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的圆月高挂在空上,散发下来的光并不柔和,反而显得异常寒冷。
荒芜的大地被这种寒光打亮,稀疏丛生的野草,闪着绿光受到辐射的积水,此起彼伏的莫名嚎叫,像极了一副恐怖片的场景。
一队全副武装的人员好似一点也不惧怕这般诡异的环境,从容不怕的朝着目标的方向行走着。
“丹尼尔中尉,目标不过是一个二阶能力者,奥德里奇少尉就请求将军出动咱们两名尉级光明骑士出动,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小题大做的嫌疑。”一名灰色短发,年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说道。他的语气有着明显的嫉妒,身为光明骑士,没有人不嫉妒亚瑟家族宗族大少爷。
他穿着与奥德里奇相同的白色金边制服,同样的一尘不染,与这个荒野格格不入。胸前金属所铸的剑盾印着寒冷的月光散发闪闪光辉,这个徽章一直都是他引以为傲的根本。
丹尼尔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尉官,能在高手如云的光明骑士团中独立攀升到少尉的位置,不得不说他是一个优秀的军官,更是一名优秀的骑士。
果敢,英勇,强大,沉稳,这些骑士典型的品质丹尼尔似乎全部具有。
“皮格少尉,目标不是寻常的能力者,查尔斯少尉的死很显然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丹尼尔一边朝着目标前行,一边淡然说着。
皮格不屑的唾了一口,他对出身贵族的少爷有一种天生的敌意,这与他的出身有着莫大的关系。
皮格是一个孤儿,能够在光明骑士团中混到少尉的位置,他天资横溢的天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是强大四阶灵法系能力者,比上奥德里奇都不遑多让,更是比查尔斯优秀不少。更重要的是,皮格每次出勤任务,十分舍命,可以说他少尉的职位都是他九死一生换来的。
即便如此,亚瑟宗族的奥德里奇加入光明骑士团就已经得到皮格出生入死才换来的少尉职位,这已经让皮格已经很不爽。不过奥德里奇身为亚瑟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样的身份让皮格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
但旁族查尔斯,能力实力皆不如皮格,竟然也是少尉职位,这简直让皮格嫉妒到了极致。索性的是,查尔斯死了,皮格的嫉妒也得到了缓解。
“查尔斯那个废物只不过是通过家族关系才得到少尉职位,他只不过是一个三阶能力者而已。”皮格的不屑没有丝毫隐瞒,但他没有傻傻的连带上奥德里奇。
“皮格少尉,你谩骂的可是亚瑟家族的人,即便他只是旁系,即便他真的一无是处,但他仍旧和我们一样,是光明骑士!”丹尼尔善意的提醒着。
中尉的军衔可不仅仅是实力和品质可以得来,更重要的是小心谨慎自己的言行,光明骑士团内的争斗虽然见血的不多,但比起残酷的荒野仍要激烈的多。
“丹尼尔中尉,您是我所尊重的前辈,查尔斯那个疯狂的家伙怎么能与您相提并论?”皮格语气很真诚,他着实佩服与自己一样出身平民,靠着实打实的军工与实力攀爬至中尉职位的丹尼尔。
丹尼尔对于皮格赞美的话语很受用,谁会拒绝真心赞美自己的人?但他脸上丝毫不显示出得意神色,巧妙的转移话题,沉声说道:“夜莺城的统治者说目标受到韦德公司的追杀,以我们在丛林中的战斗痕迹来看,目标甩掉了韦德公司的追击,但看样子是受到了重伤,距离夜莺城最近的聚集区,就是不远处的时钟镇,如果我是目标的话,会潜行到时钟镇暗中养伤,毕竟在危险丛生的荒野上养伤,是着实不明智的选择。”
“卫兵!”皮格声音不大的呼喊着:“查询一下,我们此时距离时钟镇有多远!”
皮格身后跟随着的几名卫兵小跑上前一位,跟随着两位光明骑士的步伐,熟练的打开背包中的移动电脑,手指在电脑上敲击几下,仔细查询之后说道:“骑士大人,我们距离时钟镇只有不到一百里的路程,按照此时行军的速度,大概两个小时能够抵达。”
“太慢了。”皮格眼睛中闪耀着火花,他似乎想要尽快终结掉这场毫无意义的猫抓老鼠的游戏,他渴望更加强大的敌人,因为那意味着更多的军功。
“丹尼尔中尉,我们加速前进?”皮格询问道,这队人马中,军衔最高的丹尼尔自然占着绝对主导权。
丹尼尔轻微摸着下巴上唏嘘的胡渣,点了点头,他也不希望再将这场游戏进行下去了,如果不是迫于亚瑟家族的威严,面对二阶能力的目标,他都想过坚决的拒绝。
四阶能力者对战二阶能力者?更何况还有一名年轻力壮的四阶灵法系能力者皮格作为搭档,凶狼配猛虎,抓捕一只柔弱的兔子?这是丹尼尔这几年出过最滑稽的任务了。
这支追击队伍的平均实力自然不差,即便是跟随着的普通卫兵,也都分别有着一阶二阶不等的实力,当所有人开足马力全速行军,不到一百里的路程至少能少用一半的时间。
……
封完还了麦克斯的救命之恩之后,显然不愿多久。这里距离夜莺城太近了,只有一百多里的路程。
虽然艾莉丝明显不是为了杀封,可封隐隐感觉自己如果不离艾莉丝远一点,她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而且那个沧桑感十足的神枪手克里斯,似乎也对自己有着不言而喻的目的,封还是决定离他们二人越远越好。
除此之外,封还要继续向东行驶,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声音还在不停的召唤着自己。
东面是光明联盟,也是封的目的地!
封需要在光明联盟中找寻自己的身份,来清楚自己到底是谁。
随着实力的愈发强大,封也越来越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充满了无尽的秘密!不管是超脱阶位的速度与力量,再生能力似乎也非比寻常,没有任何人在身受三枪重伤的情况下,能够在短短数日治愈起来,他的左肩和左腿上,现在甚至连伤疤都消失不见了!
而且封从未使用过枪械,不管在东台镇使用散弹枪,还是在夜莺城使用手枪,甚至在时钟镇使用狙击枪,都是那么的熟悉老练,似乎自己本就和枪械是关系极好的朋友,虽然长时间不见面,但再次相遇便一见如故!
自己身上的秘密越多,封就愈发渴望知道自己以前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
从目前的情况上来看,自己肯定不会是游荡者,甚至不会是普通的武装人员!
封告别了麦克斯和小麦克这对有趣的父子,背上购买的狙击枪和弹药,一些食物和水,临行之前,将身上最后一把战术短刀送给了小麦克作为防身武器,他真的很喜欢小麦克这个小子。
小麦克显然对封也有着不浅的感情,似乎舍不得封的离去。
“好好活着,等我完成自己的目的,或许会回来找你。”封向小麦克说着。这仅仅是安慰,在这个混乱年代,活着似乎也成了奢侈的名词。
“等你回来,我一定会继承父亲催命鬼的称号!”小麦克的偶像从来就只有自己的父亲麦克斯。
而面对离别,麦克斯则比较洒脱:“伙计,你帮我解决了大麻烦,如果以后你有麻烦,只要我能帮的上忙,一定义不容辞。”
封点了点头,背上背包转身离开。
而麦克斯父子则在镇口目送着封的远去。
就在封刚走不久,时钟镇就迎来了一批新的客人,领头两人穿着白色金边的华丽制服,是丹尼尔中校与皮格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