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宿舍放好资料,又歇息了十来分钟,叶凌霄就背上书包叫上施青青,打算一起去上晚自习。
宿舍的四个人中,在学习上,就属施青青是她的同盟,施青青学习成绩不好,却很努力,和叶凌霄一样,从来不肯翘一节课,上任何课都是杵着脖子认真聆听,虽然大多数时候听得似懂非懂,却是比于萏和林艳丽两个完全视学习为无物的人强多了。
和林艳丽把所有的时间用来谈恋爱打扮上不同,于萏虽然也会翘课,但没林艳丽那么猖狂,她只会翘自己看不顺眼的老师的课,不上课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窝在宿舍里听歌睡觉,上课不想听的时候,就趴在桌上,也是听歌睡觉。
于萏会唱很多好听的歌。这一点让叶凌霄很是羡慕。想想,自己除了学习好一点,还挺没才华的,于是是私底下,叶凌霄也会借于萏的MP3来听歌,她最喜欢周杰伦的歌,不仅歌好听,歌词也美,这一点深得于萏认可,觉得她忒有眼光。
于萏表面看起来有种假小子般酷酷的感觉,其实内心深处很羡慕叶凌霄温婉的气质,只是她的外形就适合假小子的装扮,这是她那个当理发店老板娘的妈说的。
于萏听了老妈的话多年,现在长大了,有了女孩子的心思,也有了追慕的人,她开始反抗老妈对她外形的控制,她发誓再也不能让老妈从她脑袋上剪走一根头发,她要像叶凌霄那样,做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她甚至幻想着,有一天,长发飘飘长裙拖地的自己走在无人的大街上,偶然邂逅了他的白马王子---混血葱头……
她没见过混血葱头真人,但她确定,他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即便在梦里,在幻想里……
施青青收拾好准备晚自习看的书,抱在胸前,从正在研究一本时尚杂质的林艳丽床边经过,此时的林艳丽正在研究什么肤色适合什么颜色的唇膏。施青青瞥一眼杂质,又看一眼林艳丽化着淡妆的可人脸蛋,眼中是满满的羡慕。
虽然自己和她不是同一种人,但还是羡慕。羡慕她可以和喜欢的人谈恋爱,可以无所顾忌地爱美。
但自己却不行,自己暗恋的人不可能喜欢自己,自己外形太一般,只有靠努力学习来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了。
想到此,她加快了去教室上自习的脚步。把叶凌霄远远甩在了后面。
两人出了走廊,下了楼梯,天空就突然下起了大暴雨,看着暴雨如注的黑漆漆的夜空,想着教学楼离这里还有100多米,两人沮丧地返回了宿舍。
一进宿舍,就见于萏幸灾乐祸地看着她俩,明知故问:“咋又回来啦?舍不得我和艳丽啊?”
叶凌霄笑着走到自己床沿,放下书和笔:“是啊,所以决定回来陪你们。”
施青青附和:“对啊。”
“才怪,那些单词啊,公式啊,可比我俩讨你们喜欢多了。”林艳丽回了一句,丢开手边的美容杂质,跑过去关上进雨的窗户。
“哈哈,你有小麻体贴着,跟书上的单词公式吃什么飞醋。”叶凌霄驳斥着叶凌霄。
驳斥完,叶凌霄突然地想起了和小麻一伙的哥哥,不知道受伤的哥哥身边有没有人照顾。可怜自己作为他的妹妹,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真是失败。
不,这应该怪哥哥,昨天自己明明有问哥哥要电话,哥哥却故意不告诉自己。想到这里,叶凌霄突然有点怨哥哥,气闷地想:哼,不让我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和住址,活该受伤了没人照顾。
“对啦,林艳丽,我们宿舍现在就你一人谈恋爱,跟我们谈谈你的恋爱感受嘛,让我们这些单身狗也体验一把恋爱的乐趣呀。”于萏突然拿掉耳机,凑到了林艳丽跟前,笑嘻嘻的说道。
林艳丽甩给于萏一个大白眼:“跟你说了你也未必体会得了,想要知道谈恋爱什么感觉,自己找个男人体会去。”
没想到于萏不但不生气,反而笑得贼兮兮的:“也就是说没有男人就体会不到啦?嘿嘿,艳丽,你和小麻是不是那个啦。”
“哪个?”林艳丽装。