是来不及在天黑之前到达营地的,我决定继续向前探索一段路,在外面过夜。
草原的视野很开阔,所以没走多久,我就发现了远方的一群耗牛,秋天的耗牛比较安全,不会主动攻击人,在耗牛群附近扎营是很不错的,可以在猎犬来袭击时寻求耗牛的保护。
于是我走到它们身边,建造了一座木头营火,今晚就在这里过了。
拿出背包里的兔子,开始为自己准备晚饭、虽然我吃过兔子肉,但是怎么做兔子可是完全不懂的,说起来我可是连鸡都没杀过的,今天就得亲手料理一只兔子,实在是难为人。
但话虽这么说,口水却止不住了。我握住长矛的前端部,别扭的给兔子剥起皮来,果然有些事就是看着容易做着难,屁大点兔子,我愣是弄了半个多小时才剥下来一张破破烂烂的皮。
然后是清理内脏,这个简单,把肚子划开,然后把里面东西都掏出来就行了,不过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能把膀胱和胆囊弄破了,不然就很不好吃。
看着本来肉就不多的兔子在我手里一点点变得更少,真是心疼,忙活了几十分钟,总算处理好了一只兔子,我把它串在小树枝上,开始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没有任何的调料,烤肉的香味还是很诱人。兔子肉在火焰上刺啦作响,一点点从肉红色变得焦黄。
现在天已经彻底暗了,身边的牛群都安然入睡,独自一人坐在旷野里烤肉,还是有那么些情调的,为了吃的放心,我要把肉彻底烤熟,所以这种氛围还得持续一阵。
饥荒的夜晚比较安静,没什么虫鸣,耳朵里听到的只有牛群粗犷的呼吸声,火堆里噼里啪啦的炸裂声,还有微弱的风声,虽然没有星星,地面上却有许多萤火虫,特别是在这空旷的草原,放眼望去,都是星星点点的绿光。
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我想大概都顺着晚风弥漫到整片草原了吧,我欣喜地拿起烤好的兔肉,终于能吃了,我的口水几乎都要流到了下巴,正如麦兜所说:一口炸鸡,在将吃未吃时,香味达到了顶峰。
就在我要动口时,一点异样的动静传入了我的耳朵。
像是急促的脚步声,踩在草地上的沙沙的声响,越来越近,还有混乱的喘息声,借着萤火虫微弱的光亮,我前方不远处的黑暗里竟闪烁着一双眼睛,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时又出现了第二双。
这来势汹汹的情形让我想到了凶恶的猎犬,难道是烤肉的香味引来了猎犬?!
这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我现在状态萎靡,只有一柄长矛,而且正是夜晚,对我十分不利,只能举着火把利用旁边的牛群打迂回战了。
做好打算,我把烤肉收好,站起身来,伺机而动。
紧张的凝视中,两道黑影终于冲破暗,扑倒在火堆前。我给吓了一跳,定睛一看,不是狗,是人。
说实话,这可比我设想中的情况更让人吃惊,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里还有其他人,不知道是和我一样的穿越者,还是这里本来的原住民。
地上的两个人喘够了气,盘坐起来,看样子是累坏了。我一看,一男一女,竟非常面熟。
还不等我开口,这男人看着我,先问:“你…是方元吗?”
“恩…”我点点头,内心还处于懵逼状态,“你是?”
“我是江涛啊,咱们一起玩游戏,一起穿越的,忘了吗?”这男人哈哈的笑了起来。
他一说,我混乱的记忆才开始稍微有了些头绪,这人是学校电竞社的社长江涛,玩游戏很厉害,我经常和他一起玩饥荒,说起来,最近一次饥荒就是他开的房间,拉了几个社员一起玩的,在那之后,我就不记得什么了。
“涛哥,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
“我们……是怎么穿越来的?”我问出了心中一直不解的疑问,我没有这段记忆。
江涛垂眼沉默了两秒,“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们正在玩饥荒嘛,然后…不知怎么的…再醒过来,就在这里了。我想大家都不记得了吧,她也不记得。”江涛耸耸肩,“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美学姐是大二的,也是社员,不过玩饥荒是新手。”
我微笑示意,打了个招呼“学姐你好,我是大一的方元。”
她也点头回应“你好,我叫陈荆默。”
互相认识之后我又注意到了另一个问题,这个陈荆默是不是长这样我不知道,但江涛尽管面相和以前差不多,却绝对不是原来的样子,他现在头发只有很搞笑的头顶上的一片,而且留着像英国绅士一样夸张的卷胡子,再加上他瘦弱的身材,简直像个喜剧谐星。
越想我越憋不住笑,问他“涛哥,几天不见你怎长成这样了?”
他似乎很了解我的意思,回答道“你不也一样,看看自己的影子吧,我们穿越到这个世界来都是代入了角色的,我是大力士沃尔夫冈,陈荆默是双胞胎妹妹温蒂,你的话……应该是科学家威尔逊吧。”
这话惊醒了我,由于此前我都是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样子,也没想过这个问题,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好像确实如江涛所说,他长得很像沃尔夫冈,而陈荆默,金色及腰长发,头上还扎了条红色发带,正是温蒂的形象。再看看地面上我的影子,夸张的皇冠形发型,正是威尔逊的标志。
没想到我竟然是游戏里的一号初始角色,简单易上手,但也没有什么特厉害的长处,真是颇为无语。
但是话说回来,能在诺大的饥荒世界里巧遇两个同伴,实在不可思议,也许这是注定的,我感觉,能不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可真不是自己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