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花,像是烟花一样绽放。
夕阳下长枪一甩,青葱的草地上横出一道血痕。
看那白马上一个少年,生的怒目剑眉,唇红齿白,神色一动之间不威自怒,却是一身麻布白衣,并无半点甲胄,挥一杆长枪,手里提着一颗还流淌着鲜血的人头。
“对面阵里,还有能打的将军吗?可否一战!”
那少年将手里血红的人头扔了出去,这人头在空中飞出有二三十米,落在地上又滚了几圈,最后停在一群躁动不安的马蹄下。
“大哥!你敢杀我大哥!”
那群马上是一帮头系黄巾,身穿盔甲的大汉,为首的一个脸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一脸横肉,手里端着一把厚重的大砍刀,刚才那滚落的人头,就是这帮黄巾残孽的头子,在这片疾苦之地占山为王,豪取抢夺,深得百姓痛恨。
而那白马少年孤身一人,却已经杀得尸横遍野,在他的身后,已经血流成河,上百个尸体还在抽动,就连那地上的鲜血还躁动的带着一点狂热,像是在不甘的怨恨一般!
那少年一笑,你们怨恨就该怨恨你们的无知!一张草纸符箓就让你们“刀枪不入”,那么我就让你们看一看,我这一枪扎在你们心口上流不流血,刺在你们脖子上能不能挑下你们的脑袋!
“杀!”
刚才那刀疤大汉发出一声怒吼,双腿猛地一夹身下已经乱了步伐的战马,强撑着挥起手里的大砍刀,满脸大汗却是咬紧牙关,凸起大眼睛,叫喊着冲那少年猛地砍了过来!
那少年手里的长枪横出,鲜血顺着长枪就像是流水一般“哗啦啦”的流下,看着那帮乌合之众一瞬间鸟兽散,哭嚎着丢枪卸甲,灰溜溜的消失在了树林里,那少年又是淡淡的一笑,缓缓地低下了一直高高昂着的头,收回手里的长枪,拔马往回便走。
又是一具尸体倒下,“哐当!”一声,满是鲜血的大砍刀落在了地上,却是那大汉他自己的鲜血,他甚至还没看清楚怎么一回事,一个照面,那长枪就如流星一般就贯穿了他的心口,鲜血猛烈的喷涌着,却赶不上长枪的速度,那枪一刺一拔带出一片血肉,紧接着又刺进了他的脖子,随即长枪猛地横出,那半边脖子就已经被划得稀碎,一片血肉模糊。
这般速度与力道,丝毫不像是一个少年所拥有的枪法,但是的确如此,这少年使得是龙胆枪法,毫无花哨,唯快不破。刚才在这马上甚至连身形都没有动一下,长枪一出一进,一来一回,这大汉就已经倒在了地上。
看那少年跨马在这草地上风驰电掣一般,为何如此的着急?谁还记得方才少年的笑?他要在天黑前赶到集市上,给他家里的老娘买一只烧鸡,家里有些日子没有见肉了。
一马能将万骑冲,
西除东当剿群雄。
鏖兵恶战全终者,
惟有常山赵子龙!
此时正逢东汉末年,先是皇室宦官乱政,再是黄巾军叛乱,大江南北狼烟遍野,群雄四起。杀伐与讨伐声人口相传,救国、扶汉、平叛乱,所有人都打着这么一个幌子,但是有谁不知道,乱世里面出豪杰,谁打得下江山谁就是下一个大汉皇帝,何必为了一个虚无飘渺的“忠心”,去救一个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汉室呢?
无数的英雄豪杰就好比围棋上的棋子,而这个九州大地就是棋盘,狭路相逢,勇者胜!
赵云今年二十,正是大好年华,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杆长枪,一匹白马,此时的他正在草地上纵马狂奔,看起来英姿飒爽,威风凛凛,但是他的心里却不是这样,大丈夫志在四方,他的心思,在整个神州大地上,自古以来无道让有道,无德让有德,等他有了自己的队伍,老天也会把整个神州交给他的!
乱世的夜市,什么都没有,赵云牵着马在大街上走了半个时辰,别说卖烧鸡的,就连行人都没有几个,但是有一个人却不一样,就是在街角大树底下卖草鞋的这个人。
人都说他是个疯子,每天都在漫无目的的编着草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不叫买,按照他的话就是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可是每当月底,那草鞋还不是当做柴火烧了么?
都已经这么晚了,这个人还在那里默默地编着草鞋,赵云缓缓的停下了脚步,看的却不是那编草鞋的人,而是他头顶上的大树,树冠如盖,遮天蔽日。
多看了两眼,赵云就牵着马走了,他记得街头的那一家店里,这个时间应该还没有打烊,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果然,这家店的小二正在准备着收拾家伙,赵云捏了捏衣角里的零碎银子,买了一只烧鸡,再三犹豫下,又打了一葫芦酒。
拿荷叶包好烧鸡,赵云揣在怀里,出门上马就要走,可是这一出门转身之间,竟然看到门口有一个老太婆,衣衫褴褛,满面尘土,带着一个灰头土脸的女孩,一同坐在地上,正在眼巴巴的看着他,赵云看了看这已经渐凉的天气,从怀里掏出烧鸡,撕了一半,递到那老太婆的手里。
那老太婆一愣,诚惶诚恐的接过那半只烧鸡,却不像其他乞丐一般狼吞虎咽的开始吃,而是跟她那身边的女孩对视一眼,那女孩便慢慢的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腰下做了一个礼节,轻声道:
“谢谢恩公。”
赵云点头却苦笑,这家人看样不是一般人,如今战乱年代家道中落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这女孩的声音很好听,清脆悦耳,再仔细一看,竟然有点姿色,只是满脸灰尘看不真切,赵云正看时,正巧那女孩也悄悄抬头看了赵云一眼,这一看不要紧,眼光直直的跟赵云对上了。
这女孩也就十七八的年纪,尚且在深闺之中,跟赵云这么一对眼,脸上就飘起一丝绯红,赶紧低下脑袋。赵云也是有点慌乱,脸不由得红了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那还坐在地上的老太婆“咯咯”的笑起来的时候,这一对情窦初开的男女才反应过来。
赵云慌乱的把半只烧鸡塞进了怀里,上马便走了。
因为是在街里,赵云并没有放马跑得太快,而是在慢慢的踱步,但是赵云的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他自己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脑海里却一直都是那女孩的眼神,像是老酒一般,久久回味。直到从街角里传来一阵高歌,赵云这才回过神来。
“得意少年有酒喝,得意少年有肉吃,奈何我过少年时,却未尝过酒肉食,时也?命也!”
那歌声像是破锣嗓一般的开始响了起来,十分的刺耳难听,赵云眉头一皱,扭头寻声看去,是那坐在街角的树下还在编草鞋的人,此时他正一边高歌一遍编草鞋一边擦口水,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赵云。
这歌声听得赵云想哭,无奈从腰间取了酒葫芦,冲那编草鞋的扔了过去,那人一把接住,连谢谢都没有道一句甚至看都没看赵云一眼,拔开葫芦盖这么使劲一闻,很享受般的回味了一下,仰头对着嘴就“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甚香甚香,嘿嘿嘿嘿……”
一壶酒罢,这编草鞋的才想起赵云来,再抬头看时,已不见那白衣白马的身影,只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夜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