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林冉、我,我们三个是在一个家属院长大的。林冉坐在花坛边上看着我编绳的时候,刘彻跳跃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旁边的球场上,他比我们大5岁。我抬头瞥林冉的时候,她的眼神总是落在球场上,顺着她的目光,我一眼就看到了刘彻,17岁的刘彻,高高瘦瘦在球场上好像一个撑杆跳高运动员,手里那根竹竿。
有一天,林冉眨着眼睛,神秘兮兮的问我:“你认识刘彻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她手指向球场说:“那边那个,高高的那个,看到没?他好帅有没有?”她露出一副少女思春的表情,我有些无奈,初一的孩子确实有些早熟。
我瞟了一眼,继续摇摇头。
“你家是不是住六单元?”
我以为她换了话题,于是点点头。
“那你怎么没见过他?他也住六单元啊!”她露出一个不可置信的表情,好像我瞎了一样,我无奈的撇撇嘴。
从那以后林冉就成了我家的常客,她的出勤率几乎超过了我的出门率。
我家在顶楼,向阳、靠着街边。我们常常趴在窗台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买菜的和卖菜的讨价还价,卖菜的和卖菜的争抢地盘,吵得好不热闹。我们总是站在小板凳上探出大半个身子,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学着楼下的吆喝声大声嚷。而林冉好像个间谍一样,一瞅见楼下的刘彻出去,就立马拉着我冲下楼去。
那段日子是我们在一起为数不多的快乐日子,而改变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刘彻。如果有机会让我再选一次,我宁愿我和林冉的生活里从未出现过他,哪怕只是影子。
初三毕业的那年,林冉选择了在一个天气晴朗的良辰吉日向她暗恋数年的男神告白,其实我是拒绝陪她一起的,我不想和她一样成为风暴中心,可我还是担心万一刘彻拒绝了,她好糗好难过,却没有人陪。在她苦苦哀求下,还是同意在一旁静静围观。
我陪着她走到球场,看见她像个小媳妇似的拿着她的爱心脉动走向篮球架下正在休息的刘彻。她穿着一件白色碎花的连衣裙,扎着马尾,齐刘海下露出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眸。在球场一群满身臭汗的大老爷们儿们中间,相当惹眼,顿时口哨声四起。
她走到刘彻面前的时候已经红了脸,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手中的水递了过去。
“八点的时候,到…花廊来一下,我…找你,有点事儿。”说完她的脸已经红成了一个番茄,一口气冲到我身边,拉着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