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的考试时间匆匆而过,其间云歌答得很轻松,毕竟他本来就是年级前十,再有者有着前世的记忆,一次高中考试,丝毫不废力。
而现在是星期四,距离《时代新声音》开录还有三天,毕业晚会就在今晚。
五月,魔都早已春暖花开,教室里,傍晚的光线撒进来,刚刚擦黑板带来的粉尘在夕光中跳跃。窗外,绿草鲜艳,婆娑的树叶在沙沙声中摇曳,把阳光剪碎。
班上很多人都去准备今晚的晚会了,而云歌还坐在教室里。
“云歌走吧,傻坐着干嘛呢?”林潇奇怪的问。
“潇潇你先走吧,我想点事。”云歌抬头看着林潇,她的身影在夕阳的照映下妖娆美丽,楚楚动人。
“哦,那我先走了。”林潇见状以为云歌是在想今晚晚会唱歌的事,于是轻声说,“今晚努力就行了,他找来的是真正的明星,现在比不过也正常。”
在林潇意识里,这个世界的明星排名榜评比排名很权威,现在公众人物的云歌比不过那个三线明星很正常。
“嗯,你先走吧,我呆一会儿。”
“那先走了,我帮你打饭吧。”
云歌看着林潇离去的身影,想起了这副身体的云歌三年间与她的种种回忆,想起不久毕业后自己也许与她就要别离,不禁心酸。
再看着窗外的余晖,云歌想到了前世的父亲母亲,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还好不好?想起了那些冷漠的亲戚,不知道他们睡得心安不心安,想起了自己唯一的朋友,她现在在哪里?在干嘛?为什么最后不来找自己了?
……
晚上七点,魔都一中的学校礼堂,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这一届的高三,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毕业了。
在毕业之前,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给全校同学表演节目。
全校来了两三千人,包括一些高一高二的学生们。
云歌已经平静了自己的心情,在专心的调试着吉他,前世的他虽然不能开口但是他的手可以动啊,所以他很多的时候,都是在玩吉他度日,而且这一世的他,对吉他的掌控力明显提升了很多,嗓音也清澈动人。
“云歌你是怎么想的?”罗鑫这时候跑了过来,脸上带着几分焦急:“刚我打听过了,那王东翔说请了一个明星来助唱,是真的,你能比过他吗?那兔崽子是处心积虑地想让你在全校面前出丑。”
“还有,你知不知道?今晚是学校文艺部安排这次毕业典礼,文艺部部长和王东翔是熟人,他们今天特意把你的节目安排在那个明星的节目后面。”
“哦,我知道了。”云歌点点头,对罗鑫微笑道:“老罗,多谢你过来提醒,不过没事的。就是比不过也没什么,而且,我也有自信!”
“那看你了,加油。”
……
随着时间过去,几个歌舞节目之后,王东翔站在了台上,而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大概二三十岁的青年男子。
“王东翔!王东翔!王东翔!”纷纷不绝于耳的欢呼声为王东翔一人而去,他是学校的高富帅,“小歌神”,每次轮到他表演,同学们自然热情高涨。
王东翔双手虚压,待到大家的欢呼声和鼓掌声稍霁,那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上,才带着几分骄傲和自信,对大家说:“时间不等人,我们即将面临毕业,想到这三年岁月悠悠,时光迁移,心中有些落寞,想到这三年的岁月,我心里既难过又开心。”
“而今晚,我请来了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做词人,同时还是一个三线歌手,而后就是由我来弹奏,我的这为朋友来演唱,一起把这首歌献给大家。这首歌的名字叫做《我们的三年时光》。”
“好啊!太好了!”
