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局长是毒蜂请来的人,目的如何就需要从毒蜂的用心说起。醉玲珑半夜瘫痪,损失惨重,流水的金钱就这么被淹没了,你说毒蜂不心痛不记恨,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江湖人称“毒蜂尾后针”手段会在你不惊觉之间落入了他的圈套。
“不怕贼偷,最怕贼惦记”就像是毒蜂这种性格的人,一旦被咬住不放,除非天雷轰轰,否则很难让他松口。杜明、杜涵、杜亮三人办事是十分高效的,对手手段虽然十分隐秘和小心,但是却避不过“满天”的摄像头,杜明细心筛选下发现在醉玲珑混乱期间,有道肥胖的人影闪入到机房之中做了手脚才会“灭了”灯火。再有瘦削的人从中搬弄是非、煽风点火,致使醉玲珑彻底陷入“分崩离析”的氛围。
“挑衅,大哥这应该是挑衅。”杜涵为人精明,做事细致。从杜明提供的资料分析,便是有了自己的判断。
“杜涵说得应该不会相差太远。从身手来看,能顺利躲过保安的巡查入到我们醉玲珑的机房重地,必然是了不得的人物,想要毁灭入侵行迹,简直是易如反掌。既然如此,那么他留下这些证据,究竟是做什么?动机又是什么?”
“不会是陈老板那厮又来闹事了吧?”
“应该不会,陈老板前段时间被大哥教训得体无完肤,谅他再大胆,短时间内不会重蹈覆辙。”
“大哥,你认为呢。”
毒蜂阴冷微笑:“他要玩,我就与他玩个够。他们的目的应该是在我,闹事与醉玲珑,引我出来,必然是有事,才费了这番周折的。”
……
“借刀杀人,老套的桥段了。百年见证,千年磨砺,看来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是不会差的。”用冰冷的目光看着场中两人的对峙,毒蜂忍不住发出感慨,他动作不紧不慢,时不时插科打诨,居然有种煽风点火的味道,让僵持的局面更加的难堪。
那生就一副大长脸的人,正执紧自己的裤带,踱了两步,对着躺在地上的三名受害者温言道:“你们可有内伤深重的感觉?呕吐不适、头晕眼花的症状?若是有了,不妨说出来,我自然为你做主。”
这种阴险小人开始算计人了,站在他身旁不远的陈寒则是如看猴子耍戏般,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耍弄。三只猴子相当配合,拙劣的演技和呼救的痛苦,耸拉着丑陋的脸面,让人是哭笑不得。众人皆是暗叹这三头牛一样的家伙非要扮作妇人来大姨妈般的痛苦,怎么就不违和呢?
长脸的幕僚摆了摆手,让人扶着三位“伤重表演者”下去,便是与陈寒对质:“你甘愿帮助当事人辩护,我也不拿捏什么身份了,他若是全权与你,我便与你辩上一辩。”幕僚又是踱了两步,满是自信的胸有成竹。
“《刑法》中有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幕僚有条有理搬出了第一个理据,任谁都无法说他的不是,他冷漠一笑,驴脸长且可恶。
“我三名同事,身份证明无须再与你多说什么了,我也不会骗你,你的当事人袭警是构成事实的,万千双眼睛看得清晰,若你还想抵赖,杜老板?”
“有何指示?”
“指示不敢当,你大厅布置分明、光线充足,肯定有摄像头记录,不妨提供警方作为证据。”幕僚这边安排人手跟着毒蜂的人去取来证据,另一边则是笑吟吟道,“你还有什么异议?”
异议?所谓证据,让影子来走一趟,什么都可以用高科技去合成,至于人证物证,出钱出力去挥霍,还怕没有人来出头么?毒蜂与警察局局长,黑白扶持来对付自己,陈寒心中是极为庆幸的,起码对手并没有将自己看轻。
不过毒蜂闹得这一出戏,是不是有种翻牌的感觉了呢?陈寒有些看不透了。待他将目光放在武鸣身上时,似乎有了些许猜测。武鸣的身份比较特殊,想要查出来,凭借毒蜂通天的手段或者是他背后的那双眼的锐利,搞清楚应该不难,所以徐局长的到来,目的就在于将武鸣的身份核实了。
搞清楚了始末,陈寒便是有了计较,淡然地来到那驴脸身旁道:“你定的可是袭警罪?”
“正是!”驴脸高傲地冷冷注视着来人,双目的倨傲能将人击溃一般,脸上有不耐烦的色彩。
“那我可否再与受害者商讨一些问题?”
“有何不可?我本是公平公正,你要问出花来,结果已经成了定局。”驴脸让人将三只假装重伤的猴子抬上来,猴子面部肌肉已经僵硬了,为了配合驴脸“师爷”的戏,他们的伤还没有处理,被陈寒手指戳了两下,是“呼呼”的吸着冷气,痛苦难当。
“恩。”陈寒笑嘻嘻地点头,“确是重伤。”
“既然如此,认了自可轻判……”
“师爷大人莫急,我还有些话与他们探讨。”陈寒连头都没有转过来,反手打断了驴脸师爷后继续询问“猴子”,“袭警的名头,不知道三位可知道是何种详细的定义?”
“殴打警察,便是袭警!”
“相差无几。那我再问你,袭警的前提是什么呢?”
三只猴子肌肉大条,神经也粗犷,什么前提,他三人六只眼睛有些不知所问了,支支吾吾答不上来,陈寒便是出言帮衬:“前提是不是警察?”
“对,对,是警察!”三人听得答案,满口附言。
“那你们可在锁人之前,报出你们的身份?”
此言一出,三只猴子彻底傻眼了。
师爷终究是师爷,转数何其之快,三只死猴子傻到没有报明身份就捉人,让他是始料未及之余也不至于无应对的计策,他冷哼一声:“即便不是袭警,那他们的重伤你是如何都无法脱得了罪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师爷再度将法律法规轰击而出,务求将当事人定成刑事罪,其心歹毒可恶。一桩简单的伤害,居然是这般致人死地,小胖子在人群之中狠狠地瞪着那驴脸,恨不得要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