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了一趟浮陇山,本来心情就不好,还是在下雨的时候去的,最要紧的,我竟然在大雨中睡着了,我都忘记了我是怎么回来的,再次清醒的时候,我躺在家里的床上,邻居家的妹子若曦在我床边坐着,其实这妹子看上去还是不错的,我知道他对我也有意思但是,妹子有所不知,我是一个一千多年的老妖怪了,我想她要是知道了,估计这辈子都不看我一眼了,其实我也是有想法的,但是,站在还不到时机,以后再说吧……
我起来后,若曦也发现我醒了“哎,余乐,你醒了!”
“恩,我咋了这是?”
“你还说呢,昨天我买完了早饭回来,看你趴在你家门口,就过去扶你,发现你正在发高烧,就把你扶进了屋子,然后一个绿色长发的男的闯进来,让我回避一下,等我回来后就发现你换了干净的衣服,在床上躺着了。”
我欣慰的看了看墙角书架子上的那个翠绿色的古筝,说“哦,那是我的一个朋友,总喜欢直来直去,不用管他就行了。”
“哦,那你想不想吃点什么?还有哪里不舒服?”
开玩笑,我活了一千多年,区区一个感冒能奈我何,现在的我可以说是精神倍加,但是面对美女的慰问,怎么能放过呢?
我说“哎呀,胃口有点不好,想出去吃点好吃的,”
“那我陪你去吧!”
“也好!”
于是我和我的妹子就出门上街了,这一幕被窗台上的肆看到,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转身看鱼缸里的金鱼。
玩了整整一天,吃喝玩乐,不亦乐乎。晚上,我给若曦送回了家,安常规说了一些今天玩的高兴之类的话,本以为她会回我一样的,没想到她说“跟你一起真快乐!”这句话说的我不知所措,急忙回到“快乐咱们以后就经常出去玩啊!”
“好啊,好啊!”
就这样,我们立下了约定,以后要经常出去玩,我虽然纵横江湖这么多年,但是我在感情这当年,就是一个木头,啥都不知道,人家妹子都已经点明了,我却很二的说以后要经常出去玩,余乐呀余乐,活该你单身!
回到家后,打开灯,把打包的食物放到桌子上,说“今天的好吃的没吃完,给你们带了点,肆,穆林白,来吃点吧。”
话音刚落,一个黑影窜了出来,趴到食物面前,墙角一道绿光闪过,出现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绿发男子,也走到桌子前面吃东西去了。忘了说一下,穆林白已经能变回人形了。
我来到办公桌面前,看了看今天到的信件,(忘了说了,其实我还有个副职业,私人侦探,记得有一次在我家门口发现了一个黑色的箱子,里面全是珠宝首饰,我就让肆顺着气味找,其实猫的嗅觉也是很灵敏的,何况还不是普通的猫最后找到一个中年男人,丫看到我手里的箱子直接扑过来,被我一脚踹飞,随后报警,原来这是个杀人抢劫的犯人,跑路从我门口路过丢了箱子,后来警察就各种表扬,这那的,说我是什么好市民这那的,然后我就想原先我记得有个姓狄的官,各种破案,就好像现代的侦探,结果千古留名,我不如也来个现代狄仁杰,造福人民,多好,所以就业余做了私人侦探。)其实我这个侦探做的很悠闲,很少有事找我,不是张大妈家的狗丢了,就是李大爷的车坐子丢了,让我帮他们找,平常没事干,这些事就接下了,命案啥的,都去找公安局了。
但是今天的信件里,几个落款吸引了我的眼球,一个牛皮纸的信件外面写着几个大字——步川市公安局,(我在的就是步川市)
公安局竟然会有事来找我?我拆开信件看了看,大致内容是这样的,警察遇到了棘手的问题,想请我帮忙。我平常和警察没有过往,但是我这个人,就是好管闲事,不管是什么事,都去看看吧。
第二天,我睡到了九点多,起床洗了澡,穿了一身休闲的衬衫,牛仔裤,白底板鞋,戴上个墨镜,出门前往公安局,其实几百年前,我就是一个老头,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我得跟上时代的潮流不是,就施法把我变成了一个年轻小伙的模样。
打了个车,来到云安市公安局,门口的警察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找你们局长。”
“这位先生,您什么事?”
“别管了,带我去见你们局长就是了。”
我和警察没有过往,在我心中他们总是一副皇帝第一我第二的影响,所以对他们没什么好感。
来到局长办公室,局长看到了我,立刻上来和我握手,仿佛见到了救星“余乐先生是吧。啊,我是刘风局长,那个信,就是我派人给你送去的。”
“哦,刘局,哈,你好,不知您找我有什么事?”