台下又是万千欢呼,疯狂袭来。
只是不知道是期待王东翔的伴奏,还是期待那个三线歌手的演唱。
云歌还在一旁调试着吉他,一言不发,只是目光看着台下的某些人。
在大家的欢呼声之中,王东翔吉他弹奏,那个明星的声音响起,把这一首《我们的三年时光》唱得很好,虽然那个三线明星就是个不入流的写歌人,但毕竟也是专业的,更何况他自己还是歌手,于是这首歌还真是让一些人大声呼喊,等歌声唱完之后,现场被笼罩在一片疾风暴雨一般的鼓掌声之中。
王东翔和这个明星的演唱,特别成功,当然,所以功劳其实都是那个明星的。
王东翔神情得意洋洋,这首歌里他特意让他朋友写了一些对女生同学朦朦胧胧的好感,而他当然是写给林潇的。
他看了一眼林潇,顺便用余光扫过一眼在后台上调试吉他的云歌,心中冷笑——哼,你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小公众人物,怎能比得了三线明星。
“我就越俎代庖,给大家报幕……”王东翔冲着众人说道:“接下来,表演节目的是我的一位同学,他是云歌…就是那个逃学一个多月去参加那个什么节目《时代新声音》差点被淘汰十六强的云歌,但是就在今天,他说要我和朋友比比,并且还是自己一定能成功,这到底是他胸有成竹还是高傲自大呢,那让我们接下来拭耳聆听吧。”
“云歌…”很多人眼前一亮,有很多人也是看过《时代新声音》的,现在听了王东翔的话,有的人对他的好感不由的瞬间降低了,而有的人则幸灾乐祸,而有很多不认识的则一脸茫然,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喂,你说的什么话,什么叫差点被淘汰。”
“不是复活成功了吗?”
“哦,云歌,我知道,他唱的《想唱就唱》很好听,期待,不过说要比过那个明星,是不是自大了?”
“什么嘛,云歌唱得也很好听好不好。”
“一个公众人物罢了。”
“额,你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吗?”
“不知道……”
林潇看到王东翔的嚣张样子,心中莫名升起了愤怒,同时对云歌也有着一丝担忧。
只是云歌对下面的喧闹却是丝毫不理会,他拿着吉走到台前,在话筒前面冲大家鞠躬,微笑道:“自古六月离别季,离别总让人不舍,接下来我给大家带来的也是一首我自己原创的歌曲——献给我的一个好朋友。”
“什么!还是原创歌曲?”
听到云歌的话,全场又是一片哗然!
“原创歌曲?貌似他在《时代新声音》上的就都是原创歌曲吧。”
“这云歌脑子秀逗了吧,他真以为他是天才啊,天天搞原创?”
“这是打算跟那个明星正面肛吗?好吧,鉴定完毕,狂妄自大。”
“你会写歌曲吗?”
“额,又问我,我不会。”
现场所有的人们,特别是那些没看过《时代新声音》不知道云歌这个人的同学都感到惊讶,即使不关注娱乐,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歌自己写歌可不简单,那需要很深的音乐功底,无论是曲子还是歌词,都要精雕细琢,否则只是想当然的话,那就会索然无味、贻笑大方。
云歌等到全场都安静了下来,才微微一笑,似乎是无视了所有人的嘲讽、质疑和惊叹,对着话筒说:“我给大家带来的原创歌曲,名字叫《同桌的你》。”
是的,云歌即将弹唱的,就是由前世地球的著名歌曲大师高晓松写、著名歌手老狼演唱的一首歌曲,经典永不褪色,《同桌的你》已经传唱多年,依然盛行,足见其触动了人们的心弦,并且云歌也一直很喜欢它。
王东翔听了歌名后,脸色更加难看,而台下的林潇则是神情一动,献给一个好朋友?同桌的你?这是送给我的歌?心中突然一暖,抬头眼睛柔柔的注视着台上的云歌,期待着这会是这样的一首歌。
云歌手在弦上拨动着,清澈的吉他声传了出来,王东翔在等着云歌的笑话,但听到这吉他声…咦,旋律还很好听,似乎也有些伤感啊?难道这真的是他有把握的一首原创歌曲?
在观众惊疑不定的想法和略显期待的神情之中,第一段歌词从云歌好听的嗓音之中传了出来,如同叮咚清冽的河水,清脆、甘甜——让人意外的,歌曲直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