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晚,碧芳楼也如常开张迎客,喧嚣热闹起来。宋挽既是头牌,又是楼主人,手下也有一二得力的助手,把持着楼中迎来送往的大小事务。
安顿好谢焕,宋挽换了一身杏色绣雀鸟纹的长襦对襟,下着月白色的百褶裙,以簪束发,珠带为饰,全身无一丝风尘气,十足十书香门第的小姐。
掩盖住了年龄,她有些得意。
挪开足有一人高的碧叶盆景,宋挽悄悄从墙上暗门下楼而去,耳畔充盈着前堂狎昵喧浪的声音,她叹了口气,松了松发上的日永琴书簪。
萧家寿宴变成了一场闹局,年及三纪的高思元悄悄上了一顶素帷暖轿。
宝剑赠英雄,名花配美人,他觉得可笑,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怎么想的,就把这《自叙帖》当做寿礼送出去了。
牛嚼牡丹!
高思元自然不是什么附庸权贵之人,暗自搓牙,他现在越想越后悔。勉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将脑海清空,留神细听小路草丛间的窸窣虫鸣声。
“......啊!!”
猛然睁开一双清明的眼,高思元坐直了身子,把耳朵靠向轿壁。
“来人啊!非礼啊!!救命——放开我!放开我!!!”
女子的惊呼声越来越近,高思元连忙让管家止了轿,遣几个壮年仆役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又是一阵拳脚斥骂声,他用拇指肚子揉揉穴位,随手抄了一卷长册书撩开轿帘。
面前跪着一个衣冠不整的抽泣女子。
秋意渗入青石地面,宋挽穿着单薄衣服,半跪半坐,更显得整个人瑟瑟发抖弱不胜衣,她本就是天生泪相的美人,一边捂着前襟一边整理簪发裙裾。
站在后面的一众高府仆役顿时大生怜意,怒火中烧。被绑成麻花的登徒子嘴里呜呜有声,不知被谁又补上了两记窝心脚。
他们在看她,宋挽的眼波泪闪闪的,却不时地瞄那轿中人。
高思元。
自幼有“大虞第一神童”之名,以行草闻名于世,甲子科及冠状元,是大虞两朝立国以来,唯一一个连中三元的天才。
面容白皙,书生式的儒雅,除了不驼背,和墙上挂的“至圣先师”气质还有点类似。
宋挽心下暗忖,有的人你都不用抛饵,下钩就上,有的人游刃有余,到最后竟不知是吊钩在谁手里了。这位高大人显而易见更倾向于后者。
不过话说回来,开弓哪有回头箭,她扯出绣字香帕,轻轻在眼下点了点,像是在拭泪,满含凄然,“大人!小女子多谢大人相救之恩!”
高思元端详半晌,“夜间风大,姑娘还是进来说话吧。”
宋挽捻着百褶裙,怯怯然,“多谢大人。”
坐进暖轿中,低着头,她鼻息一抽一抽的,深垂敛目不敢四处乱看。跟着的高府管家张罗着“起轿——”,一阵晃动。
高思元也不是多话之人,从书册堆中拨出一个八角铜铸手炉塞进她怀里,又从随行包裹中取出一顶鹤氅,轻轻为她披在身上。
深知多说多错的道理,她只得又点点头,“多谢大人。”
“你只会说这一句?吓傻了?”高思元拢书在手,笑了,“不如姑娘说说,自己家住何处府在哪里,漏夜出门,又欲何往?”
句句点在要冲上。
这是要亲自送她回家了。
宋挽嗫嚅着,“听人说,今日萧家过寿,小女子有一家道中落的姐妹,就在请来的戏班子里弹琵琶,多年未见,本想撞撞运气。”
搓搓手炉汲取暖意,检点情绪,一下子展露出无比恨意,“谁知道,谁知道会遇上这样的腌臜杂碎!要不是大人经过这里,小女子受辱,多半是要抹脖子自我了断了!”