“啊,这样,咱们坐下慢慢说。
我被请到沙发上,他给我到了一杯水,放到茶几上,然后,就讲起了故事,因为太长,我就不说了,但是大致的意思是,本市的一个大集团R7公司的老板家的千金,被人谋害,两天后,尸体在一个垃圾站被人发现,死相异常可怕,被人从脖子吸干了血液,全身上下没有一点水分,像木乃伊一样躺在垃圾站,R7的董事长花重金,要求我们公安局必须查明这件事,抓住凶手。
“要是按你这么说,这不可能是一般的普通人干的,应该是妖物所为,但是,你们警察相信这世上有妖怪吗?”
“事到如今,不相信也不行了,前天,一个小孩又是被同样的手法杀害,昨天又是两个,上头逼我们逼得紧,R7的董事长给我们半个月的时间来解决这件事,眼看还有三天,要是还不抓到凶手,他就要告到法院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对这件事有了兴趣,我就喜欢刺激。据他所说,死者的死相很熟悉啊,肆!对,肆暴走的时候就会嗜血的,但是不可能啊,肆跟我了已经不轻易暴走了,回去问问他,没准可以从这入手解决。
刘风继续说“据传闻。您是一个侦探,同时也是道士,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您能帮助我们,您放心,事成之后,我们会给您报酬的。
“啊,那到无所谓,这样吧,给我两天时间,等我的消息。
”哦,好的,需要什么您可以说。我们无条件提供帮助。
“行,那我先走了。
刘风送我到门口,我打了个车回家。到家后,我直奔窗台,问肆“喂,问你点事,这两天你都干嘛去了?”
“什么干嘛去了,我哪都没去。”
“哪都没去?”
“对啊,你怎么了?”
我将我今天早上的事一五一十的和他说了,他听完后,说“还怀疑我?告诉你吧,我暴走嗜血只吸动物和妖怪的血,我讨厌人血因为太腥了,还有,我暴走一次得要30年回复,你说的那么人命,我怎么去杀?”
我一想也是,于是陷入了沉思,一时间,我竟然想不出哪种妖物能嗜血。
肆看我陷入沉默,就跟我说“不过听你刚才说的,这种死法只有嗜血,中国没有嗜血的妖怪,但是我原先在欧洲的时候,听说那里有一个种族,叫吸血鬼,也是生性好嗜血的。”
对啊,我虽然是个东方的道士,但是我听西方的一个牧师说过,西方有一种人族的异类叫吸血鬼,生性好吸人血,但是,中国怎么会有吸血鬼?尤其是云安这个小城市,这太奇怪了。
西方的吸血鬼一组遭受他们的敌人——狼人灭族般的“血洗行动”西方个个地区的吸血鬼都被赶尽杀绝,吸血鬼天生嗜血,但是攻击力却是非常的低,不像狼人一族,生性嗜血,而且非常好战,所以,吸血鬼就这么被狼人族追着杀。。。。。。
瑟芙林,是一个女性吸血鬼,她高贵无比,在加拿大地区的吸血鬼一族里,是这里的吸血鬼首领的女儿,体内,流着贵族吸血鬼的血液,这是整个加拿大地区吸血鬼里唯一的一个,吸血鬼首领朗德,十分的珍爱自己的这个女儿,于是,他找来自己的心腹,米亚,他是一个厉害的战士,是吸血鬼里英勇的战士,朗德命米亚不惜生命危险,一定要护送瑟芙林公主到美国的吸血鬼大营地,在那里,她才会安全,米亚为了首领可以在所不辞,同时,没人知道,他,一直暗恋着瑟芙林公主,只是因为她是贵族血统,自己,则是卑微的平民,没法配的了她,但是今天,他的机会来了,他可以正大光明的保护瑟芙林公主了。
准备好一切,他们出发了,因为狼人族的追杀,吸血鬼们也只能躲在阴暗的地下下水道里,想曾经,他们可是好贵的种族,个个穿着高贵华丽,没想到今天会这样落魄。
米亚带着瑟芙林,从下水道的井口里出来,走在街道上,他们不敢做公共交通工具,所以,他们买了一辆车,买了些用品。向美国前进。
前两天,他们的“旅途”很顺利,但是,在第二天早上,两个人在公路上赶路,突然米亚感觉身边飞过几个身形,他加快了车速不料过一会,一个东西踩在了车棚上,随后,一个毛茸茸的狼爪从上蓬插进来紧接着另一个狼爪也进来,撕开了车棚,然后,一个凶恶的狼脑袋伸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