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下着雨,天气很凉,我站在窗前,手里捧着一杯新煮的咖啡,整个手里都是热气蒸腾。
喜爱咖啡并不是因为这味道,而是颜色,喜爱这暖暖的带有漩涡的暗黄。我的爱好并不独特。
我不过是喜欢一切偏黄色系的东西,喜欢炎热的夏天,喜欢酒,喜欢画墨绿色的眼线,还有,我喜欢猫。
有些东西是拼命记也记不住,有些习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的。仿佛我轮回千年都是如此走过似的,我就是喜爱。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窗上布满雨的泪痕。黑色的康贝尔就蜷曲在我的手边,康贝尔是一只看起来有些凶猛的雄性黑猫,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我上街,我边走边看见一只黑猫跟着我,后来我便求妈妈允许我养它……大了以后,因为喜欢康贝尔葡萄酿的酒,便给它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微微有些心悸,每次喝了咖啡大概都要这样,呵呵,老毛病了。
没错,我是先天性天心脏病患者。刚生下来,医生就发现我心脏不太好,可是又查不出来确切的病症,最后只能无可奈何的断定,可能因为我是早产儿的关系。
是呀,有些事情是天生的。医生曾经这样跟我父母说:您女儿的病目前看来并无大碍,检查不出什么特殊的毛病,当然现在来讲,她不过就是心脏弱一点,并不妨碍生活,但是……总还有但是的,我们无法防止一些意外在我们身边发生……说的也对,谁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死?
门铃响了。
康贝尔懒懒地睁开了眼。
“快递!请把身份证拿出来……好了,请在这里签上名……”邮递员是个有精神的小伙子。
“这是哪来的邮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吗?”我看着满是英文的封面,不禁疑惑起来,里面轻飘飘的,装的是什么?
“呵呵,里面装的是什么……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是呀,打开看看,打开看看……直到后来,我都一直在想,如果那个雨天,我碰巧没在家,或者我因为不知道那是谁寄的,便没有打开它,可能后来就……
关上门,我对着那封快递瞧了半天,上面的地址已经模糊不堪了,只知道差不多是英文。
我不过是一个正常的人,我有着中上程度的好奇心。
然后,我拆开它——里面一张纸都没有,是的,没有,我仔细地瞧着,还特意地倒了一下,“铛锒——”一声,什么东西从信封最深处掉了下来——是一枚戒指。
样式很古怪,黄金的指环,戒面则是一种石头,晶莹剔透的绿色宝石,当然,我不是鉴赏家,我甚至不知道这金是不是真金,这石是不是宝石。戒面的形状也实在够奇特了,傻而笨重的圆,有些像什么虫子似的,对了,像甲壳虫似的,总之并不是我所喜爱的那一种类型。
我也不过是一个女人,喜爱一切饰物,即使这戒指并不漂亮,我还是立刻地套在手上试了试。
天!正合适,不大不小,不松不紧,刚刚好地裹在食指上。它就像是一直戴在我手上似的!它就像从以前就属于我的一件饰品!
我抬起手,仔细端详着,怎么可能刚巧合适呢?康贝尔大概是没看到我戴这样古怪的戒指,吓得全身毛都立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像黑夜里的一道黄光。
我顺手拍了拍它的脑袋,漫不经心地敷衍着哄它,我的心已经全在这只古怪的戒指上了。我拔下来再细看,慢着!翻转过来细看,指环里面有一圈字!
应该说是一行很古老的象形字,得承认,刻得很细致清楚,但是我不知道这是哪国字,我看不懂它写的是什么。
头都大了,这是什么?到底谁这么空闲,跟我开这种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