“本官问你话,你还未回答,你是何人?”高思元平静点头,“无妨,姑娘有一颗爱惜自己的心,本官饱读圣贤书不假,但也没你想的那么迂腐不堪。”
宋挽惊的险些跪在地上!
“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本官虽然梅妻鹤子,不近女色,但也曾在某些同僚处见过你的画像。”
宋挽默然,这钩子就算脱手了。
“风头无两的宋挽姑娘。”高思元抿抿嘴角,不等她回答,冲外面吩咐了一声,“碧芳楼。”
帘外管家绊了一跤,咳的好像呛了风似的,“是,大人。”
但自然,宋挽也不是空活了二十年的闺阁女儿,很快就转换了角色定位。把手炉抱的更紧,葱白纤指绞着香帕子,“别的都是假的,大人救了盼盼,那才是真的。诚如大人所说,风头无两的是宋挽,爱惜自己的,是盼盼。”
“盼盼,这个小字,你父亲为你起的很好。”高思元拢拢身上披盖,随意向后一靠,眉宇舒展,卸下刚才的官样,“你很聪明。称呼这种东西,一旦改变了,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
黔驴技穷,像是稚子对老翁,宋挽终于语塞。
“盼盼,高某可否借你的手帕一观?”一番交锋下来,他虽语调温然,她却绝不敢就势而上,挑到暧昧意思上去。
怔愣着,看不透这人,手中就拈着递了过去。
“好字!”高舒元赞叹,“二王的草书写的利落跳宕,婉然殊姿不难,难得的是笔笔皆变,不失腕上力度——怪不得你这样精心料理它。”
宋挽不自禁地一笑,这帕上字,正是她为那人做事多年求来的。
“大人真是独具慧眼,盼盼随身带了多年,见过的人,有人赞此诗,有人赞绣工,有人赞帕子质地千金难得,只有大人一个人,看透了这里面的书道。”
“岂无他人,念子实多,愿言不获,抱恨如何?”眉眼灿灿的,大圣先师瞬时变成了西席先生,“思元也爱靖节先生的诗文。霭霭停云,甚美!”
高管家听不下去了,把轿帘撩出一条缝,“大人,碧芳楼到了。”
高思元拍拍她的手,“盼盼,带路。”带那条她出来时避过众人耳目的小路,他与她同去。
习惯了他的世事洞明,她也很是无奈地应下,拢着鹤氅先下了暖轿。
第一次造访青楼女子的居处,高思元满腔子的好奇心,忍不住四处转转,来回摸摸,宋挽站在一旁,抿嘴偷笑——这个高大人,确实比传说中的高笔架有趣。
“唔,藏书颇多啊,本官都要自愧不如了。怪不得那些自命清高之流,也都要拜倒在盼盼的石榴裙下了。”
“‘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哈哈,这肯定是有人看出你帕子上的渊明诗,故意讨巧的,这字儿,啧啧,亏你还能挂在屋里,想必是个不能拒绝的高官。”
“大红袍?女孩子家家的,你喜欢喝大红袍?我就不爱这个,私藏了些上好的碧螺春和雪顶含翠,下次给你送来。”
“只是一点,对外别说是本官送的,本官可不想被诸位大人的酸劲儿泡酥了。”
宋挽执起紫砂小壶,自己也怔了。
——是啊,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喜欢喝大红袍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不由自主的事情。你会记得他的喜好,了解他的习惯,你会把他的只言片语奉为纶音圣旨,还有那方帕子,绣着他随意题写的小句。
眼神闪动,宋挽将茶注入一盏冰裂纹斗笠杯里,递与身旁那人,“大人不妨换换口味?”
高思元手里正捧着刚才挑的一本二王草法,手指头在桌面上划拉着临摹,口中嗯了一声,毫无防备的接过饮下。
慢慢地,草法中变化各异的“之”字渐渐重叠为一。
然后它开始舒展,延绵,顾盼,最终竟然变成宋挽曼妙的身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